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03日07:58 來源:大河網-河南商報
昨天,鄭州市城市綜合執法局在鄭州市政務服務網發布通知,披露《鄭州市城市管理系統行政處罰裁量標準》(以下簡稱《標準》)。
這份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的文件中,對開發商未批先建、無證預售、強制交房等行為,根據其違法程度輕重,列出詳細處罰條款。
相比此前的執法環境,新規出臺讓執法部門查處商品房違規銷售更加有法可依,讓業主們主張權利更有抓手。
頑疾房產違規銷售認定難、查處難
2016年,某地產項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前提下違規開盤,連頂樓、底層都賣得一套不剩,而銷售部工作人員卻表示,這只是“固定房源”,所收取的“定金”“認購金”,不叫“房款”。
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商品房預先出售給買受人,并由買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價款的行為。
在彼時,鄭州市房地產監察支隊解釋,開發商收取購房人相關費用,且注明是購房定金或者房價款的,才能被認定為售房。
而開發商打起擦邊球,收據上不寫“房價款”,而是使用會員費、借款、理財款等種種名目,有的甚至連收費名目都不寫,就是一紙收據。
在2016年,面對無證售房,房管監察部門表示,只能根據現有法規的規定,責令開發商停止違規行為,并對其處以罰款,然而處罰金額往往不超過10萬元。
對于未取得竣工備案強制交房的情況,因缺乏相關法律規定,業主們更是不知該向何處說理。
新政此次發布的新規定,涉及房產的有13條之多
此次發布的《標準》,涉及房地產的一共有13條之多,其中涉及未批先建的有5條,包括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未按照國家規定辦理工程質量監督手續的;建設單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未經批準,擅自施工的;在未取得施工許可的情況下擅自施工的;建設工程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監理單位未及時向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的。
而涉及施工環保安全的有4條,包括施工工地未設置硬質密閉圍擋,或者未采取覆蓋、分段作業、擇時施工、灑水抑塵、沖洗地面和車輛等有效防塵降塵措施的;暫不能開工的空地,超過3個月未進行綠化、鋪裝或者遮蓋的;拒不執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業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等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94條的。
此外,還有未依法招投標的、超越資質等級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的,對上述違規行為列舉之細、處罰之嚴不勝枚舉,但與老百姓關系最為密切的,還是無證預售和強制交房。
關注這兩項違規行為與市民關系密切
1:無證售房類
《標準》中規定,對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預售商品房的,依據《河南省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29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預售商品房的,由房地產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預售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預售行為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對上文提到的無證售房認定難、查處難,這份文件對癥下藥。首先是從行為認定上看更全面:只要存在(在五證不全的情況下)向買受人收取預付款或認購款、定金、排號費、發放VIP卡等其他形式的預付款,就涉嫌違法,只是根據違法行為輕重,有不同的行政處罰裁量結果。
其次,從處罰標準上來看,首先“沒收違法所得”,隨后“處5萬元~10萬元罰款”或“可以并處已收取的預付款百分之一以下的罰款”。
2:強制交房類
房屋質量是涉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千秋大業,馬虎不得,不備案就交房,處罰力度也頗為嚴重。
《標準》中規定,對建設單位未組織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的,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58條第(一)項:對違反規定者,責令改正,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提醒購房、收房需謹慎
最后,再來溫習一下購房時開發商必須具備、售樓部必須公開展示的五證:“國有土地不動產權登記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收房時必看的“兩書一表”指的是“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和“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首席記者 高瞻展)
為推進成品住宅發展,河南省住建廳委托河南省成品住房研究中心編制出一套成品住宅星級評價標準,對成品住宅形成綜合的品質認證。通過評價的過程,開發企業能夠快速地了解成品房標準體系,發現自身產品不足并進行改善升級,提升和加速產品研發能力。
一周后將迎來月餅新標實施后的首個中秋節。這款五仁月餅配料表上寫道,配有“核桃仁、芝麻、白瓜仁、杏仁、松仁等餡料,果仁含量 20%。對于新標要求的蓮蓉類月餅蓮子含量的質量分數不得低于60%等,記者探訪發現,多家商場、超市的新標蓮蓉月餅,均注明餡料中蓮子含量 60%。
社科院專家唐鈞認為,公務員的定位與白領這個精英群體相近,待遇也應以專業技術人員為基準。(9月15日人民網) 公務員工資改革,可以說“牽一發動全身”,雖然改革方案尚未問世,但公眾對此的關注,已經大大超過了懸念。
經國家建設部審批的《住宅整體衛浴間標準》和《住宅整體廚房標準》,已于6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標準把握住了廚衛行業的發展方向,暫時的反應平淡是可以理解的,標準的真正效力會經得起時間和市場發展的考驗。
《標準》將“知情同意原則”作為互聯網企業處理個人信息的首要前提,“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外,互聯網企業應充分告知用戶有關個人信息處理的重要事項,并在告知基礎上獲得用戶的明示或默示同意”。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張守文表示,我國尚無個人信息保護方面的法律,希望《標準》的出臺能加快個人信息保護法律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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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從電腦上就可以看到我市每一塊高標準糧田的形狀、位置、土壤類型、作物種類、技術設施等情況。”
陜西省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日前發布了《陜西省醫療保健機構產科建設基本標準(2013版)》,其中規定,嚴禁家屬不在場的情況下交接新生兒,無醫學指征嚴禁使用代乳品。《標準》規定,嚴禁家屬不在場情況下交接新生兒,母嬰同室實行責任制護理,嚴禁任何人私自將住院新生兒帶離病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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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接待沒有標準或有標準不科學、不統一等情況,留下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空間 浙江溫州市委黨校副校長蔣儒標認為,沒有可操作性就沒有生命力,“四菜一湯”在不少地方流于形式,一個重要啟示就是制度、標準要科學。
今年3月以來,某瓶裝水企業的“質量門”事件持續發酵。中國瓶裝飲用水國標中水質指標僅有20項,相比之下,自來水標準中水質指標有106項;中國瓶裝水標準滯后,測菌仍然按蘇聯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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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歷“5·12”汶川大地震之后,整個社會對雅安地震救援,都更顯得有條不紊又及時迅速,更顯鎮定和理性,更顯透明和效率。應該指向地方政府的矛頭,卻指向了一家企業,且“不如自來水”很容易因誤讀而關乎企業生死,難怪農夫山泉的反應如此強烈。
日前,河南省發布了《河南省幼兒園辦園基本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標準》),對幼兒園規模、園舍設施、教職工配備等方面作了詳細規定,原則上城鎮每1萬人、農村平原地區每3000—6000人設置1所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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