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22日09:27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5月31日電(新華社記者王思北、李亞紅)去年11月7日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后,《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將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作為我國網絡安全領域的基礎性法律,網絡安全法一直備受各界關注。目前,有關準備工作進展如何?我國將采取什么措施加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在保護公眾個人信息安全的同時,是否會侵害個人隱私,妨礙網上言論自由?……針對社會關注的問題,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絡安全協調局負責人31日接受了記者采訪。
問:網絡安全法于6月1日起施行,有關準備工作進展如何?
答:網絡安全法將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網絡安全歷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網絡安全法的公布和施行,不僅從法律上保障了廣大人民群眾在網絡空間的利益,有效維護了國家網絡空間主權和安全,還有利于信息技術的應用,有利于發揮互聯網的巨大潛力。
網絡安全法公布后,各部門、各地方以及廣大企業、科研單位和院校開展了多種形式的學習宣傳貫徹活動,法律所確定的重要理念、基本要求正在深入人心。目前,有關部門正在按照法律要求抓緊研究起草相關制度文件,包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辦法、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辦法、網絡關鍵設備和網絡安全專用產品目錄等。其中,《網絡產品和服務安全審查辦法(試行)》等配套制度文件已經公開發布。國家標準化部門正抓緊組織制定個人信息安全規范等國家標準??傮w上看,各項工作都在按計劃推進。
問: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是網絡安全法新設立的一項重要制度。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范圍如何確定?我國將采取什么措施加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
答:實施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制度的目的是要確保涉及國家安全、國計民生、公共利益的信息系統和設施的安全。從各國的情況看,具體明確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相當復雜,是一個在實踐中不斷完善、不斷調整的過程。目前國家網信辦正會同有關部門按照網絡安全法的要求,抓緊研究制定相關指導性文件和標準,指導相關行業領域明確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具體范圍。
加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要重點做好加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工作的統籌,強化頂層設計和整體防護,避免多頭分散、各自為政的情況發生;建立完善責任制,政府主要是加強指導監管,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要承擔起保護的主體責任;加強對從業人員的網絡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和技能考核,切實提高網絡安全意識和水平;做好網絡安全信息共享、應急處置等基礎性工作,提升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能力;加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中的國際合作等工作。
問:根據網絡安全法,網絡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布的信息的管理,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這是否會侵害個人隱私,妨礙網上言論自由?
答:中國堅持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在推進互聯網發展,加強互聯網管理過程中,充分保障人權和言論自由,充分尊重廣大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同時,也強調任何人、任何機構都應該對自己在網上的言行負責,個人的自由不應以損害他人的自由和社會公共利益為代價,任何人和機構都有義務自覺維護網絡秩序,自覺維護網絡安全。
這條規定針對的是用戶公開發布的信息,而不是個人通信信息,不會損害個人隱私。另外,規定要求停止傳輸的是違法信息,不存在妨礙言論自由問題。
問:《網絡產品和服務安全審查辦法(試行)》已經正式發布,這會不會給國外企業帶來不公平待遇,形成事實上的技術壁壘?
答:《網絡產品和服務安全審查辦法(試行)》規定,對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網絡產品和服務進行安全審查,其目的是提高網絡產品和服務的安全可控水平,防范供應鏈安全風險,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安全審查的重點是產品和服務的安全性、可控性,包括產品被非法控制、干擾和中斷運行的風險,產品提供者非法收集用戶信息的風險等。安全審查不針對特定國家和地區,沒有國別差異,審查不會歧視國外技術和產品,不會限制國外產品進入中國市場。相反,安全審查會提高消費者對使用產品的信心,擴大企業市場空間。
感測、分析、整合城市運轉的關鍵信息,從而對包括民生、環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務、工商業活動在內的多種需求做出智能響應,實現城市的智慧管理。相信在不久的將來,互聯、智能和開放共享的智慧城市建設,能夠讓“城市病”消弭于無形,讓老百姓的生活更加幸福。
在孟晚舟引渡案中,美國向加拿大提交的唯一陳述文件就是“案件記錄”和“附加案件記錄”,孟晚舟的律師認為,這份陳訴文件存在明顯的不實之處。由此可見,無論是在美國的政治算計上,還是在加拿大的政治天平上,孟晚舟案都是一個籌碼,而不是單純的“司法案件”。
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來,中國網絡空間法制化進程加快,為適應國家網絡安全工作的新形勢新任務,落實黨中央的要求,回應人民群眾的期待,出臺《網絡安全法》勢在必行?!毒W絡安全法》提出建立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采購網絡產品、服務的安全審查制度,規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采購網絡產品和服務,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通過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的國家安全審查。
習近平總書記在“4·19講話”中指出,“網絡空間是億萬人民共同的精神家園。還建立了關鍵信息 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制度,確立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重要數據跨境傳輸的原則。如法律中提出制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辦法、公布網絡關鍵設備和網絡安全專用產品目錄、制定各級網絡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建立網絡安全監測預警和信息通報制度等。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以下簡稱運營者)采購網絡產品和服務,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按照本辦法進行網絡安全審查。(三)產品和服務的安全性、開放性、透明性、來源的多樣性,供應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為政治、外交、貿易等因素導致供應中斷的風險;
28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在武漢舉行新聞發布會,中央指導組成員、國家衛生健康委主任馬曉偉,國家衛健委新冠肺炎疫情應對處置工作專家組組長梁萬年,中央指導組成員、國家衛生健康委副主任于學軍等介紹中央指導組指導疫情防控和醫療救治工作進展。
北京時間10月26日上午,新華社正式發出消息《中美經貿高級別磋商雙方牽頭人通話》。消息里還有一句話,同樣也是首次出現——“確認部分文本的技術性磋商基本完成”,這也意味著中美正在鎖定此前磋商達成的共識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