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02日12:38 來源:河南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
▲張玉環到達法院。受訪者供圖
被羈押9778天的張玉環是國內目前再審無罪案件中,被關押時間最久的當事人,因為錯案不僅自己蒙冤,也使家人背負罵名,因此提出如上申請,程廣鑫律師介紹說。
9月2日上午,張玉環在家人的陪同下,向江西高院遞交2200余萬元的國家賠償申請。此前,張玉環因被認定是1993年一起殺童案兇手,服刑9778天,他也是迄今為止的無罪案件中,被關押時間最長的當事人。今天上午,法院收下張玉環遞交的材料,并開具了相關收據。
申請2200余萬元國家賠償
精神損害撫慰金超過法律規定比例
2日上午,服刑近27年后被宣告無罪的張玉環,與兩個兒子以及大哥張民強一起,在律師陪同下,向江西高院遞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在申請書中,張玉環提出了人身自由賠償金、健康權賠償金以及后續治療費等共計2234萬余元國家賠償,其中精神損害撫慰金為1017余萬元。同時張玉環提出要求江西高院在《人民日報》《中國青年報》等國家和省市級媒體上向自己公開道歉、恢復名譽。
在張玉環的賠償申請中,1017余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申請較為引人關注。根據《最高法關于人民法院賠償委員審理國家賠償案件適用精神損害賠償若干問題意見》,精神撫慰金的數額原則上不超過以人身自由賠償金和生命健康賠償金的35%。而此次張玉環申請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數額,占到了申請賠償總額的近50%。
張玉環的代理律師程廣鑫介紹說,近幾年多個同類國家賠償案件中,精神撫慰金的比例都突破了法律規定的35%,并且出現逐年走高的趨勢。因故意殺人罪被羈押9217天的劉忠林,2018年4月被改判無罪后獲得國家賠償46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97萬余元,同樣罪名被關押8452天的金哲宏,2019年獲得468萬元賠償,其中精神損害撫慰金200余萬元,比例均突破了法律所規定的35%。
▲江西高院收轉單。
被羈押9778天后改判無罪
系再審無罪案件中被關押最久的當事人
新京報此前報道,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凰嶺鄉張家村6歲的張磊和4歲的張翔(均為化名)失蹤,次日兩男童尸體在水庫被發現。
同年10月27日,時年26歲的張玉環被認定為涉案嫌疑人,被警方收容調查。
1995年1月,南昌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玉環死刑緩期2年執行。一審判決書顯示,法院認定,張玉環用手卡、繩勒、棍打的方式將鄰居家兩男孩殺害并拋尸水庫。張玉環上訴后,同年3月,江西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將該案發回重審。
南昌中院重審后,仍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玉環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張玉環再次上訴,2001年11月28日,江西省高院作出終審裁定,維持原判。
終審判決后,張玉環被送往監獄服刑,其間他持續申訴,堅稱自己無罪。2019年3月,江西高院決定對張玉環案啟動再審,2020年8月4日,法院再審宣判張玉環無罪。
被羈押9778天的張玉環是國內目前再審無罪案件中,被關押時間最久的當事人,因為錯案不僅自己蒙冤,也使家人背負罵名,因此提出如上申請,程廣鑫律師介紹說。( 河南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