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2日10:04 來源:映象網綜合
21日,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修訂草案”)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首次審議。此次修訂草案增加了哪些內容?有什么看點?跟映象君一起了解啦。
【看點一】關于總原則——保障和引導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網絡
草案明確規定,國家保護未成年人依法使用網絡的權利,保障和引導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網絡。家庭和學校應當培養和提高未成年人網絡素養,開展網絡安全和網絡文明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網絡的意識和能力,增強未成年人自我保護意識。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今年8月30日發布的《第44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9年6月,我國網民規模達8.54億,其中19歲以下網民占比超過20%。
“網絡已經成為當代青少年無法回避的生活現實,不少父母、老師對青少年使用網絡表示憂慮,不少學校限制或禁止學生帶手機入校,也反映出相關法律法規亟待完善。”中國傳媒大學傳播研究院副研究員張潔說,此次草案針對這些問題作出規定,及時回應了社會需求。
【看點二】關于網絡不良信息——對上網保護軟件強制安裝作出規定
針對暴力、色情、涉毒等不良網絡信息問題,草案明確提出:國家鼓勵和支持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網絡內容的創作與傳播,鼓勵和支持專門以未成年人為服務對象、適合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的網絡技術、設備、產品、服務的研發、生產和使用。
草案規定,學校、社區、圖書館、文化館、青少年宮等場所為未成年人提供的公益性互聯網上網服務設施,應當安裝未成年人上網保護軟件。草案同時規定,網絡產品和服務含有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的,制作、復制、發布、傳播該信息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在信息展示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提示。
“調查顯示,大量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背后,都存在未成年人不正常接觸不良網絡信息的問題。”陜西省律師協會常務理事王浩公說,草案的規定有利于動員全社會參與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特別是對未成年人吸引力較強的平臺和產品,相關部門應積極入駐,主動發揮監管作用。
【看點三】關于網絡沉迷——要求產品和服務提供者設置時間、權限、消費管理等功能
近年來,未成年人沉迷網游、直播等網絡產品和服務不能自拔造成悲劇的事件時有發生。草案規定,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避免提供可能誘導未成年人沉迷的內容。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預防和干預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提供便利。
在網絡游戲方面,草案規定,對未成年人使用網絡游戲實行時間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網絡游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對游戲產品進行分類,作出提示,并采取技術措施,不得讓未成年人接觸不適宜其接觸的游戲或者游戲功能。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苑寧寧表示,草案回應近年來社會普遍關注的未成年人網絡成癮、網游沉迷等問題,作出制度性設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對網絡游戲產品進行分類,有利于促進我國未成年人網絡信息分類管理制度的形成。張潔認為,草案對網絡沉迷防治和網絡游戲管控作出的相關規定,仍需進一步明確概念,例如“可能誘導未成年人沉迷的內容”“不適宜青少年接觸的游戲或者游戲功能”的標準等,使法律更具可操作性。
【看點四】關于網絡欺凌——不得通過網絡以文字、圖片、音視頻等形式侮辱、誹謗、威脅未成年人
草案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通過網絡以文字、圖片、音視頻等形式侮辱、誹謗、威脅未成年人或者惡意扭曲、損害未成年人形象。發現未成年人遭受上述網絡欺凌侵害或者形象遭到惡意扭曲、損害的,受害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可以要求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及時采取刪除、屏蔽等措施,停止侵害。
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發布的《2018年全國未成年人互聯網使用情況研究報告》顯示,截至2018年7月31日,我國未成年網民規模達1.69億,15.6%的未成年人表示曾遭遇網絡暴力。
專家表示,與現實中的欺凌相比,網絡欺凌更加難以調查取證,也加大了打擊、處罰此類行為的難度。草案作出相關規定,有利于未成年人的父母及時采取措施制止侵害行為。另一方面,有關部門也應對網絡平臺加強監管,及時發現和懲治網絡欺凌行為。
【看點五】關于個人信息保護——收集未成年人信息需經過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
草案對未成年人個人網絡信息保護作出規定,明確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提示未成年人保護其個人信息,并對未成年用戶使用其個人信息進行保護性限制。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通過網絡收集、使用、保存未成年人個人信息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且經過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
“未成年人信息泄露極易讓未成年人處在被侵害的風險之中,比如被拐賣、被實施網絡侵害等。”苑寧寧說,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關系到其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長,因此有必要對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安全專門作出特別保護。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明確了家長、學校、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和政府等各方主體對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所應承擔的責任。還專門規定,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結合本單位提供的未成年人相關服務,建立便捷的舉報渠道,通過顯著方式公示舉報途徑和舉報方法,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職人員,及時受理并處置相關舉報。
【看點六】關于未成年監護——擬增設發現未成年人受侵害后強制報告制度
近日,山東一個被埋在荒山下嬰兒的命運,引發了全國網友的關注,孩子的爺爺近日主動到新泰市公安局羊流派出所交代問題,稱家人以為孩子已病逝所以選擇了“土葬”。目前,警方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案子尚未定論,但關于未成年人保護的話題,無疑越來越受到全社會的關注。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未成年人保護領域的綜合性法律,對未成年人享有的權利、未成年人保護的基本原則和未成年人保護的責任主體等作出明確規定。記者了解到,現行未成年人保護法1991年制定,2006年進行了較大幅度的修訂。總體看,該法確定的原則和制度仍然是適用的。
修訂草案充實了總則規定,新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強化了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第一責任;確定國家親權責任,明確在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不能履行監護職責時,由國家承擔監護職責;增設了發現未成年人權益受侵害后的強制報告制度。
【看點六】關于保護責任——“增加網絡保護和政府保護兩個專章
現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了家庭、學校、社會、司法這4個領域的保護責任。修訂草案在此基礎上,增設了網絡保護和政府保護2個專章。
隨著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網絡空間作為家庭、學校、社會等現實世界的延展,已經成為未成年人成長的新環境。類似一些視頻APP推出的“青少年模式”,未來將越來越多,且各類平臺運營商將被賦予法律義務。
修訂草案適應客觀形勢需要,增設“網絡保護”專章,對網絡保護的理念、網絡環境管理、相關企業責任、網絡信息管理、個人網絡信息保護、網絡沉迷防治等作出全面規范,力圖實現對未成年人的線上線下全方位保護。
其中,修訂草案明確: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避免提供可能誘導未成年人沉迷的內容。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預防和干預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提供便利。
家庭、學校以及有關社會組織應當相互配合,預防和干預未成年人沉迷網絡。
政府,在未成年人保護工作中承擔著主體責任。修訂草案將現行未成年人保護法中的相關內容加以整合,增設“政府保護”專章,明確各級政府應當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協調機制,細化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職責,并對國家監護制度作出詳細規定。
【看點七】關于家庭保護——孩子哭鬧給手機了事?擬對這類父母下“禁止令”
經常看手機不好,似乎人人都知道。但很多人因為工作、娛樂、無聊等種種因素,每天盯著手機的時間超過10個小時;小孩經常看手機不好,似乎更是人人皆知。但不少年輕父母在面對孩子哭鬧的時候,還是選擇遞給孩子一個手機。
家庭聚會上的“低頭族”,已經不僅僅是年輕人,更蔓延到了青少年甚至兒童身上,令人深思。針對這一現象,修訂草案在家庭保護一章中,明確了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實施的12類行為,其中包括:放任未成年人過度使用電子產品或者沉迷網絡,放任未成年人接觸違法或者可能影響其身心健康的網絡信息、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和讀物等。
此外,修訂草案細化了家庭監護職責,具體列舉監護應當做的行為、禁止性行為和撫養注意事項;突出家庭教育;增加監護人的報告義務;針對農村留守兒童等群體的監護缺失問題,完善了委托照護制度。
【看點八】關于校園欺凌——學校建立學生欺凌防控制度擬入法
學校是未成年人成長過程中至關重要的場所。修訂草案從教書育人和安全保障兩個角度規定學校、幼兒園的保護義務。“教書育人”方面主要是完善了學校、幼兒園的教育、保育職責;“安全保障”方面主要規定了校園安全的保障機制以及突發事件的處置措施,增加了學生欺凌及校園性侵的防控與處置措施。
其中,針對近年來備受關注的校園欺凌、校園性侵問題,修訂草案明確:學校應當建立學生欺凌防控制度,對教職員工、學生開展防治學生欺凌的培訓和教育。
學校對學生欺凌行為應當及時制止和處理,并通知被欺凌和實施欺凌行為的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對相關未成年學生,應當給予及時的心理輔導和教育引導;對相關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給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導。
學校應當配合有關部門,根據欺凌行為性質和嚴重程度,依法對實施欺凌行為的未成年學生予以教育、矯治或者處罰。
哪類行為算是學生欺凌?課間同學之間偶爾打鬧推搡算嗎?修訂草案在附則部分,對學生欺凌行為進行了界定:學生欺凌,是指發生在校園內外、學生之間,一方個體或者群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者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者群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者精神損害等行為。
【看點九】關于社會保護——幼兒園、午托班看過來擬創設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從業查詢及禁止制度
社會環境是未成年人成長的大背景、大環境,影響著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記者了解到,現行法律中規定了大量社會保護的內容,比如中小學周邊不得設置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比如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比如不得招用未滿十六歲未成年人等。
此次修訂草案也充實了社會保護的內容,比如增加了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的保護責任;拓展了未成年人的福利范圍;對凈化社會環境提出更高要求;強調了公共場所的安全保障義務;為避免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虐待、暴力傷害等侵害,創設了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的從業查詢及禁止制度。
啥是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的從業查詢及禁止制度?修訂草案規定:招聘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的從業人員時,用人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查詢應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暴力傷害等嚴重侵害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記錄;查詢發現其具有前述行為記錄的,不得錄用。
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的各類組織應當定期對本單位在職人員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暴力傷害等嚴重侵害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記錄進行核查;查詢發現其具有前述行為記錄的,禁止其繼續從業。
那么,哪類算是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修訂草案在附則中予以明確: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是指對未成年人負有監護、教育、培訓、救助、看護、醫療等特殊職責的單位、組織、機構等,包括:中小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文化教育、職業技能等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文藝、體育等技能訓練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兒童福利機構等未成年人安置、救助機構;嬰幼兒照護和未成年人早期教育服務機構;午晚托班、暑托班、夏令營等校外托管、臨時看護機構;為未成年人提供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等。
【看點十】關于法律責任——不按規定向未成年人提供優惠最高擬處罰10萬
此外,此次修訂草案還細化了法律責任,增加法律剛性。
具體來看,針對圖書館、青少年宮等公共場館免費或者優惠向未成年人開放問題,修訂草案明確,公共場館和公共場所未按照有關規定對未成年人免費或者優惠開放的,由市場監督管理、文化等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未成年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按照規定有免票或者優惠的制度。修訂草案明確,城市公共交通以及公路、鐵路、水路、航空客運等未按照有關規定對未成年人實施免票或者優惠票價的,由市場監督管理、交通等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映象網綜合自中國教育報、新華網、大河網
報道國內外檔案行業重大新聞,國家檔案局高端信息,各級檔案部門工作動態信息、國內外檔案界最新學術動態和技術成果,公布解密檔案,傳播中國檔案文化,展示中國檔案工作者風采。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四十七號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被列入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計劃和2020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的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近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與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的有關規定相銜接,修訂草案規定以食用為目的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其他陸生野生動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6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分組審議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李飛躍委員建議清楚界定野生動物、人工飼養動物、圈養動物的概念,并進行分類管理,解決食用、寵物、觀賞、藥用等問題。
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提請審議 加強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制度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昨天(13日)提交審議了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此次提交審議的修訂草案強化了公共衛生安全與生態安全并重的理念。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已于2019年10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進行了初審,并將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二審。” 此外,為提升立法工作質量,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2020年將加強基層立法聯系點建設。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與未成年人和被委托人至少每月聯系和交流一次,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學習、心理等情況,并給予未成年人親情關愛。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擬規定家長至少每月聯系一次
據農業農村部網站消息,為規范動物防疫條件審查,預防控制動物疾病,農業農村部近日發布了《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按照國務院“證照分離”改革有關要求,將《辦法》中興辦動物飼養場、養殖小區和動物屠宰加工場所的材料和現場審查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縮為15個工作日。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鼓勵旅游經營者依托森林、溫泉、中醫藥等資源,開發養生養老等旅游產品,發展健身康體、療養休養等旅游業態。
據悉,《條例(修訂草案)》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實際支持和引導拓展體育旅游項目,結合健身休閑項目和體育賽事活動,設計開發旅游產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鼓勵旅游經營者依托森林、溫泉、中醫藥等資源,開發養生養老等旅游產品,發展健身康體、療養休養等旅游業態。
遛狗不牽繩將被罰款、帶狗乘電梯避開使用高峰期……1日起,被網友稱為“最嚴養狗令”的新版《太原市養犬管理條例》正式實施。攜帶犬只乘坐住宅電梯的,應當避開電梯使用高峰期,并懷抱,或者為犬只戴嘴套,或者將犬只裝入犬袋、犬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