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24日15:12 來源:映象網綜合
這兩天
#新員工不喝敬酒被打耳光#一事 火了,還上了熱搜 原來,近日 一張新員工不喝領導敬酒 被“扇巴掌”辱罵的截圖 在網上瘋傳 ↓↓↓ 截圖顯示,在名為“2020年校園招聘新員工”的微信群聊中,楊某表示其來自某銀行中關村支行,因個人原因無法喝酒,未來也沒有打算喝酒。 在第一次聚餐時,因為沒喝“A角”敬的酒,某領導走到楊某面前,扇其巴掌并用粗口指責;后續還有部分同事追罵至電梯處。 楊某表示,“我對昨天的場面保持震驚和失望……這對于新入職場的我來說,覆滅了我對金融行業的一切美好想象。” “我想請問HR老師,我不喝酒是否不符合公司要求?我遭遇的經歷,是否超越了我的職責范圍應該承受的壓力?我暫時保留一切我應有的權利。” 這條信息發在“2020年校園招聘新員工(114)”群內。有網友跟帖披露,此事發生在廈門國際銀行北京某支行。 對比發現,爆料截圖中楊某某頭像,與某職場網站中楊某某的實名頭像一致。該網站顯示,楊某某的狀態是“在職中”,單位是廈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銀行凌晨回應 確系失當,對責任人扣罰工資 今天(24日)凌晨0時,涉事的廈門國際銀行北京分行發布“說明”表示,確系存在領導酒后失態,而對員工楊某做出言語及行為失當等舉動,“對此我們深表歉意”。 銀行決定對該領導董某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扣罰二個季度績效工資,對支行負責人羅某給予警告處分,扣罰一個季度績效工資。 對此,不少網友表示:懲罰力度太輕! 還有網友表示,應該共同抵制酒桌文化 也有網友關注到網曝截圖中“對女同事動手動腳” 吃死神辣條、被迫轉發朋友圈..... 職場霸凌現象屢見不鮮 上述事件只是揭開了職場霸凌行為的冰山一角。 什么是職場霸凌?即受到職位高者無端指責謾罵、同事的排擠與孤立、言語上的威脅、當眾侮辱、惡意中傷、性騷擾、上級利用職權對屬下員工進行報復性的調崗(跨地區)、降職降薪、懲罰性罰款、扣發工資獎金、打壓施壓勸退、不公平對打等行為。 近年來,類似這樣的職場霸凌事件數見不鮮。 員工業績不佳被逼吃死神辣條—— 據封面新聞7月報道,因業績不佳,成都某公司業務部7名員工接受了吃辣條的懲罰。結果,兩名女員工吃進了醫院。 據悉,這種辣條為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以及無生產廠家的“三無產品”。 當天一名女員工吃完“死神辣條”后不久就開始冒虛汗,醫院診斷為“小腸炎性激惹表現”。另一名情況相對嚴重的女員工當日也被送醫,檢查結果為胃絞痛,并且打了止痛針。 杭州一員工被領導要求朋友圈發廣告,不發扣獎金—— 杭州一銀行員工王女士告訴記者,從今年年初開始居家辦公以來,所在單位硬性要求員工每日必須轉發銀行信息到朋友圈,作為“云日報”。每天的“云日報”必須要轉發到朋友圈,并納入績效考核。 王女士介紹,領導還會突然搞檢查,要求查看大家的手機,一旦發現朋友圈設置為分組發送的,一律視為沒有發,個人當月績效考核都要扣分。 這些職場霸凌行為,違法! “我想請問群里的HR老師,我不喝酒是否不符合公司要求?我遭遇的經歷,是否超越了我的職責范圍應該承受的壓力?我暫時保留一切我應有的權利。”楊某層在公司微信群里向HR發問。 員工不喝領導敬酒,遭扇耳光辱罵、因業績不佳被逼吃死神辣條、被強制要求朋友圈發廣告,不發扣獎金......中友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執行主任夏孫明認為,這些看似奇葩的職場潛規則或規定,其實正在違法的邊緣瘋狂試探。 《勞動法》第九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由公安機關對責任人員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罰款或者警告;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二)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勞動者的。 而完不成業績就要被花式處罰、強迫轉發朋友圈不然扣獎金等奇葩職場規定,亦不具備法律效應。 “未經過民主程序制定和公示,僅單方面告知的職場規定,不具備法律效應。”夏孫明提醒,類似職場上的 “體罰”或稱為之“變相體罰”、“惡搞”行為嚴重侵犯了勞動者的人格尊嚴、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勞動者可以提起侵權訴訟。 “職場霸凌行為或多或少伴隨著暴力及言語侮辱等行為,嚴重損害了勞動者的人格權。”夏孫明認為,2021年1月1日即將實施的《民法典》,將“人格權”獨立成編,為此類霸凌行為劃清了法律紅線。 《民法典》規定,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民事主體的人格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遇到職場霸凌怎么辦? “職場霸凌行為頻出,一方面反映了一些用人單位的管理者法律意識淡薄,另一方面,勞動者的一味忍讓也在某種程度上加劇了此類行為的發生。”夏孫明認為,面對職場霸凌,勞動者要勇敢說“不”。 包頭鐵路運輸法院微信公眾號“包頭鐵路運輸法院”近日刊文向網友“安利”了遭遇職場霸凌后,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方法。 1、收集證據,證據包括:書面材料、電子郵件、微信QQ等對話記錄(截圖)、電話錄音、現場錄像、證人證言等。 2、申訴,到用人單位的工會或者當地的總工會申訴,尋求幫助。 3、進行法律咨詢,向專業人士咨詢獲得專業的意見。如果遭遇民事侵權行為(健康權、自由權、名譽權等被侵害),可以直接到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如果身體受到輕傷以上傷害,遭遇猥褻、誹謗等行為,對方可能涉嫌違法犯罪,可以直接到公安機關報案。如果存在無故降薪、辭退等行為,則需要走勞動仲裁程序解決。 4、申請勞動仲裁,面對用人單位的勸退、逼迫離職等行為,可以通過《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清楚自己的權利,同時到勞動部門申訴協商處理;準備好相關材料,到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保護好自己作為勞動者的權益。 映象網綜合自上觀新聞、南方都市報、澎湃新聞、中新經緯、新民晚報、工人日報、網友評論
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寧可三日無肉,不可一日無馕”,在新疆,馕的重要地位無可取代。吾甫爾江-卡斯木:我在來這上班以后脫貧了,一個月的收入是4200到4500,我以前的一個夢想就是家里面有一個穩定的收入,現在實現了我的夢想。
今年疫情期間,不少行業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響,特別是餐飲、美容美發等服務行業,受沖擊最深。北京聚美匯美容美發機構總經理 付艷芹:比去年客流量增加了20%左右,生意好了之后,我們也增加了十幾個新員工。
家住貴州省貞豐縣北盤江鎮查耳巖村的劉標,每天早上8點都會準時到志立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扶貧車間工作。為助力對口幫扶地區群眾就業,浙江寧波海曙區在貴州省貞豐縣建起了14個扶貧車間,志立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之一。
截圖顯示,在名為“2020年校園招聘新員工”的微信群聊中,楊某表示其來自某銀行中關村支行,因個人原因無法喝酒,未來也沒有打算喝酒。銀行決定對該領導董某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扣罰二個季度績效工資;對支行負責人羅某給予警告處分,扣罰一個季度績效工資。
在我們的生活中,拼酒、灌酒、逼酒、酗酒司空見慣,“敬酒不吃吃罰酒”更是酒場流行潛規則。種種陋習不一而足:逼酒是“施恩”,敬酒是“討好”;自己連杯干,領導“舔一舔”。種種酒場陋習,既有違現代文明,更暗藏腐敗入口。
近日,網上流傳的一張微信群記錄截圖顯示,廈門國際銀行北京分行的新員工楊某與同事聚餐時,因沒喝敬酒,一名領導大為不滿,不僅滿口臟話辱罵,還上前扇起巴掌。因為下屬沒喝所謂的“敬酒”,就上演一出連打帶罵的“罰酒”戲碼,董某的過激行為引發網友熱議。
近日,廈門國際銀行北京分行新入職員工楊某因為未喝領導敬酒,被領導辱罵并打耳光。此次事件的處理暫可對輿論有個交代,但由畸形酒桌文化引發的問題卻一直困擾著社會。其樂融融的酒桌氛圍才能拉近距離,強人所難的酒桌“霸權”注定為大家所唾棄。
廈門國際銀行北京分行對日前流傳出的“新員工未喝領導敬酒被打耳光”事件作了回應。廈門國際銀行北京分行副行長、行長助理、風險管理部副總經理、支行行長等15人,被處以0.7萬至18萬不等的罰款。
2020年8月25日,走進新中核媒體活動第二天,恰逢中國傳統節日七夕節。今年5月入職的新員工吳增輝,碩士畢業于上海交通大學,在國資小新直播中,談到了為何要成為核工業人的初心。
截圖顯示,在名為“2020年校園招聘新員工”的微信群聊中,楊某表示其來自某銀行中關村支行,因個人原因無法喝酒,未來也沒有打算喝酒。銀行決定對該領導董某給予嚴重警告處分,扣罰二個季度績效工資;對支行負責人羅某給予警告處分,扣罰一個季度績效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