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30日15:54 來源:廣西新聞頻道
李鳳萍接受宣判 (梁毅 攝)
宣判現場(玉林市看守所提供)
2020年10月30日上午,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李鳳萍故意殺人、盜竊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三萬元。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三萬元。同時責令被告人李鳳萍退賠被害人羅某某經濟損失九萬八千余元給其親屬。
此前報道——
2020年9月24日,廣西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被告人李鳳萍故意殺人、盜竊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李鳳萍因感情、債務問題與被害人羅某發生爭執后,趁被害人羅某酒后熟睡之機將其殺害,之后秘密竊取被害人羅某的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故意殺人罪、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對指控被告人李鳳萍犯故意殺人罪、盜竊罪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李鳳萍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李鳳萍進行了最后陳述,并表示認罪。
3月23日,一條關于“護士將醫生殺害”的消息,引發網絡關注。內容稱,玉林市第一人民醫院的護士將該院醫生殺害且作案手段殘忍,有的自媒體還附上了可能引起讀者不適的圖片。另據當地媒體消息,該護士和醫生在玉林市同一所醫院工作,年齡相差較大。
3月24日,玉州警方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刊文《玉州警方速破一起命案》,通報了該案:3月20日,玉林市玉林城區發生一起命案,受害者是一男性。警方快速開展偵查,于3月23日凌晨抓獲犯罪嫌疑人李鳳萍(女,25歲)。經審訊,李鳳萍對因債務原因作案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玉林市玉州區人民檢察院
依法批準逮捕“3·20”故意殺人案犯罪嫌疑人李某萍
2020年4月6日,玉州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萍(女,25歲)。
經審查查明:2020年3月20日22時許,犯罪嫌疑人李某萍因債務糾紛在其出租屋內將被害人羅某某殺死。3月23日凌晨1時許,犯罪嫌疑人李某萍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玉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故意殺人、
盜竊罪對犯罪嫌疑人李鳳萍提起公訴
近日,李鳳萍涉嫌故意殺人、盜竊一案,由玉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被告人李鳳萍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委托辯護人的意見。玉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鳳萍因感情、債務與被害人羅某發生爭執后,趁被害人羅某酒后熟睡之機剝奪其生命,之后秘密竊取被害人羅某的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故意殺人罪、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 廣西新聞頻道綜合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