2020年09月04日12:05 來源:映象網
據江西法院微信公眾號9月4日消息,江西高院依法受理張玉環的國家賠償申請。
據悉,張玉環以再審改判無罪為由,于2020年9月2日向江西高院申請國家賠償。江西高院經審查認為,張玉環的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規定的立案條件,于9月4日決定予以受理。
此前報道:張玉環申請2234萬國家賠償 并要求江西高院公開道歉
9月2日上午,服刑近27年后被宣告無罪的張玉環,與兩個兒子以及大哥張民強一起,在律師陪同下,向江西高院遞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在申請書中,張玉環提出了人身自由賠償金、健康權賠償金以及后續治療費等共計2234萬余元國家賠償,其中精神損害撫慰金為1017余萬元。同時張玉環提出要求江西高院在《人民日報》《中國青年報》等國家和省市級媒體上向自己公開道歉、恢復名譽。
在張玉環的賠償申請中,1017余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申請較為引人關注。根據《最高法關于人民法院賠償委員審理國家賠償案件適用精神損害賠償若干問題意見》,精神撫慰金的數額原則上不超過以人身自由賠償金和生命健康賠償金的35%。而此次張玉環申請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占到了申請賠償總額的近50%。
江西高院收轉單
張玉環的代理律師程廣鑫介紹說,近幾年多個同類國家賠償案件中,精神撫慰金的比例都突破了法律規定的35%,并且出現逐年走高的趨勢。因故意殺人罪被羈押9217天的劉忠林,2018年4月被改判無罪后獲得國家賠償46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97萬余元,同樣罪名被關押8452天的金哲宏,2019年獲得468萬元賠償,其中精神損害撫慰金200余萬元,比例均突破了法律所規定的35%。
來源:江西法院微信公眾號、新京報等
10月30日中午,他拿著弟弟張玉環的國家賠償決定書,在律師羅金壽陪同下走出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江西高院”)大門。決定書顯示,在自愿協商的基礎上,江西高院與張玉環達成國家賠償協議:向張玉環支付國家賠償金共計496萬余元,包括無罪羈押9778天人身自由賠償金339萬余元和精神損害撫慰金157萬元。
9月2日上午,張玉環在律師的陪同下,前往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了國家賠賠償申請書。案件發生1993年10月27日,張玉環被認定為犯罪嫌疑人被收容審查,同年12月19日被逮捕,1995年1月26日,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2001年11月7日,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重審,再判張玉環死緩。
被羈押9778天的張玉環是國內目前再審無罪案件中,被關押時間最久的當事人,因為錯案不僅自己蒙冤,也使家人背負罵名,因此提出如上申請,程廣鑫律師介紹說。
9月2日上午,張玉環在律師的陪同下,前往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了國家賠賠償申請書。案件發生1993年10月27日,張玉環被認定為犯罪嫌疑人被收容審查,同年12月19日被逮捕,1995年1月26日,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2001年11月7日,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重審,再判張玉環死緩。
9月2日,上游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從張玉環案代理律師處獲悉,今日上午,張玉環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共計2234.3129萬元。張玉環還提出,要求江西省高院在國家和省市級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恢復名譽,以消除錯判帶來的負面影響。
一次偶然的機會,張幼玲前往江西溫圳監獄探望同事,無意中得知,同監舍的張玉環一直在絕食喊冤,直到2012年張幼玲的同事出獄,張玉環仍在申訴。我去溫圳監獄探監的時候,我的同事說起張玉環的事,說他在里面叫冤,絕食自殺,這增加了我的壓力。
【#張玉環無罪釋放后辦理新身份證#】8月4日,張玉環故意殺人再審一案改判無罪。今天,張玉環前往當地派出所辦理新的個人身份證,下午可以申領個人臨時身份證。他開始逐漸適應普通人的生活。(總臺央視記者劉建輝 楊弘楊)
(原標題:張玉環回應申請國家賠償金數額:一千萬也換不回27年青春年華) 近日,網上熱議張玉環有可能拿到三百多萬、四百多萬、七百萬等多種數額的國家賠償金。依據《國家賠償法》等相關規定,他可以主張侵犯人身自由的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若張玉環身體受到傷害,還可以主張生命健康賠償金。
“要抱,我覺得應該抱,這個擁抱他(張玉環)欠我太久太久了……” 田埂之上,50歲的宋小女回到曾經寄托著她少女夢想的南昌市進賢縣枕頭嶺張家村,對著鏡頭說出了心里話。再審開庭前,吳國勝給宋小女塞了5000元錢,不僅是回鄉的生活費,還讓她買點東西好去見張玉環。
回家的這兩天,張玉環既熱鬧,又冷清。終于,在張幼玲和張家人的共同努力下,案情重審,張玉環得以洗刷冤屈,平反昭雪。作為貫穿了張玉環案整個事件的關鍵人物,張幼玲說自己還會繼續找,像給張玉環平反一樣的去找真正的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