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6日20:07 來源:映象網
12分不夠用
@所有河南司機
你的駕駛證
或最高可減免記6分
近日
公安部提出了
重大利好消息
為加強機動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教育,發揮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制度教育引導、鼓勵守法的正向激勵作用,經充分調研、廣泛征求意見和深入研究論證,公安部起草了《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工作規范(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工作規范》”)。12月12日至18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大家可以通過公安部網站(www.mps.gov.cn)查閱公開征求意見稿,有關意見建議可以通過公安部網站在線提出或者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gabjgjfzc@126.com。
《工作規范》中指出
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考試
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動
達到相關要求的
可以申請減免現有累積記分中的記分分值
累計最高減免6分
怎么學習?如何免分?
具體要滿足什么條件?
……
小伙伴關心的問題
都在這里
減免記分的規則
《工作規范》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符合減免記分條件的,在機動車駕駛人現有累積記分分值中扣減,且在本記分周期內分別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網上、現場學習考試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的,累計最高減免六分,超過六分的分值不記入下一記分周期。
具體減免記分條件
1、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網上學習(累計滿30分鐘為一次)且經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一分。
2、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現場學習(滿3小時為一次)且經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3分。
3、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滿1小時為一次),一次減免1分。
哪些情形可以參加接受
交通安全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記分呢?
符合條件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考試,或者參加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
但是
有以下8種情形之一的
不予受理機動車駕駛人的申請
在本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或者交通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達到十二分的;
在上一個記分周期,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的;
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或者買分賣分受到過處罰的;
機動車駕駛證在實習期內,或者機動車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暫扣期間的;
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的;
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安全技術檢驗超過有效期或者未按規定辦理注銷登記的機動車;
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或者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學習考試時存在弄虛作假、冒名頂替情形的;
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接受教育的方式和內容
《工作規范》明確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的方式包括兩種
一是參加學習考試。學習考試的方式包括網上學習考試、現場學習考試。參加學習考試的內容包含交通違法行為判斷與案例分析,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處理、快處快賠相關規定,常見交通標志、標線和交通警察手勢辯識,安全行車常識,高速公路駕駛常識,惡劣天氣和復雜道路駕駛常識,文明駕駛常識,防御性駕駛知識,緊急避險常識,駕駛心理健康知識,以及其他相關知識。
二是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工作規范》規定,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組織開展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減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形式包括文明交通勸導、交通安全宣傳、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基地宣講等。同時,明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過交通安全公益活動平臺,準確記錄機動車駕駛人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的時間、地點、活動內容、活動效果等,并通過網絡平臺公開公示相關情況,接受社會監督,避免有關工作人員、機動車駕駛人弄虛作假。
完善監督管理和責任追究機制
一是機動車駕駛人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網上學習、考試的,學習、考試期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過人臉識別、實人比對等方式加強監督管理,確保機動車駕駛人本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二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建立舉報投訴查處制度,方便群眾通過信函、電話、網絡等方式對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違規問題進行舉報投訴。
三是交通警察及輔警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工作中參與舞弊的,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真是個好消息
對于這個交管新規
你有什么意見?
快去提吧!
來源:映象網綜合公安部網站、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記者14日從公安部交管局獲悉,新修訂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明確,交通違法行為人可以跨省異地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行為,這項規定將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
記者14日從公安部交管局獲悉,新修訂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明確,交通違法行為人可以跨省異地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行為,這項規定將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
1、在本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或者交通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達到十二分的;7、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或者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學習考試時存在弄虛作假、冒名頂替情形的;
其實,對大多數人來說,并不是不知道過馬路玩手機的危害,只是總抱著僥幸心理,不以為意。適時通過立法的形式強制規范,以外力引導人們形成自覺,擺脫手機依賴,矯正不良習慣,不失為一種值得肯定的方式。
近日,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批準通過了《嘉興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條例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了文明行為規范,針對“低頭玩手機”過馬路等行為作出了禁止性規定,以后行人過馬路時“低頭玩手機”最高可罰50元;機動車駕駛人從車輛上向外拋撒垃圾最高可罰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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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按照國辦發《意見》的精神和要求,近年來河南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和河南省公安交通警察總隊著力在規范行業管理、凈化市場環境、提升服務質量上協力合作,于2018年10月1日實現了計時培訓、學時對接全省覆蓋。目前,河南省一個開放有序、公平競爭、服務優質、管理規范的駕培市場體系正在全面構建。用一句話來概括駕培改革就是:“學車更方便,培訓更規范,質量更到位,權益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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