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17日20:31 來源:人民網-教育頻道
人民網北京6月17日電(孫競)為規范校外培訓機構服務行為,推動化解校外培訓收退費糾紛,日前,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
《培訓合同(示范文本)》為該行業首個全國性示范文本,共十一條,充分考慮了中小學生在參加校外培訓過程中,各環節必須明確的當事人雙方責、權、利關系,涵蓋了培訓項目、培訓要求、爭議處理等內容,尤其對培訓收退費及違約責任作出了詳細規定,旨在有效規范培訓合同當事人簽約、履約行為,從根本上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示范文本相關條款明確,培訓機構應當向家長(學生)明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辦學事項、退費辦法,重申線下機構不得一次性向家長(學生)收取或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 3 個月的費用,同時還為家長(學生)申請提前退學提供了多種退費選擇方案。示范文本同時明確,機構招生簡章或廣告中對培訓師資和效果等所作的說明和允諾應當視為要約,而且培訓機構相關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合同,也應視為合同內容。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認為,培訓機構作為市場主體,其與家長之間的糾紛、歧義,最終仍然需要以合同為依據的合法渠道解決,于是合同就成為確保各方權益的重要依據。擬定示范文本是朝著深化法治的方向探索,對于規范培訓服務行為,保障雙方合法權益,促進培訓市場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特別提到,示范性合同文本明確了培訓退費條款,包括乙方在培訓班正式開班前多少時間或開班后多少時間前可提出退學的,有權要求全額退費。文本還列出由于乙方的原因申請提前退學的,雙方可約定的退費方式。這就把退費條款加以明晰,培訓機構不能再渾水摸魚,以事先約定不清晰為由拒絕學員監護人合理的退費訴求。
兩部門要求,各地要充分認識推行《培訓合同(示范文本)》的重要意義,將其作為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管理的重點工作抓好落實,采取多種措施引導合同當事人使用《培訓合同(示范文本)》。同時,要求各地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解讀,使當事人特別是中小學生家長能夠更加充分了解關于規范校外培訓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切實提高學生家長的防范意識和鑒別能力,理性簽訂培訓服務合同。
9月3日下午,大象新聞·東方今報以《疫情下回國“天價機票”調查》,報道了在塞班島務工的陳晨(化名)與妻子,花六萬元從旅行社購買機票回國,被拒登機后退款難的問題。隨后,陳成告訴記者,已收到旅行社打來的退款,包括65050元機票錢和20000元購票費。
“我們收不到退款,沒錢生活,沒錢購買其他機票回國,滯留海外,生活困難……”9月1日,記者收到陳晨(化名)投訴稱,花六萬從旅行社買的雙人機票,因被拒絕登機面臨退款難。“最初微信交流時,我問過尹某,如果無法登機如何退票,她承諾按照航空公司要求將會按照票面價退款。
來自財政部的最新通知要求,中央執收單位要切實履行教育收費管理主體責任,按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收取的2019-2020學年教育收費,按規定因疫情原因需辦理退付或抵扣手續的,應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早在6月底,云南省即宣布將中央特殊轉移支付資金184.17億元全部下達完畢,本次下達資金屬一次性財力補助,直達市縣基層、直接惠企利民。
8月17日財政部在官網發布《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收費退付工作的通知》中央執收單位已收取的幼兒園保育教育費和住宿費,按規定應辦理退付或抵扣手續的,也適用本通知。
7月16日晚上8點,中央廣播電視總臺2020年“3·15”晚會在央視財經頻道播出。實際上不少嗨學網的學員都陷入了交錢容易退錢難的境地, 3·15晚會的郵箱就收到了數百封投訴嗨學網的郵件。
“考研班最核心的就是暑期集訓課程,現在不能上課也不能退費,還因此耽誤了很多時間。“我上了半年的線上課,感覺效果明顯不如線下,如果不能換人就想放棄集訓課,申請退費。”鄭州一位法律專業人士建議,在遭遇退費困難時,該學生可以向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投訴。
部分民辦幼兒園為何“退費難”
疫情影響下,國內高校紛紛延遲開學。近日,許多高校陸續發布通知,明確2020年春季學期住宿費收退費工作,其中不少學校表示全額退還住宿費。
河南省發布退費通知的學校又增加啦,一起來看最新消息:河南大學河南大學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住宿費退費工作的通知住宿費退費原
?發布退費通知的學校又增加啦!這次,有你的學校嗎?一起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