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5月31日00:11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5月30日電 據“信用中國”網站消息,國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日前發布《2019年4月失信風險警示報告》。通過對近日曝光的“西安奔馳漏油事件”及以往媒體曝光的汽車消費領域失信典型案例進行分析,《報告》提醒消費者,在購車過程中需重點防范“五大套路”。
《報告》提到,4月24日,財政部下達2019年節能減排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包含車補、樁補、交補等補貼獎勵和預撥補貼,對新能源車市場穩增長發展有巨大作用。此外,據有關媒體分析,由于經銷商近期積極消化庫存,促使一些汽車廠商進行“感恩回饋”等品牌推廣和促銷,目前終端實際成交價格比較實惠,預計近期汽車消費將是廣大老百姓關注的熱點之一。
通過對近日曝光的“西安奔馳漏油事件”及以往媒體曝光的汽車消費領域失信典型案例進行分析,《報告》提醒消費者在購車過程中需重點防范“五大套路”:
一是強制收取附加費用。在消費者申請汽車貸款時,一些汽車銷售商以協助辦理按揭手續為由,通過口頭約定、特別合同條款約定等形式向消費者強制收取按揭管理費、評審費、服務費等費用,即使消費者自行向銀行申請貸款仍需交納這筆費用。有的汽車銷售商為了吸引消費者按揭購車,故意下浮車價,宣稱按揭購車比全款購車更優惠,達到變相收取管理費或服務費的目的。
二是強行捆綁保險。在消費者貸款購車時,大量汽車銷售商以保險公司、銀行要求為由,讓消費者必須在4S店指定的保險公司或保險代理機構購買貸款合同中指定的保險項目,獲取保險公司返回的保險手續費或傭金。這一做法已經成為汽車銷售行業的“潛規則”。一些汽車銷售商要求全款購車消費者在店內購買商業險,有的甚至以特別合同條款約定等形式向消費者收取保證金,消費者只有按照銷售商的要求購買保險才能拿回保險金。
三是強制搭售商品。一些汽車銷售商故意在車輛價格上作出讓步,同時抓住消費者對車輛進行裝飾的需求,要求消費者必須購買其提供的其他附加商品或服務,以謀取更多利潤。特別是對于緊俏車型,汽車銷售商往往利用消費者急于提車的心理,要求消費者加價提車或購買其提供的高價車輛裝飾商品,否則延遲數月后提車。
四是商業賄賂手法隱蔽。汽車4S店定點維護保養是銷售商的重要獲利手段。一些汽車銷售商與保險公司簽訂維修協議,約定銷售商代辦的保險業務金額與汽車送修金額掛鉤,既獲得保險返利又獲取高額維修利潤。車輛發生事故(故障)報保險公司維修后,保險公司會第一時間通知維修費用明顯高于普通汽車修理廠的汽車4S店,消費者如果選擇在其他修理廠維修,保險公司則設置賠付障礙,消費者基本無維修自主選擇權。
五是“霸王條款”大量存在。在銷售過程中,許多汽車銷售商在格式合同文本中添加部分免除或者減輕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排除消費者權利的條款,或訂立“如遇廠方供貨、運輸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供方無法按時交車,不視為違約”等條款,或故意亂用“定金”“訂金”“預付款”等合同關鍵詞語,或強制購買代辦服務,如“新車第一年保險須由本公司代理”“甲方未在授權的服務中心進行保養,車輛在保修期內在非授權的維修點進行維修后,一律不予保修”等。
為防范類似“西安奔馳漏油事件”發生,使廣大消費者明明白白購車,根據有關部門發布的提示信息,《報告》提醒各位“準車主”們在購車時,要牢記以下“六個細節”:
一是仔細驗收再簽字。消費者購車時,先檢查車輛是否有合格證,如果沒有合格證,一定要查明原因,實際上有些銷售商將車輛合格證抵押給銀行貸款,建議消費者拒提沒有合格證的車輛。其次,認真仔細按照所購車型的配置逐項進行驗收,驗收有問題的拒絕簽字,避免因產品質量問題引發的責任分擔不清問題。
二是保留購車憑證。消費者應當妥善保管購車時的合同、發票等憑證,一旦發現問題,及時與商家取得聯系。
三是慎重改裝。經營者對消費者因擅自改裝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責任,因此,消費者改裝汽車應慎重,即便是改裝加裝也最好是在提車前和經銷商約定好,由經銷商負責給改加裝。
四是選購汽車配件不馬虎。選購汽車配件時,消費者應要求經銷商在清單或發票上注明所購配件的生產廠家,并要求經銷商提供相應的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售后服務規定等。
五是質量不合格可退貨。實踐中,一些經營者向消費者交付不合格車輛,卻以汽車三包規定為由拒絕承擔退貨責任或相應賠償責任,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交付合格產品是經營者的合同義務,三包責任是后合同義務,兩者不應混同。如遇質量不合格汽車,消費者可以依據《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的相關規定要求退貨。
六是向強制交易說“不”。當前汽車銷售服務中,存在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繳納續保押金或續保保證金、強制代辦車輛注冊登記等問題。消費者有權拒絕支付上述費用,并應及時向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舉報。
針對媒體曝光的失信事件及全國消費者投訴舉報情況,《報告》建議汽車廠家及經銷商引以為戒,舉一反三,認真自查和整改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積極配合各級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調查處理,杜絕各類不合規、不規范行為。同時,建議汽車行業主管部門、立法機關、行業協會等相互協調,創造適宜誠信的社會環境和競爭環境,營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汽車消費市場。對于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提出如下建議:
一是建議有關部門進一步修改、完善產品質量法、汽車三包等規定。提升產品質量擔保立法層級,明確違法追究責任到人,強化對消費者的保護,防止經營者逃避自身應盡義務和責任,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二是建議加強汽車消費領域的監督管理。有關部門應關注消費者反映問題,進一步加強汽車消費領域的監督管理,及時查處損害消費者權益突出行為,規范汽車銷售和附隨服務,加大監督抽查范圍和力度,不斷提高行政執法效能,提升消費者滿意度。
三是建議探索建立汽車消費領域信用公示機制。充分發揮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作用,公開披露故意拖延、無理拒絕以及其他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等失信行為,強化對汽車消費領域失信主體的信用約束,保障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而就火鍋店設置的“男性顧客只能在女性顧客陪同下才能就餐”的要求,不僅讓部分男性網友認為自己受到了歧視,部分女性網友也認為這個規則“讓人不舒服”。來源:新浪微博熱搜成都商報沸點視頻編輯:杜卉| 商務合作微信:DHui0514爆料、維權、尋找、求助熱線:16603712315
16元購買直播間1萬個觀看人數,2元換來1萬個點贊,30元可顯示“不斷去購買”的字樣,0.5元可發送自定義彈幕1條……網絡直播平臺的數據“注水”問題觸目驚心。在網絡直播中進行數據造假,明顯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也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應受法律嚴懲。
10月27日,工業和信息化部通報了2020年第五批存在問題的應用軟件名單,共計131款,瓜子二手車、永安行、樂視視頻等名列其中。APP通過收集的信息對用戶進行精準營銷,還可能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涉嫌不正當競爭,違背了基本的市場經濟準則。
楊建明花29.8萬元購買了一輛只跑700公里的二手奧迪A4L,五六年后出售時才發現該車在購買前已在浙江余姚水災中“泡過澡”。2013年12月9日,河南省捷和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人員持楊建明身份證,在鄭州市車管所辦理了機動車轉入登記手續。
8月9日,開封金裕通別克4S店工作人員告知我要拆檢發動機,費用需要4500元,我說如果能盡快修好就拆開全面檢查吧,說實在的,這個檢查費用我感覺也比較高,就拆開檢查一下要4500元。
”駐馬店市新蔡縣練村鎮的王女士告訴記者,今年春節前她在練村鎮美爾日化店進行美容時,被店員以減肥塑形、治療等功效推薦購買塑形內衣,王女士說整個過程現在想起來還有些不可思議。當王女士找到店家詢問情況時,店員們又推薦起了產品的功效,但王女士卻始終沒有見到所購買的產品,而王女士認為內衣價格太貴,店家卻承諾百分百無效退款。
近日,經法院審理認定,這輛車確實是一輛維修車,并一審判決要求4S店退一賠三。茆廣東說,車上明顯的維修痕跡,都是肉眼可見的,而更蹊蹺的是,車上兩個大燈分別產于2018年11月28號和2018年12月6號生產的,但整車出廠日期卻是2018年11月15號。
真可謂是“直播賣貨,全靠演技”,以這些不光彩手段誘導粉絲購買商品,嚴重違背了社會公序良俗,也屬于欺詐消費者的行為。而“直播帶貨”演變成“演戲賣貨”,自然屬于以虛假或引人誤解的手段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情形。治理“演戲賣貨”不能止于平臺自罰商家,還需市場監管部門加大監管力度。
7月15日晚,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通報“女顧客遭男伴‘下藥 ’”事件,“下藥”男子涉嫌強奸被刑拘。該餐廳和店員固然值得贊賞獎勵,實際上,他們的行為不僅僅是見義勇為,也是在行使法律賦予的職責和義務。
根據微信客戶端的用戶舉報數據得知,刷單兼職屬于詐騙高發區,投訴量一直居高不下,受害者損失金額輕則上百,重則高達數十萬。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刷單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屬于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