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06日14:32 來源:新京報
【張玉環講述申訴過程:獄中寫數百份申訴材料 望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8月4日,被羈押9778天的張玉環回老家和親人團聚。張玉環稱,自己在獄中的頭等大事是寫申訴狀,曾利用節假日寫過數百份申訴材料。張玉環還稱自己曾遭到過刑訊逼供,希望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張玉環談回家后的生活:不想加重兒子負擔 只想種田養老
8月4日,張玉環被羈押26年再審獲無罪。曾經是家里頂梁柱的他,以前常到外地做木工活,獄中歸來后手藝已荒廢。他說,自己不會開冰箱,不會用煤氣灶,對手機也一竅不通。他不想給兒子加重負擔,只希望能分得一些田地,和母親在家種田養老。
張玉環說26年不是一句道歉能解決的(來源:視頻綜合)
張玉環案件回顧
張玉環無罪后與前妻執手相看淚眼:我知道你們日子過得不易
等待了9778個日夜,8月4日下午,宋小女終于見到了她心心念念的張玉環:他穿著黑灰相間的條紋衫,身上綁著紅色綢緞花在眾人的簇擁下走進張家大門。宋小女走上前去,沒等搭話,就因激動過度暈倒在了家門口。
本應該屬于團聚的夜晚,宋小女在兩個兒子的陪同下被抬上了120急救車,被送往南昌市進賢縣人民醫院。4日晚間,她在急診間內接受了心電圖檢查,并注射鎮定針,才逐漸緩過神來。深夜,她告訴澎湃新聞,其實她看到張玉環回家的那刻,內心是悲喜交加的,她知道在短暫的相聚后,自己最終要回到原先的生活里,無法給張玉環一個完整的家,“他人出來了,卻還是一無所有。”
8月5日上午8點不到,身體剛剛恢復,宋小女又坐車來到了張家村,陪同張玉環一起給公公張國福上墳。時隔近27年后,二人再次緊握雙手,不過,兩人沒有擁抱。張玉環告訴澎湃新聞,他不是不思念宋小女,只是擔心她的身體,害怕她再次情緒激動,“只能強忍住了”。
1988年,18歲的宋小女經人介紹嫁給了當時21歲的張玉環,后來有了兩個兒子。婚后第五年,他們的生活被一場突來的兇案打破。
1993年10月,張玉環被抓走,直到2020年8月4日獲改判無罪。
為了生計和兩個兒子的未來,11年前,宋小女決定改嫁,但在簽訂離婚協議之前,她對現任丈夫提出了三個條件,其中包括必須無條件地對張玉環的兩個兒子好,同時允許她隨時回去會見張玉環。
8年前,宋小女罹患宮頸癌,手術失敗導致膀胱破裂。當時,隔著監獄會見室的玻璃,張玉環勸她:無論如何,一定要活下去。上天似有眷顧,宋小女一次次熬了過去,“大概就是為了我能有再見到張玉環重獲自由的這一天”。
以下是宋小女和張玉環相見時的對話:
(宋——宋小女,張——張玉環)
宋:從你(被抓)走的那一天,我就是親眼看見你坐上車。
張:是的,你還叫我回來。
宋:我一直等著你,因為我每次去看你,我總是這么的講,如果是張玉環出來了,他肯定會擁抱我,我每次去看你都想擁抱你,因為這個擁抱,是埋在我心底的。你不擁抱不要緊,但是你知道,你欠我一個擁抱就可以了。你從1993年起欠我這個擁抱,一直欠到1999年,我嫁給了現在的老公。
張:我也理解。
宋:但是這個擁抱你要記得哦,你永遠欠我的,是從1993年等到1999年的擁抱,你知道就可以了。
張:……我一個(人)從年輕人現在變成了一個老頭回來。但是我還一方面要感謝各政府,還了我一個清白,為我伸張正義。
……就算是拿錢來,也買不回我這27年的青春年華。這些年,小兒子去過監獄看過我兩次,大兒子直到昨天才見到,我起初都沒認出他來,所以他不高興,我也理解他。
10月30日中午,他拿著弟弟張玉環的國家賠償決定書,在律師羅金壽陪同下走出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江西高院”)大門。決定書顯示,在自愿協商的基礎上,江西高院與張玉環達成國家賠償協議:向張玉環支付國家賠償金共計496萬余元,包括無罪羈押9778天人身自由賠償金339萬余元和精神損害撫慰金157萬元。
據江西法院微信公眾號9月4日消息,江西高院依法受理張玉環的國家賠償申請。據悉,張玉環以再審改判無罪為由,于2020年9月2日向江
9月2日上午,張玉環在律師的陪同下,前往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了國家賠賠償申請書。案件發生1993年10月27日,張玉環被認定為犯罪嫌疑人被收容審查,同年12月19日被逮捕,1995年1月26日,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2001年11月7日,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重審,再判張玉環死緩。
被羈押9778天的張玉環是國內目前再審無罪案件中,被關押時間最久的當事人,因為錯案不僅自己蒙冤,也使家人背負罵名,因此提出如上申請,程廣鑫律師介紹說。
9月2日上午,張玉環在律師的陪同下,前往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了國家賠賠償申請書。案件發生1993年10月27日,張玉環被認定為犯罪嫌疑人被收容審查,同年12月19日被逮捕,1995年1月26日,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2001年11月7日,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重審,再判張玉環死緩。
9月2日,上游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從張玉環案代理律師處獲悉,今日上午,張玉環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共計2234.3129萬元。張玉環還提出,要求江西省高院在國家和省市級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恢復名譽,以消除錯判帶來的負面影響。
一次偶然的機會,張幼玲前往江西溫圳監獄探望同事,無意中得知,同監舍的張玉環一直在絕食喊冤,直到2012年張幼玲的同事出獄,張玉環仍在申訴。我去溫圳監獄探監的時候,我的同事說起張玉環的事,說他在里面叫冤,絕食自殺,這增加了我的壓力。
【#張玉環無罪釋放后辦理新身份證#】8月4日,張玉環故意殺人再審一案改判無罪。今天,張玉環前往當地派出所辦理新的個人身份證,下午可以申領個人臨時身份證。他開始逐漸適應普通人的生活。(總臺央視記者劉建輝 楊弘楊)
(原標題:張玉環回應申請國家賠償金數額:一千萬也換不回27年青春年華) 近日,網上熱議張玉環有可能拿到三百多萬、四百多萬、七百萬等多種數額的國家賠償金。依據《國家賠償法》等相關規定,他可以主張侵犯人身自由的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若張玉環身體受到傷害,還可以主張生命健康賠償金。
“要抱,我覺得應該抱,這個擁抱他(張玉環)欠我太久太久了……” 田埂之上,50歲的宋小女回到曾經寄托著她少女夢想的南昌市進賢縣枕頭嶺張家村,對著鏡頭說出了心里話。再審開庭前,吳國勝給宋小女塞了5000元錢,不僅是回鄉的生活費,還讓她買點東西好去見張玉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