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9日20:20 來源:北京青年報
11月19日,北青-北京頭條記者獲悉,曾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的“刺死辱母者案”當事人于歡獲減刑,現已出獄回家。
于歡的《釋放證明書》顯示,其實際執行刑期4年7個月,減刑4個月26天,于11月18日刑滿釋放。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在聊城中院《刑事裁定書》中看到,于歡在服刑期間,能夠悔罪認罪,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各項學習,完成勞動任務,受到表揚獎勵6次,確有悔改表現,依法可以減刑。
于歡代理律師殷清利告訴北青-北京頭條記者,近半年來,于歡的家人多次關注他減刑的消息。“前幾天監獄部門給于歡的母親打電話,說讓準備給于歡送衣服。當時我就在想,可能減刑要下來了。”
殷清利介紹,之前于歡母親、姐姐先后出獄,2021年6月,于歡父親也將出獄。
案情回顧
據北青報之前報道,2016年4月14日,山東聊城冠縣女企業家蘇銀霞及其兒子于歡被催債隊伍騷擾,催債者辱罵、侮辱蘇銀霞,于歡目睹其母受辱后使用一把水果刀亂捅,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債人員受傷,之后,杜志浩死亡。
2017年2月17日,山東省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于歡無期徒刑,后于歡提出上訴。
2017年5月27日,該案二審公開開庭審理,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認定于歡屬防衛過當,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于歡有期徒刑5年。
文|北青-北京頭條記者 朱健勇
(原標題:“刺死辱母者案”當事人于歡出獄:感謝給我公平公正的判決) “感謝公檢法各級部門,給了我一個公平公正的判決。今日頭條@于歡聊城 圖 “刺死辱母者”一案發生在2016年4月14日,蘇銀霞于歡母子因無法償還高利貸,被11名催債者限制人身自由以及凌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