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28日09:18 來源:新京報
給予導師決定研究生能否畢業的“自主權”,前提是保障學生“申訴權”。
近日,針對人大代表提出的“改革我國對博士生、碩士生畢業考核體制,給予導師決定博士生、碩士生能否畢業的自主權,釋放研發能量”的建議,教育部在答復中表示,該建議對完善高校研究生科研成果評價標準具有很大啟發,下一步將“充分采納”,今年下半年還將出臺《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準則》,明確規定研究生導師的指導職責。
消息引來熱議,有人贊也有人彈。贊同者認為,此舉可更有效落實導師“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嚴把研究生畢業質量關;但也有人表示擔憂:導師一旦掌握了研究生能否畢業的“生殺予奪大權”,會不會引發權力濫用?
近些年,高校研究生與導師關系頗受關注,這主要與部分高校發生的一些負面事件有關。例如,個別學生因無法正常畢業,心情抑郁甚至輕生;另有研究生反映給導師免費打工,被壓榨勞動力等。這些都與一些導師的不當言行或多或少有關,而且都指向同一個問題,即高校研究生培養中導師的權責邊界到底在哪里?
必須看到,在大學里,研究生與導師之間的關系并非完全對等,研究生往往相對弱勢。在此背景下,如單方面強化導師“自主權”,就難免會出現個別導師額外設置障礙、導致學生畢業延期等問題。換句話說,導師能否運用好這種自主權,將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導師自身的專業水準和道德素養。
這就不難理解,輿論為何對導師“擴權”心存擔憂。寄希望于“鐵打的導師”對每一位“流水的研究生”盡心盡責地培養,同時給予全面、客觀的學業評價,有些理想化。
不過,還須看到,我國高校是一個復雜的生態系統,既存在上述導師權力過大的問題,在一些學校和學科,同時也存在著虛置導師權,導致導師自主發揮作用不足的問題。
這一點,在文科研究生培養中更為突出。又尤其是畢業環節,論文選題由行政管理部門統一安排專家組負責審核,一些專家對此并不在行,但往往也要信口發表意見,是否通過也是專家投票表決,導師的意見未必能得到尊重。
畢業論文答辯前的審核,起決定作用的是外審專家盲評,但論文送到哪位專家手里,都是行政管理部門隨機決定,未必能按照論文內容送到真正懂行的專家手中。凡此種種,最后都在所謂“嚴格統一管理”的名義下虛化了導師應有的權責。
因此,討論高校研究生培養過程中導師權力過大還是過小,其實并不存在統一答案,但總體來看,導師比學生還是要有更多主動權。
要給予導師決定博士生、碩士生能否畢業的自主權,首先就要明確這種自主權該如何發揮,并建立配套機制防止權力的任性。尤需強調的是,自主權絕對不能簡單變成導師的“決定權”甚至“獨裁權”。
在現代社會,導師和學生原本是兩個平等的權利主體,考慮到在現實層面兩者的不對等,教育管理部門在落實導師自主權的同時,也有必要建立相應的申訴和救濟機制,切實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研究生培養不同于本科生,必須給導師在學生培養過程中充分發揮作用的空間,才有利于因材施教進行個性化培養,讓每個研究生的潛能充分釋放。但這一過程中,也須對一些不良現象高度警惕,要在導師自主權與學生合理訴求表達權方面建立充分平衡。
也就是說,當導師對研究生論文是否通過等事項做出否決時,要在制度上保障學生有申訴并公平仲裁的權利。唯有如此,才能從根本上為落實導師自主權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王天定(中國海洋大學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教授)
9月18日,柳州柳江區人民檢察院在微信公眾號發布通報,林某某涉嫌強奸罪、強制猥褻罪及猥褻兒童罪,已于17日對其依法提起公訴。蘇南告訴上游新聞記者,從初一開始,劉連喜上課的時候,時不時會有摸女同學的背、耳朵、頭發等行為,蘇南感到怪異。
“一帶一路”建筑類大學國際聯盟2020年會議暨校長論壇30日在北京建筑大學舉行。“一帶一路”建筑類大學國際聯盟于2017年由北京建筑大學發起成立,之后相繼在馬來西亞、俄羅斯舉辦會議。
研究生應簽署學術誠信承諾書,導師要主動講授學術規范,引導學生將堅守學術誠信作為自覺行為。導師是研究生培養第一責任人,要嚴格把關學位論文研究工作、寫作發表、學術水平和學術規范性。
近日,習近平總書記就研究生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強調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研究生教育,推動研究生教育適應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需要,加快培養國家急需的高層次人才,為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貢獻。
記者從教育部獲悉:截至2020年,作為國民教育最高層次的研究生教育已累計為國家培養輸送1000多萬高層次人才。展望未來,我國研究生教育將為服務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提供強大支撐。
今年研究生擴招工作正值疫情防控時期,如何確保遠程網絡復試等相關安排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成為研究生招錄本身必須面對的一場大考。“這次研究生擴招以專業碩士為主,實質就是以就業為導向,培養高層次應用型人才的職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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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在讀研究生畢業設年限 “緊箍”,有助于讓整個學習氛圍“嚴”字當頭,同時有教育學者也建議在管理手段上可以更加多元,既保障整體質量也重視個體的需求。對于各地高校接連公布清退研究生的公告,教育學者表示,高校也需要在研究生遴選上做足功課,要選擇合適的學生,避免發生大規模清退事件。
在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明確要求學業成績未達到學校要求或者在學校規定年限內(含休學)未完成學業的,應予以退學。今年3月,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發布了《關于對2019年即將達到學習年限研究生的學籍預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