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9日18:50 來源:映象網
醫保重大變化!
關系每一個人的
切身利益、醫療收支
2020年1月1日正式實施
新版國家醫保藥品目錄發布,
常規準入部分共2643個藥品!
國家醫療保障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藥品目錄,正式公布了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常規準入部分的藥品名單,目錄調整工作取得了階段性進展。
這是自2000年第一版藥品目錄以來
對原有目錄品種的一次全面梳理
新增癌癥及罕見病、慢性病用藥及兒童用藥
重點一:癌癥、罕見病用藥列入擬談判的名單
新增藥品覆蓋了要優先考慮的國家基本藥物、癌癥及罕見病等重大疾病治療用藥、慢性病藥品和兒童用藥,其中通過常規準入新增重大疾病治療用藥5個,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藥36個,兒童用藥38個。
絕大部分國家基本藥物通過了常規準入或者是被納入擬談判藥品的名單,并將74個基本藥物由乙類調整為甲類,特別是癌癥、罕見病用藥列入了擬談判的名單。
重點二:第一批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20個悉數調出
經專家論證,決定將國家醫保目錄中的重點監控的20個藥品全部調出。從調出的品種來看,有一些是年銷售量比較大的品種,這次被調出,可能對個別企業的生產經營產生影響,但評審意見認為,將此類藥品調出目錄,有利于為調入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藥騰出空間,也有利于促進行業加快轉型升級。
第一批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
重點三:確定128個擬談判藥品成功后納入醫保
根據專家評審和投票遴選的結果,初步確定將128個藥品納入擬談判準入范圍,包括109個西藥和19個中成藥。
這些藥品的治療領域,主要涉及癌癥、罕見病等重特大疾病,丙肝、乙肝、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
其中許多產品都是經國家藥監局批準的新藥,也包括國內重大創新藥品。下一步,在征求企業談判的意向后,最終確定談判的藥品名單,談判成功后將納入醫保目錄。
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解讀
問:本次目錄調整方案中提到“將優先考慮國家基本藥物中的非醫保品種、癌癥及罕見病等重大疾病治療用藥、高血壓和糖尿病等慢性病治療用藥、兒童用藥以及急搶救用藥等”。這些藥品本次調整納入情況如何?
答:為更好地滿足臨床合理用藥需求,這次目錄調整常規準入部分共新增了148個品種。新增藥品覆蓋了要優先考慮的國家基本藥物、癌癥及罕見病等重大疾病治療用藥、慢性病用藥、兒童用藥等,其中通過常規準入新增重大疾病治療用藥5個,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藥36個,兒童用藥38個,絕大部分國家基本藥物通過常規準入或被納入擬談判藥品名單,并將74個基本藥物由乙類調整為甲類。另外,上述領域的一些藥品,特別是癌癥、罕見病等用藥主要被列入擬談判名單,下一步經過談判就價格達成一致的,將按規定納入目錄范圍。
問:本次調整中藥飲片由排除法改準入法的原因?
答:中藥飲片由排除法改準入法:
一是使飲片保障范圍更加明確、精準,使納入支付范圍的飲片都符合基本醫保“保基本”的功能定位。
二是在一定程度上使不同地區的保障范圍相對統一,提升保障政策公平性。
三是從加強醫保支付管理的角度,排除法改為準入法可以提升飲片醫保支付管理的科學性、合理性、精確性。
問:支付限定有哪些變化?
答:重點包括抗生素、營養制劑、中藥注射劑等類別的藥品,并對部分主要用于門診治療的藥品限定門診和個人賬戶支付。與原來相比,這次支付范圍的限定更加精準、更加嚴格。總的考慮:
一是所有的支付限定都在藥監部門批準的說明書適應癥范圍內。
二是確保能夠滿足臨床合理用藥需求,應該保的保障到位。
三是對容易過度使用的藥品,綜合考慮其臨床價值、臨床地位、可替代程度、費用水平等因素確定了支付限定。
四是要加強限定支付范圍的執行。明確要求各地醫保部門不得進行調整,同時要加強對藥品費用的審核,確保按支付限定的要求支付費用。
最后,還要強調的是,支付限定不是對藥品法定說明書的修改,只是規定了哪些情況下參保人使用藥品的費用醫保可以支付,臨床醫生應根據患者病情合理用藥。
問:預計通過談判將納入多少藥品?
答:對于臨床價值高但價格昂貴或對基金影響較大的專利獨家藥品,通過專家評審和投票遴選,初步確定128個藥品納入擬談判準入范圍,包括109個西藥和19個中成藥。
這些藥品的治療領域主要涉及癌癥、罕見病等重大疾病、丙肝、乙肝以及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等。許多產品都是近幾年國家藥監局批準的新藥,亦包括國內重大創新藥品。
問:本次調整品種,有機會進醫保目錄?
答: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我們將建立醫保目錄動態調整機制。
對于尚未納入的品種,在充分考慮醫保基金的承受能力、可持續性,充分考慮臨床需求等綜合因素后,會將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藥納入醫保,對不符合條件的藥品也將及時調出目錄。相關政策文件正在制定過程中,我們將努力加快進度,爭取早日出臺。
問:本次調整國家醫保局采取了哪些措施加強監督,保證醫保藥品目錄調整的公平公正?
答:國家醫保局始終高度重視加強醫保藥品目錄調整中監督機制的建設:
一是主動接受各方監督。國家醫保局直屬機關紀委專門成立監督組,對目錄調整工作重大活動都派人進行現場監督,并接受社會各界的投訴舉報。
二是完善內控機制。明確工作崗位和人員責任,完善信息保密、利益回避、責任追究等制度措施,確保目錄調整工作公正、安全、有序。
三是強化專家監督。建立專家負責、利益回避、責任追究等制度,所有評審、遴選工作全程留痕,確保專家獨立、公正提出評審意見。
四是所有工作人員和專家都簽訂保密和廉政協議。所有專家簽署無利益沖突聲明。
題:重點考慮新冠肺炎治療藥物、釋放鼓勵創新信號——國家醫保局相關負責人就2020年醫保目錄調整答記者問 “今年醫保藥品目錄調整中,我們將重點考慮納入新冠肺炎診療方案的治療藥物,為常態化疫情防控提供支撐。
《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第二章第八條明確提出,8類藥品不納入《藥品目錄》—— ①主要起滋補作用的藥品;納入臨床急需境外新藥名單、鼓勵仿制藥品目錄或D鼓勵研發申報兒童藥品清單,且于2020年8月17日前經國家藥監部門批準上市的藥品;
全民健身是全體人民增強體魄、健康生活的基礎和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內涵。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在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歷史進程中,發展衛生健康事業始終處于基礎性地位。
記者從國家醫保局獲悉:《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審議通過,向社會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乙類藥品”是可供臨床治療選擇使用,療效確切、同類藥品中比“甲類藥品”價格或治療費用略高的藥品。
上海市在服務疫情防控方面,前期已經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確保定點醫療機構不因支付政策影響救治;按照上海市工作要求,階段性降低職工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全力支持企業抗疫情、穩發展;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同仁醫院醫保辦公室主任張彤彥告訴記者,這一次醫保藥品目錄最大的調整就是降幅明顯。比如用帶量采購來根除帶金銷售,通過醫保預付,醫院的結余激勵,能夠營造一個新的、比較健康的利益機制。
國家醫保局、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發通知 推動醫保談判藥品盡快落地 各統籌地區醫保經辦機構要根據新版目錄調入、調出藥品情況加快調整更新醫保信息系統,制定結算管理辦法,保證新版目錄及時落地。
國家醫保局11月28日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2019年國家醫保談判準入藥品名單有關情況。國家醫保局表示,還將指導各地做好調出藥品,特別是2017年談判準入、在本次談判中未能續約藥品的替代銜接工作,合理保障群眾用藥連續性。
國家醫療保障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藥品目錄,正式公布了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常規準入部分的藥品名單,目錄調整工作取得了階段性進展。這些藥品的治療領域主要涉及癌癥、罕見病等重大疾病、丙肝、乙肝以及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等。
一個藥品的調入或調出,不僅會給患者和臨床帶來影響,同時,也會很大程度上影響企業的銷售情況。這是7月14日的遴選投票現場, 全國24個省市的3000多名臨床醫學專家同時對擬進入目錄的藥品進行遴選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