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30日10:34 來源:小麥視頻
大象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狄曉晶 ■見習記者 王嘉懿/文視頻 見習編輯 劉永恒/剪輯
6月29日,一段“大連一便利店老板用酒瓶搏斗持刀男子”的視頻在吸引廣大網友關注。視頻中,一名男子凌晨進入便利店進行持刀搶劫,不料被店員用6瓶啤酒爆頭后砸懵,隨后倒地不起。
當日中午13時許,大連市公安局西崗分局發布警情通報。通報稱,經查,2020年6月17日1時34分許,犯罪嫌疑人劉某(男,33歲)在西崗區某超市內持刀搶劫,店員手部被劃傷后持酒瓶擊打犯罪嫌疑人進行正當防衛。
接警后,西崗警方立即臨場,將犯罪嫌疑人劉某抓獲。經審訊,劉某對其持刀搶劫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目前,犯罪嫌疑人劉某因涉嫌搶劫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工作中。
11月27日,最高檢發布6起正當防衛不捕不訴典型案例,進一步明確正當防衛制度的法律適用。其中包括為保護住宅安寧、人身和財產安全實施防衛致人重傷的河北省辛集市耿某華正當防衛不批捕案。
提起自己的案子,于歡說后悔自己沖動觸犯了法律,“現在回看當時,自己的行為帶來了傷亡,給被害人和他的家庭帶來了無法彌補的痛苦。于歡高中畢業那年,蘇銀霞的源大工貿陷入困境,鋼材價格持續下跌,資金周轉困難,她不得不四處籌借,拆東墻補西墻,償還銀行貸款。
近日,重慶一水果攤主因占道經營,與城管發生爭執,攤主將果筐砸在城管面前致城管隊員楊某某手被劃傷,楊某某隨后追打攤主,攤主在躲避過程中抓起西瓜刀砍傷楊某某手部。認定攤主砍傷城管系正當防衛,符合法律規定及近期出臺的指導意見要求,也符合公眾樸素的情感判斷與伸張正義的期待。
9月11日,記者從涉事的女商販楊女士處獲悉,9月10日晚8:35分,涂山鎮城管大隊一名工作人員通過辦公電話向楊女士告知稱,“(發生沖突)當時的城管已經被停職調查”,隨后,記者根據楊女士傳來的一份通話記錄,打電話向涂山鎮城管大隊核實此事。
張某逃至二樓,譚某持刀追趕并與其發生打斗,譚某想問其要錢私了此事,后張某用三叉鐵叉將譚某叉傷后逃離現場,譚某被送往醫院搶救,因為失血過多搶救無效死亡。張某供述:“陳某丈夫拿刀對著我揮砍,我頭頂掃出一道傷口,開始用刀向我腹部捅。如果譚某發現其妻陳某被張某強奸,那么譚某就可傷害張某,而且譚某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
9月13日,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分局@平安南岸 發文,通報此前城管與水果攤主沖突被砍傷案的處理結果。通報稱,城管隊員楊某橋行為構成毆打他人被行拘,女攤主被追打中揮刀致城管受傷的行為系正當防衛。同時,女攤主行為構成阻礙執行職務,被警方予以警告處罰。
其實,現實生活中,人們常見的搶險救災、救助他人的見義勇為行為,在刑法或民事法律中,將其視為緊急避險或者正當防衛。具體到緊急避險行為中,避險人在不得已的緊急情況下,采取損害較小的合法權益而保護了較大的合法權益。
雙方因瑣事發生沖突,沖突結束后,一方又實施不法侵害,對方還擊,包括使用工具還擊的,一般應當認定為防衛行為。對于不符合特殊防衛起因條件的防衛行為,致不法侵害人傷亡的,如果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也應當認定為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涉正當防衛案件近年來引發廣泛關注。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布《關于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突出明確正當防衛、防衛過當的認定標準和見義勇為相關糾紛的法律適用標準。
最近媒體報道的“永州猥褻事件”,讓山東濱州大四女生小鄭受到了很大觸動。” 2019年10月31日,因為鄭某平“犯罪情節輕微、達成諒解、自愿認罪認罰”,博興縣人民檢察院發出了《不起訴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