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27日07:45 來源:南國早報
7月13日,梧州女子楊蘭(化名)到玉林前夫家陪孩子過生日,后被前夫陳某殺害。
8月25日,記者了解到,陳某將楊蘭殺害后,通過手機轉走她15萬元,然后和一幫朋友出去旅游。
作案后,嫌疑人幾次返回掩埋點
林村,是一個城中村,位于玉林市玉州區二環北路的邊上,人口超過1000多戶。陳某的家位于一巷子中,是一棟5層的樓房,他住在3樓,父母住2樓。
▲陳某所住樓層。
該案已在林村傳開。不過,假如有陌生面孔打聽,村民大多稱不知曉。記者在村中輾轉2個多小時,才遇到一名年輕人透露楊蘭遺體被掩埋的地方。
楊蘭被掩埋在路邊一個廢棄的化糞池里,距離陳某家不到300米。化糞池被一片竹林包圍著,有許多生活垃圾,地上還有3把鐵鍬,以及大量的橡膠手套。“工具是警方留下的,我們現在都不敢進去。”上述年輕人說道。
▲掩埋點。
據陳某向警方交代,7月15日凌晨,他將楊蘭殺害后,藏尸在家中衣柜,等到7月16日凌晨,他再把遺體搬到化糞池,然后用泥土和垃圾填埋,進而掩蓋尸臭味。事發后,陳某不放心,曾幾次返回來看。
8月23日,玉林警方根據陳某的指認,從化糞池中挖出遺體,但由于掩埋時間已久,面部已無法辨認。目前,警方正在進行尸檢和DNA比對工作。
▲掩埋點現場有橡膠手套。
兩人分開睡,經常為瑣事吵架
據了解,陳某父親患有眼疾,行動不便,常年待在2樓。事發當晚,陳某父親早早關門上床睡覺,并未聽到有什么動靜。而陳某母親在事發當天下午就出門務工,直到第二天清晨6時才回到家。
“我們也是等到警察上門,才知道這個事情。”陳某父母坦言,雖然他們生活在一起,但平時很少有交流,“她很少在家吃飯,回到家就上3樓。”
▲陳某所住樓層。
周邊鄰居稱,他們和陳家人并不熟悉,只知道對方做蔬菜批發生意,“男方性格內向少言寡語,而女方經常不在家,一年也不見兩回”。
陳某父母稱,楊蘭和兒子的脾氣都不好,兩人經常為瑣事吵架,早就分房生活了,“原以為只是吵吵鬧鬧,但沒想到會發生這種事。”陳某母親抑制不住流眼淚。
▲陳某的兩個孩子。
作案后,男方轉走女方15萬元去旅游
8月25日,陳某母親收拾東西時,發現陳某在2019年12月寫的9篇日記,大多與吵架有關:“2019年12月14日,離婚了”“12月17日,又吵架,又過一天”······
據了解,陳某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曾懷疑楊蘭有外遇,并且認為她是因此才離婚的。“我曾經跑去梧州求她復婚,但她不同意,躲著我。”
據陳某向警方供述,事發當晚,他要確認楊蘭是否有外遇,于是搶她的手機。其間,兩人發生沖突。陳某為了不讓她出聲,用手臂勒住她的脖子,后來越勒越用勁,最終導致她死亡。
“都離婚了,不能是感情糾紛啊!”在楊蘭家人看來,事情根本原因是陳某覬覦楊蘭的錢財。據了解,在楊蘭死后,陳某將她銀行卡上15萬元轉到自己賬號上,然后和一幫朋友出去旅游。
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細節曝光!玉林男子殺害前妻后埋尸化糞池,還轉走她15萬元去旅游(來源:視頻綜合)
40天,廣西梧州市民楊某蘭仍無任何消息。失聯當天,楊某蘭前往玉林市前夫家陪孩子過生日。目前,玉林市警方正調查此事。
8月23日,失聯女士楊某蘭的弟弟楊先生告訴澎湃新聞,7月14日晚上,他的姐姐楊某蘭與家人失去聯系,手機一直處于“關機狀態”。“(失聯)那天,我姐姐去她前夫陳先生家給孩子過生日。”楊先生說,這是家人所知姐姐最后的行蹤。7月17日,他們向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城西派出所報警。截至目前,他們未聯系上楊某蘭。
有媒體報道,前夫陳先生并不知道楊某蘭失聯之前曾到自己家里看過孩子,并稱曾有陌生人給他發來前妻在某賓館的照片,那時他將此情況向當地派出所報警。
23日,城西派出所一名值班民警稱,楊某蘭尚未找到,正在調查。該民警表示,有詳細進展會告知楊某蘭家屬。
失聯女子朋友圈 受訪者 供圖
失聯期間曾微信回復家人
7月14日,楊某蘭前往玉林市玉州區城西街道林村陳先生家,準備陪孩子過生日。當日19時許,母親接到楊某蘭電話,讓其幫忙取快遞。“這是姐姐失聯前,與我們的最后通話。”楊先生說,三四個小時后,他再次聯系姐姐時,電話已提示“關機”。
三天后,7月17日,楊先生前往陳先生家找姐姐。兩個外甥告訴他,14日晚上媽媽做了晚飯,陪他們睡覺。但醒來之后,他們就沒看見媽媽了。而陳先生說,那晚他跟朋友出去了不在家里,沒見到楊某蘭。
隨后,他們一同前往當地派出所報警,稱楊某蘭失聯了。“警方詢問了前姐夫一些情況,但他還是說自己沒看見。”楊先生說,其姐姐手機關機,但微信狀態顯示“活躍”。該說法暫未獲得警方證實。
失聯期間,楊先生多次致電姐姐電話,均提示“手機已關機”。“失聯后,我們家人都被屏蔽了,看不到姐姐朋友圈。”但楊先生提到,有客戶(指批發蔬菜的商戶)稱看到姐姐發朋友圈,所發圖片為此前旅游的照片。
失聯期間,家人曾收到楊某蘭的微信回復。 受訪者 供圖
楊先生提供的微信截圖顯示,8月10日7時57分,他妻子收到姐姐微信回復,“你傻了,到時候就回。”之后,他們便再未收到姐姐的回復。
據華商報8月22日報道,楊先生與楊用蘭微信聯系,姐姐一直用語音回復。但楊某蘭“失聯”后,他們給其發微信,“姐姐要么不回,要么用文字簡短回幾句。”楊先生懷疑回復短信的不是姐姐本人,讓對方對用語音回復時,但對方一直沒回復。
截至發稿前,澎湃新聞多次致電楊某蘭,電話均處于關機狀態。
家屬稱姐姐曾遭前夫家暴
楊先生介紹,姐姐楊某蘭今年32歲,為人隨和,從事蔬菜批發生意。2013年,姐姐與陳先生結婚,育有兩子。
今年1月,楊用蘭與陳先生協商離婚,兩個兒子由陳先生撫養。半年后,楊先生和家人因陳先生要求復婚,才得知離婚一事。楊先生稱,隨之而來,他們才聽說陳先生喜歡賭博,因為錢的事情,兩人吵過架,姐姐遭到過陳先生的家暴。“姐姐從來沒跟我們說過這些。”楊先生說。
據華商報8月22日報道,陳先生承認他們曾因為其賭博吵過鬧過,他對楊某蘭動過手。同時,他表示現在已經不賭博了。陳先生還介紹,今年6月底7月初,楊某蘭便將他的電話、微信拉黑,此后他和楊某蘭就沒再聯系過。對于楊某蘭來家里陪孩子過生日,他稱7月14日凌晨三點后,他才回到家里,沒看見楊某蘭,也不知道她來過。
前述報道還稱,今年7月一位陌生人加陳先生微信,對方還發來陳先生和楊某蘭的結婚證、離婚證以及前妻在賓館的照片。當日下午,他向當地派出所報警。陳先生稱,沒想到,后來就發生了前妻楊某蘭“失聯”的事。
8月22日,楊某蘭與老師的聊天記錄。 華商報 圖
值得注意,前述報道還提到,8月22日中午,陳先生向記者發來一張頭像是楊某蘭與兒子老師的微信截圖顯示,22日11時13分,楊某蘭發消息詢問孩子是否開學,準備給孩子學費。但對這一說法,楊先生表示自己聽說了此事,并不掌握具體情況。
王女士和陳先生認識了有十多年,在王女士的印象中,這個陳先生算是一個成功人士,不僅有好的教育背景,還有體面的工作。去年9月份,這個陳先生突然告訴王女士,說自己手上現在有一些好項目,邀請王女士投資。
“我們發現,店口鎮在一周內發生兩起交通事故,建議對諸店線店口鎮路段的路燈亮化提升。除了通過分類矛調數據開展“源頭治理”外,在諸暨市矛調中心,還有不少通過“人機協同”的數據服務窗口。
(原標題:河南女老板投資明星演唱會1200萬被騙 要錢未果后買菜路上遭人連捅6刀) 2017年12月19日凌晨,被告人周某駕車攜陳某、被告人楊某、被告人張某、李某從周口前往鄭州市鄭東新區黃河南路與熊兒河路被害人居住地附近。
2019年12月31日晚人民大會堂有活動,男子醉酒后騎電動車到天安門廣場西側安檢棚外,假裝志愿者維持驗票秩序。據了解,此前,陳某曾多次因盜竊罪、故意傷害罪、嫖娼、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判刑及拘留。
10月29日,一段“出租車司機與乘客發生肢體沖突的視頻”在網上傳播,引發關注。廣安市公安局廣安區分局官方微博廣安區公安10月30日通報,經向轄區派出所核實,系10月29日21時許,在廣安區建安中路出租車司機王某與乘客何菜、黃某、陳某三人因糾紛發生肢體沖突。
按照兩人的離婚協議約定,四胞胎的監護、撫養、教育都歸羅先生負責,唐女士則分得幾套房產和100萬元現金。唐女士稱,當時羅先生承諾未來會將大部分財產留給四胞胎,為了孩子她放棄了分割更多財產。
近日,北侖春曉街頭發生一起機動車遇到交警設卡檢查時,司機加速強行沖卡事件,造成路邊停放的車輛損毀嚴重。為確保安全,設卡交警沒有駕車追緝,而是立即開展視頻監控查緝,隨后,中隊組織警力在車輛落腳點周邊展開地毯式搜索。
作者:王韻婕 胡佳 轉自:湖北高院 特別提示:凡本號注明“來源”或“轉自”的作品均轉載自媒體,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
張某逃至二樓,譚某持刀追趕并與其發生打斗,譚某想問其要錢私了此事,后張某用三叉鐵叉將譚某叉傷后逃離現場,譚某被送往醫院搶救,因為失血過多搶救無效死亡。張某供述:“陳某丈夫拿刀對著我揮砍,我頭頂掃出一道傷口,開始用刀向我腹部捅。如果譚某發現其妻陳某被張某強奸,那么譚某就可傷害張某,而且譚某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
其實,現實生活中,人們常見的搶險救災、救助他人的見義勇為行為,在刑法或民事法律中,將其視為緊急避險或者正當防衛。具體到緊急避險行為中,避險人在不得已的緊急情況下,采取損害較小的合法權益而保護了較大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