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2日11:05 來源:河南經濟廣播
昨天(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 正式發布,并從2019年10月21號起施行。
圖片來源:最高人民法院網站
《意見》提出,違反國家規定,未經監管部門批準,或者超越經營范圍,以營利為目的,經常性地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意見》明確,“經常性地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是指2年內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單位和個人)以借款或其他名義出借資金10次以上。貸款到期后延長還款期限的,發放貸款次數按照1次計算。
此外,《意見》強調,非法放貸數額應當以實際出借給借款人的本金金額認定。非法放貸行為人以介紹費、咨詢費、管理費、逾期利息、違約金等名義和以從本金中預先扣除等方式收取利息的,相關數額在計算實際年利率時均應計入。
主播晨風有話說:
這個《意見》的發布是一個非常大的變化,2012年最高法對廣東省高院有一個批復,當時的批復是說非法放貸不能按照刑法225條來處理,但是這樣一個觀點現在被推翻掉了,那么一些做民間借貸的自然人和公司就有可能按照非法經營罪來處理了。
而這次的《意見》對于現金貸公司和一些助貸公司影響較大,一些助貸機構表面上是助貸,實際上就是從金融機構拿資金,然后按照自己的風控手段去放貸,這樣的行為從10月21號起就可以認為是一種犯罪行為了。
他在正文中寫道:“網上扒出來的湯夢欣照片都是假的,但真的照片我手里有。希望你們倆好聚好散,不然他沒有什么黑料可抖,你可是一堆堆的。讓你這一出好戲變成連續劇。
2月11日,農歷正月初七,街頭巷尾還彌漫著濃濃的喜慶氣氛,全國人大代表、北京房山區法院民二庭庭長厲莉就來到北京基金小鎮調研。正如厲莉所說,“人大代表是選民的一份真誠信任,必須擔當;人大代表是一項實現人生價值的追求,必須努力;人大代表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責任,必須盡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