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9日20:33 來源:新京報
11月19日,記者從于歡家人處獲悉,“辱母殺人案”當事人于歡18日上午出獄。姑姑于秀榮稱,于歡18日23點到的,看他的狀態還不錯。釋放證明書顯示,他服刑期間減刑4個月26天,實際執行刑期4年7個月。
2016年,聊城冠縣女企業家蘇銀霞遭催債隊伍騷擾侮辱,兒子于歡用水果刀致一催債人員死亡。2017年2月,聊城中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于歡無期徒刑,后于歡提出上訴。 二審,山東高院認定于歡屬防衛過當,改判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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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北青-北京頭條記者獲悉,曾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的“刺死辱母者案”當事人于歡獲減刑,現已出獄回家。
(原標題:“刺死辱母者案”當事人于歡出獄:感謝給我公平公正的判決) “感謝公檢法各級部門,給了我一個公平公正的判決。今日頭條@于歡聊城 圖 “刺死辱母者”一案發生在2016年4月14日,蘇銀霞于歡母子因無法償還高利貸,被11名催債者限制人身自由以及凌辱。
原標題:“刺死辱母者”于歡母親出獄:49歲頭發全白,拖累了兒子很愧疚 據媒體報道,2016年4月14日,因不堪母親蘇銀霞受辱,時年22歲的于歡將水果刀刺向了討債人。2017年2月,聊城中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于歡無期徒刑;2017年6月,山東省高院二審公開宣判于歡刺死一人行為系防衛過當,改判為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