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15日18:53 來源:大象新聞
曉輝在路上攔下了一輛沒有號牌的車,再一檢查發現司機也沒帶駕駛證,妥妥的是一個“三無產品”。 經過了解發現這是一輛4S店調取的車輛,正在從倉庫往店里調車,可是按照規定調車的時候需要打印臨時號牌,工作人員表示是“沒來得及打”,那么曉輝就奇怪了——為什么自己每次攔到的,都是沒來得及打的呢?
一次兩次是巧合,那么每一次都遇到“來不及”的,“頭一次”的,這就不是巧合了吧! 犯了錯都要跟曉輝說是頭一回,可是頭一回違法就可以原諒嗎? 難道法律法規還有“試用期”? 每一個上路的司機都要遵守交通法的規定,4S店按說更應該做出示范,結果呢,好像這法規對4S店完全無效了!
正說著,又有一輛紅色的沒有掛牌照的車朝著曉輝慢悠悠地開了過來,曉輝上前攔停的時候司機還猛的一加速,差點把曉輝撞倒! 看來4S店不僅對交通法是“無視”,對交警也完全不在乎啊? 不用問,也是沒帶駕駛證沒打臨時牌照,不多說,統統拿下!
對,你們沒猜錯,只有兩輛車怎么能叫“橫掃”呢? 第三輛車很快就“如約而至”自投羅網,一樣的劇情,不一樣的4S店和駕駛員。 看來這已經不是公司的問題,是行業的問題了呀! 只是這種行業風氣曉輝必須得遏制一下——沒有任何行業可以凌駕于法律之上! 隨后曉輝也協同執勤民警對三名駕駛員做出了相應的處罰,同時奉勸所有從業者: 有法必依,法規不是玩笑!
來源: 大象新聞
張先生覺得4S店沒有經過他的允許就給他挑選了一輛車的行為不合適,心中起了疑慮。在這種情況下,4S店檢修后依舊告訴張先生車輛沒有任何問題,可以放心開,張先生感覺自己受到了欺騙。
近日,河南信陽的胡先生(化名)通過東方今報新聞熱線(0371-65830000),向記者反映了自己買車時遭遇的煩心事。在胡先生提供的分享購車協議上,記者看到“貸款由甲方(信陽市瑞龍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按時每月打入指定金融還款賬戶還款……甲方保證按時還款,如有違約甲方承擔責任,保證乙方征信不受還款影響。
19日,一條記者暗訪汽車4S店、曝光維修技師砸車“創收”的新聞驚爆輿論。新聞中提到的上汽大眾和東風日產,都是汽車行業中久享盛譽的知名品牌。4S店員工幾錘子下去,激發出了消費者們壓抑已久的情緒,進而引起人們對4S店在相關法律法規執行上不規范的深惡痛絕。
如何消滅4S店里的那些貓膩,需要監管部門和4S店自身,都行動起來。對于4S店來說,自身的管理工作也應更加合理、更加人性化,同時還應懂得“誠信是消費市場上最大競爭力”的道理。
楊建明花29.8萬元購買了一輛只跑700公里的二手奧迪A4L,五六年后出售時才發現該車在購買前已在浙江余姚水災中“泡過澡”。2013年12月9日,河南省捷和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人員持楊建明身份證,在鄭州市車管所辦理了機動車轉入登記手續。
15日下午,記者在武昌長湖正街一處新開業的中醫理療館見到了高先生,當天他休息,在妻子的店里幫忙。因為當時旁邊有兩輛車追尾,高先生將車頭稍微向左拐,沒過多久,男子就掉在了車頂上。
8月9日,開封金裕通別克4S店工作人員告知我要拆檢發動機,費用需要4500元,我說如果能盡快修好就拆開全面檢查吧,說實在的,這個檢查費用我感覺也比較高,就拆開檢查一下要4500元。
(原標題:毒駕超速闖紅燈致人死亡,湖南株洲交通局一副科長被控交通肇事罪) 近日,紅星新聞記者獲悉,湖南株洲交通局一副科長涉嫌毒駕超速闖紅燈致人死亡,被控交通肇事罪。
近日,經法院審理認定,這輛車確實是一輛維修車,并一審判決要求4S店退一賠三。茆廣東說,車上明顯的維修痕跡,都是肉眼可見的,而更蹊蹺的是,車上兩個大燈分別產于2018年11月28號和2018年12月6號生產的,但整車出廠日期卻是2018年11月15號。
接到爆料,@河南都市爆料記者聯系到信陽市平橋公安分局,朱警官以不接受電話采訪為由拒絕透露案件任何進展。目前他們的處境是:購車時,奇瑞瑞龍4S店給大部分車主辦理的是“奇瑞微銀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的貸款,少數車主辦理的是其他公司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