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5日16:42 來源:新華網
新華社上海11月15日電(記者蘭天鳴)一起大型非法經營“笑氣”案日前在上海宣判。兩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和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50萬元和40萬元。
2015年,莊某注冊了一家公司在網上售賣烘焙用品。不久,他發現一些客人會持續大量購入店內的一氧化二氮(笑氣)氣彈,而這種氣體在打發奶油時實際用量很少。后來,他詢問了客人,發現原來他們的目的是個人吸食。
2016年起,莊某尋找各大經銷商大量購進一氧化二氮,通過微信、網店等方式銷售給個人吸食。2017年8月,莊某赴美國尋找供應商直接拿貨。
除了將“笑氣”賣給代理商張某等人,莊某還在北京、杭州、深圳等大城市招募銷售代理開設倉庫,形成一張遍布全國的“笑氣”銷售網絡。
2018年3月,莊某在上海市靜安區某公寓設立工作室,并招聘了肖某、齊某等人擔任銷售客服,通過微信發送廣告宣傳,將“笑氣”賣給全國各地人員吸食,同時還對全國各地的倉庫進行管理和記賬。工作室僅成立3個月,營業額就已達1000萬元,純利潤超過100萬元。
2018年6月,青浦公安機關在一家酒店內抓獲一名吸食“笑氣”者,該案遂案發。公安機關在莊某租賃的倉庫、工作室等地扣押三種品牌一氧化二氮1726箱、賬本、吸食笑氣用奶油瓶、氣球等涉案物品。
該案檢察官表示,笑氣具有很強的成癮性,吸食過后對人體的危害大,長期和大量吸食會引起貧血及中樞神經系統損害,造成腦功能損害、癱瘓,甚至死亡。
2019年6月,上海市青浦區檢察院對該案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莊某、張某違反國家規定,在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經營一氧化二氮,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其中,莊某非法經營數額超過2300萬元;張某非法經營數額超過260萬元。
2019年9月,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莊某、張某犯非法經營罪,分處有期徒刑九年和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50萬元和40萬元,繼續追繳二人違法所得。
2020年11月13日9時,西烏珠穆沁旗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錫林郭勒盟西烏珠穆沁旗銀漫礦業有限責任公司“2·23”井下車輛傷害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所涉重大責任事故罪、非法經營罪以及相關職務犯罪等4起刑事案件,對事故單位涉案18名被告人、2名非法經營罪被告人以及2名相關職務犯罪被告人依法判處刑罰。
3月2日,由河南省浚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楊青林非法經營案通過遠程庭審系統開庭審理。此后的近兩個月里,公安機關調取了嫌疑人到案后供述的非法銷售汽油行為的部分證據,并查實了楊青林的進貨渠道——濮陽龍都石化公司非法購進汽油的事實。
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為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連日來,湖南、廣東、安徽、河北等多地的市場監管、林業等部門開展了廣泛行動。
記者從公安部獲悉,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國公安機關持續嚴厲打擊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哄抬物價、囤積居奇、牟取暴利等擾亂市場秩序犯罪活動。經查,1月份以來,醫藥銷售代表李某轉而推銷防護口罩,以高價向河南、浙江以及湖北十堰、荊州等地銷售,非法經營數額20余萬元。
疫情當前,舉國上下乃至國際上都在為湖北等重災區捐贈物資,然而總還是有人想借機發一筆“國難財”,利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囤貨居奇”,通過私下販賣從中獲利。2月17日,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從快批捕一起非法經營醫用酒精案件,犯罪嫌疑人成某將面臨法律的嚴厲制裁。
原標題:天津一男子售賣假口罩非法銷售藥品被刑拘 涉案金額40余萬元 1月30日,天津警方聯合市場監管部門破獲一起非法經營案,抓獲犯罪嫌疑人楊某某,繳獲假冒偽劣防護口罩和大量用于非法出售的藥品。
1月31日凌晨,長垣市公安局"平安長垣"發布消息稱:1月28日,長垣微警局接網民舉報微信昵稱“止于亭下”在微信中發布制售偽劣口罩牟取暴利的線索,警方立即聯合市場監督管理局采取行動。1月29日,程某1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違法行為被行政拘留,程某2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同時規定,非法放貸數額應當以實際出借給借款人的本金金額認定。山東隆湶律師事務所律師周雷表示,非法放貸資金量大,涉及人員多,借貸平臺和公司倒閉容易引起金融秩序的混亂。
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 正式發布,并從2019年10月21號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昨天(19日)對外發布第19批指導性案例,供各級人民法院審判類似案件時參照。案例共5件,其中的1件刑事案例,是曾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的內蒙古農民王力軍收購玉米、再審改判無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