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04日12:39 來源:大河網-河南商報
通州公安2月3日發布消息,通州一企業老板提前復工,被拘留5天。
疫情防控,人人有責。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要求,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1月28日,江蘇省政府辦公廳發出關于延遲企業復工的通知,要求省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
2月1日下午,通州區東社鎮政府工作人員在對南通市通州區東社鎮五馬路村的一家紡織廠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廠內有何某、楊某、紀某三名員工提前復工正在車間趕制貨物,后鎮政府工作人員將該線索移交東社派出所。
派出所民警調查了解,該三名員工是在負責該廠車間生產的負責人喻某的要求下提前復工的。喻某明知有延遲企業復工的相關通知,但因年前有一批貨物沒有做完,所以叫了部分工人復工希望可以早點趕制完工,涉嫌違反了《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延遲企業復工的通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 ,2月2日,喻某因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被通州區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在鄭州,昨天,也有市民向我們投訴稱,社區有感染病例,物業不讓出門,但商場領導非要她去上班。
目前情況下,給個別企業普及一下:
提前復工的三大責任
(一)行政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
(二)民事責任。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條: “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法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三)刑事責任。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來源:通州公安、法律小常識
“張家慧受賄和詐騙數額均屬特別巨大,行政枉法裁判情節特別嚴重,但其有坦白情節,積極退贓,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張家慧的行為分別構成受賄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詐騙罪,應依法數罪并罰。
被告人崔金平雖主動投案,但當庭未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不符合自首條件,故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3萬元。被告人崔金平雖主動投案,但當庭未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不符合自首條件,故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3萬元。
因聽鄰居說罌粟花好看,去年年初,江蘇連云港七旬老人李會英(化名),從鄰居那里拿來了2顆罌粟果實,將籽種在了院子里。和第一次庭審時一樣,檢察院建議以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追究李會英的刑事責任,建議判處期有期徒刑五到六年,并處罰金。
11月26日,D站相關人員涉嫌侵犯著作權案在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主要被告人溫博特犯侵犯著作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
原標題:男子在岳麓山旁毀林建4700平“私人跑道”,被判刑六個月 為方便健身,也方便朋友的滑翔傘試飛,長沙男子吳某在自家房屋旁的山林里,建了一條140米長的私人跑道。岳麓法院認為,吳某某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林地,改變被占用林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嚴重毀壞,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占用農用地罪。
高空拋物行為近年來屢見不鮮。江蘇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 王丹:拿的是人家裝水的凈水桶,還有鍛煉的杠鈴,以及陶制且種有植物的花盆,從樓上扔下去。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這一條強調了高空拋物是一個違法行為,強調了實際上事件的性質,不單純是一個民事侵權,有可能是一個刑事犯罪。
2020年11月18日上午,“辱母案”當事人于歡減刑出獄,此前他曾因刺死辱母者被判無期徒刑,后改判有期徒刑5年。2017年6月23日,山東高院認定于歡屬防衛過當,改判于歡有期徒刑5年。
(原標題:“刺死辱母者案”當事人于歡出獄:感謝給我公平公正的判決) “感謝公檢法各級部門,給了我一個公平公正的判決。今日頭條@于歡聊城 圖 “刺死辱母者”一案發生在2016年4月14日,蘇銀霞于歡母子因無法償還高利貸,被11名催債者限制人身自由以及凌辱。
2020年11月13日9時,西烏珠穆沁旗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錫林郭勒盟西烏珠穆沁旗銀漫礦業有限責任公司“2·23”井下車輛傷害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所涉重大責任事故罪、非法經營罪以及相關職務犯罪等4起刑事案件,對事故單位涉案18名被告人、2名非法經營罪被告人以及2名相關職務犯罪被告人依法判處刑罰。
多次故意從18樓拋物,居然還扔下25公斤的杠鈴,無錫男子獲刑3年 來到樓下,蔣某遠遠看到礦泉水桶的碎片,不過沒有造成人員受傷,便放心地回家睡覺去了。次高空拋物有驚無險,讓蔣某更加有恃無恐,他用力將重達25公斤的杠鈴扔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