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4月23日21:11 來源:河南廣播電視臺民生頻道
2018年3月9日,11歲女童不慎扔蘋果,高空墜落重傷三個月大女嬰。此事發生后一直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日前(4月18日),廣東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開庭審理。女嬰的監護人將高空拋蘋果的女孩及其父母告上法庭,索賠544萬余元。
樓上墜下蘋果砸中女嬰頭
2019年1月30日,該名女嬰的監護人余先生向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起訴12歲女孩小星(化名)及其父母,稱他們和被告均居住在東莞市塘廈鎮某小區同一單元,2018年3月9日,其三個月大的女兒由家人抱至樓下散步,下午4點半左右回家行至樓下入戶大門處時,被該棟24層住戶即被告小星從高空拋下的一個蘋果砸中,致頭部重傷。
經法醫鑒定,所受損傷為重傷二級,分別評定為二級、十級傷殘,終身需大部分護理依賴。事發后,其女兒先后7次住院治療。余先生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被告對其女兒傷殘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扣去已支付的75000元后,還需賠償各項費用共計5449568.29元(其中醫療費363836.72元,護理費4268171.39元,殘疾賠償金745745元,精神撫慰金50000元)。
當日下午,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開庭審理。庭審時,被告代理律師首先對原告表示了歉意,但認為原告主張的賠償費用過高,對其護理費適用標準不認同。被告代理律師表示,該鑒定報告在女嬰受傷后僅半年作出,被告方對“需大部分護理依賴”的鑒定結果不認同,鑒定標準亦不明確。
原告則表示,該鑒定報告具有權威性,鑒定結果是依據實際情況作出,合情合理,被告應按鑒定結果給予賠償。
事發小區開發商被追加為被告
同時,被告代理律師在庭上提出申請追加事發小區的房地產開發商作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稱根據我國《住宅設計規范》相關規定,位于陽臺、外廊及開敞樓梯平臺下部的公共出入口應采取防止物體墜落傷人的安全措施,該條款屬于強制條款,而該小區房地產開發商卻未按照國家規定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存在安全隱患。
對此,原告亦表示該小區入戶大門處設計確實存在缺陷,同意追加小區房地產開發商作為共同被告。
基于該案庭審過程中,原被告雙方主張追加新的當事人為被告參加訴訟,法官宣布休庭,待追加了新的當事人之后,法庭再另定時間進行庭審。
女嬰的不幸遭遇曾被廣泛報道,
引起人們對高空墜物的關注。
然而,同類事件卻在不斷發生,
4月2日
南昌市西湖區朝陽新城觀洲小區里
一輛共享單車竟然從天而降
一位老人不幸被砸身亡。
不僅僅是惡意的拋物,
建筑墜物同樣給人帶來深深的傷害,
4月20日19時15分左右,
江西九江市共青城市南湖大道
金茂廣場紅綠燈附近發生一起悲劇,
一名女子在逛街中
被路邊店面屋頂墜落的水泥欄桿砸中,
雖經醫院搶救,
最終還是不幸離世。
據知情人士介紹,事發時該女子正和幾名同伴一起逛街,在走到事發地一家鞋店門口時,突然毫無征兆地被該店面二樓屋頂墜落的水泥欄桿砸中,正好砸在那名女子的頭上。
事發后民警、消防人員先后趕到現場,120急救中心人員也來到現場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不過遺憾的是,該女子最終還是宣告不治。
從現場圖片可以看到,事發地點的屋頂疑似年久失修,有兩間店面屋頂上的欄杄坍塌。
據了解,不幸身亡的女子姓于,43歲,是共青城市蘇家垱人。
目前,這起事故發生原因和后續工作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4月21日,貴州黔南。
“騎電動車女子被從天而降大鵝砸倒”視頻熱傳。
22日記者從龍坪派出所獲悉,
該鵝養在樓頂,
事后鵝主人現身做經濟賠償,
被砸女子身體情況穩定。
高空墜物
是“懸在城市上空的痛”
也許很多人認為
隨手扔出窗外的東西很輕,
應該不會砸傷人,
也有些人明知建筑物存在不安全情況而漠視翻新管理,
心存僥幸。
但事實并非如此!
說一千道一萬
不如視頻看一遍▼
可想而知
高空墜物傷害有多大
一顆雞蛋或致死
從4樓拋下來會讓人起腫包
從8樓拋下來就可以讓人頭皮破損
從18樓高甩下來就可以砸破頭骨
從25樓拋下可使人當場死亡
高空拋物的法律后果
1、如果拋物行為致人死亡,則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并要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如果拋物行為致人損傷,則依法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3、《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 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如何避免自身和他人被砸傷
誰能想到走在街上,
都能碰到這種事
安全問題真是一刻都不能忽視,
稍不注意
就出了人命
為了自己也為了家人
下面這個提醒
請認真看看吧
重要提醒!
一、絕對不要高空拋物。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從自身做起,更要制止他人高空拋物的行為。
二、在看到高空中有搖搖欲墜的物體時,要及時向消防等相關部門反映,立即處置、消除安全隱患。
三、及時清理陽臺、窗臺上容易被風吹掉的物品,如花盆、晾衣架等,避免意外高空墜物的發生。
四、風雨天外出時,不要緊貼墻面老化的大樓以及在廣告牌下行走或逗留。
五、遇到施工、裝修等可能產生墜物風險的場所,應注意觀察或繞行。
據河北醫科大學第三醫院11月30日出具的一份檢查申請單顯示,女嬰年齡為3個月29天,癥狀為“反應差、哭聲微弱、雙眼上斜、嘔吐一次、四肢末梢發涼”,臨床診斷為“顱內出血、休克”。
家委會如此組成并不奇怪,當下的一些家委會已經成為為學校、班級辦事的辦事機構了。新聞速遞:2016年,四川遂寧市油坊街127號樓,一只從天而降的鐵球,砸中了樓下嬰兒車里一名不滿一歲的女嬰并致其死亡。
最近,一則“天降鐵球砸死女嬰,整棟樓判賠”的消息,再次引發大家對這個經典法律問題的討論。2016年四川遂寧市油坊街127號樓,一只從天而降的鐵球,砸中了樓下嬰兒車里一名不滿一歲的女嬰,經過9小時全力搶救,女嬰還是不幸離世。
8月24日,四川遂寧首個高空墜物致人死亡案宣判,因未找到拋物者,事發地整棟住戶均被判賠。久久未能找到拋物者,李女士將該棟樓的所有住戶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鐵球砸中嬰兒致死所造成的損失。
日前,四川遂寧首個高空拋物致人死亡案宣判,引發廣泛關注。案情是,2016年11月11日,李女士推著不滿周歲的女兒經過油坊中街時,突然一個鐵球從天而降,正好砸中女兒,經搶救無效當晚去世。
猛犸新聞 東方今報記者了解到,在事情發生后,張女士一家立即報了警,物業也很快趕到了現場。” 趙經理表示,在加裝朝空攝像頭之前,物業工作人員會加強小區的巡邏頻次等,同時會做好高空拋物危害的宣傳力度。
護士點蚊香引燃紙箱所致) 安徽省應急管理廳網站8月11日消息,近日,安徽省政府批復《亳州市渦陽縣店集鎮中心衛生院“2019·10·9”較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
“天降”洗護瓶砸中半歲女嬰致其頭骨骨折,曾被下病危,發生在5月11日深圳的這件事引發廣泛關注。5月11日晚,深圳市南山區蛇口街道望海匯景苑小區發生一起高空墜物事件,多個洗護瓶從高空墜落,砸中一名6個月大的女嬰,致其頭骨骨折。
對于大多數人而言,流行病學調查(簡稱流調)是個相對模糊的名詞。隨后,斯諾在參加倫敦衛生局臨時委員會的會議時,請求拆掉那個水井的抽水搖柄,讓人們無法繼續從那里取水。
山東棗莊,六一兒童節前,拍客走近全國首例高齡自然受孕產女黃維平夫婦。去年10月,田新菊以67歲高齡生下一名女嬰,曾引發全國關注。一談起女兒,黃維平就滿臉笑意,稱小天賜非常愛笑,兒童節會給她買些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