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0日15:12 來源:央視網
央視網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昨天(19日)對外發布第19批指導性案例,供各級人民法院審判類似案件時參照。案例共5件,其中的1件刑事案例,是曾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的內蒙古農民王力軍收購玉米、再審改判無罪案。
該指導案例旨在明確《刑法》第225條“非法經營罪”第四項的適用問題,裁判要點確認:對于雖然違反行政管理有關規定,但尚未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經營行為,不應當認定為非法經營罪。
2020年11月13日9時,西烏珠穆沁旗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錫林郭勒盟西烏珠穆沁旗銀漫礦業有限責任公司“2·23”井下車輛傷害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所涉重大責任事故罪、非法經營罪以及相關職務犯罪等4起刑事案件,對事故單位涉案18名被告人、2名非法經營罪被告人以及2名相關職務犯罪被告人依法判處刑罰。
3月2日,由河南省浚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楊青林非法經營案通過遠程庭審系統開庭審理。此后的近兩個月里,公安機關調取了嫌疑人到案后供述的非法銷售汽油行為的部分證據,并查實了楊青林的進貨渠道——濮陽龍都石化公司非法購進汽油的事實。
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為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連日來,湖南、廣東、安徽、河北等多地的市場監管、林業等部門開展了廣泛行動。
疫情當前,舉國上下乃至國際上都在為湖北等重災區捐贈物資,然而總還是有人想借機發一筆“國難財”,利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囤貨居奇”,通過私下販賣從中獲利。2月17日,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從快批捕一起非法經營醫用酒精案件,犯罪嫌疑人成某將面臨法律的嚴厲制裁。
1月31日凌晨,長垣市公安局"平安長垣"發布消息稱:1月28日,長垣微警局接網民舉報微信昵稱“止于亭下”在微信中發布制售偽劣口罩牟取暴利的線索,警方立即聯合市場監督管理局采取行動。1月29日,程某1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違法行為被行政拘留,程某2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同時規定,非法放貸數額應當以實際出借給借款人的本金金額認定。山東隆湶律師事務所律師周雷表示,非法放貸資金量大,涉及人員多,借貸平臺和公司倒閉容易引起金融秩序的混亂。
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 正式發布,并從2019年10月21號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