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3日17:59 來源:河南交通廣播
深夜兩地、偷車又還車、茅臺酒。這些看似不相干的事情,卻被一名犯罪份子處心積慮的拼接了起來并加以實施,他的目的就是為了盜竊!近日,鄭東警方迅速行動,縝密偵查,成功破獲一起特大盜竊名酒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一人,涉案茅臺酒40件,價值80余萬元。
2020年4月15日一早,鄭東分局指揮中心接到群眾報警,稱位于鄭東新區的一茅臺酒銷售店被盜,經現場盤點丟失茅臺酒40件。接警后,鄭東分局高度重視,迅速組織警力趕赴現場開展工作。通過現場勘驗發現,犯罪嫌疑人系通過破壞門鎖進入店內實施作案,且駕駛有交通工具。被盜酒類全部為茅臺品牌,其中不乏一些市面上較為少見的名貴系列。
結合現場勘驗結論,鄭東分局立即抽調案件偵辦大隊民警組成專案組,確定了以現場為中心,作案車輛為重點的偵查思路,全力開展案件偵辦工作。隨著偵查的深入,專案組民警很快鎖定了犯罪嫌疑人作案時所駕駛的車輛,但當民警找到該車的時候,奇怪的事情發生了。通過調查,民警排除了車主的作案嫌疑,而且車主堅稱車輛沒有去過鄭州,更沒有外借過他人。但是車的軌跡特征與案發現場完全一致,車是誰開去的?難題又再次擺在了偵查員的面前。針對此情況,專案組果斷調整思路,將工作重點轉移到車輛的停放處周邊。4月17日,民警通過大量細致的視頻偵查工作,終于查找到了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同時,細心的車主也向警方提供了一個有價值的線索,他的車內油量出現了明顯的損耗,停放的地點也與原先的位置稍有出入,至此也充分印證了犯罪嫌疑人為逃避偵查,采取先盜車再偷酒的手段實施犯罪。17日下午,專案組民警火速出擊,成功在開封杞縣將涉嫌盜竊的犯罪嫌疑人郝某抓獲。
經查,犯罪嫌疑人郝某,男,38歲,開封杞縣人,長期在鄭州打工,曾有多次盜竊前科。為了逃避打擊,其萌生了先盜竊車輛再去盜竊名酒的念頭,妄圖將罪行“嫁禍”他人。在隨機選定了作案目標后,14日凌晨,其先駕駛自己的車輛來到中牟縣,伺機盜竊了一臺客貨運輸汽車。郝某駕駛盜竊來的車輛,又來到鄭東新區事先選好的店鋪,通過損壞門鎖的方式進入店內進行盜竊。得手后,犯罪嫌疑人將盜竊來的酒先放回自己的住地以備銷售,又將盜竊來的車輛送回停于原地。本以為這樣的“瞞天過海”天衣無縫,哪只再狡猾的狐貍,也終究逃不過獵人的眼睛。
目前,犯罪嫌疑人郝某已被鄭東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依法暫扣涉案贓款20余萬元,被盜的40件茅臺酒也已全部追回。警方在此提醒,沿街商鋪極易成為犯罪嫌疑人的作案目標,要切實加強自我防范,店內不要存放大量現金和貴重物資,并盡可能安裝專業的防盜門窗和鎖具。同時也警示那些違法犯罪份子,不要心存僥幸和貪念,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來源:河南交通廣播
2020年11月22日下午3時,先后在河南、山東、安徽等地瘋狂盜竊門面店二十余起的四名犯罪嫌疑人被鄭州中原警方押解回鄭。經訊問,犯罪嫌疑人供述,四人于11月19日凌晨0時許乘坐出租車到達鄭州,凌晨3時許開始作案,一共撬盜三家煙酒店,盜竊香煙百余條,盜竊后于當日凌晨6時許乘坐順風車離開鄭州。
2020年11月22日下午3時,先后在河南、山東、安徽等地瘋狂盜竊門面店二十余起的四名犯罪嫌疑人被鄭州中原警方押解回鄭州。
” 同時,該男子坦言,平時盜竊時主要是針對四五十歲的人下手,“有時候別人發現了,就還給人家了,咱也不挨打就走了。這一次再被抓,男子稱之后將洗心革面爭取為國家多做點貢獻,“多找出來點兒犯罪事實,多給恁找點活。
近日,一女子在鄭州市中原西路陽關花苑社區丹尼斯超市一個月內三次在該超市內盜竊名牌化妝品七件,價值千余元。該女子再次進入超市時被超市工作人員認出并報警。
3月24日,玉州警方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刊文《玉州警方速破一起命案》,通報了該案:3月20日,玉林市玉林城區發生一起命案,受害者是一男性。經審查查明:2020年3月20日22時許,犯罪嫌疑人李某萍因債務糾紛在其出租屋內將被害人羅某某殺死。
民警通過調取監控,發現兩箱口罩是被一名中老年男子抱走。
近日,江蘇鹽城濱海發生了一起奇葩的案件:一年輕女子婚后在家無所事事,得知前男友在招募保姆,于是她去了。可是最近,前男友家的現金和金銀首飾接連被盜,報警后,濱海警方調查發現,嫌疑人就是這個保姆。
2020年7月15日被害人鄭某報警稱:其位于鄭州市金水區21世紀小區家中價值7萬的黃金首飾被盜。偵查員再次對21世紀小區監控調取,發現該嫌疑人從21世紀小區東門逃跑,在中州大道國基路附近乘坐出租車逃跑,但是監控無法顯示出租車車牌號碼。
8月30日1時45分,男子將騎來的電動車停放至被盜電動車旁邊,一分鐘后,男子成功將被盜電動車后座打開,并迅速拿出隨身攜帶的工具開始拆卸電瓶。經金水路分局治安管理服務大隊一中隊民警鄭維公、楊冰訊問,犯罪嫌疑人翟某安(男,61歲,河南省盧氏縣人)對其盜竊電動車電瓶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經金水路分局治安管理服務大隊一中隊民警喬曉東、張國平訊問,犯罪嫌疑人孟某挺(男,48歲,河南省鄭州市人)對其于8月29日在黃河路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地鐵站附近,使用工具盜竊電動車電瓶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