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4日13:49 來源:央視網
央視網消息:從21年前的一審被判死刑,到今天再次被判處死刑,孫小果在這20多年里,從死刑到死緩,從減刑釋放到涉黑涉惡再落法網。這20多年里,到底發生了什么?孫小果究竟是怎樣一個人?來了解一下這起案件的始末。
辦案機關查明,孫小果(曾用名陳果、李林宸),男,漢族,云南省昆明市人,1977年10月27日出生。1992年12月至1994年10月在武警云南邊防總隊新訓大隊、昆明市支隊、武警昆明邊防學校服役。因未達到入伍年齡,其繼父李橋忠利用擔任武警云南邊防總隊司令部警務處副處長的職務便利將其出生日期改為1975年10月27日。服役期間,孫小果因犯強奸罪,被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1995年12月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于1996年4月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因違法辦理保外就醫未收監執行)。
1997年4月至11月,孫小果在保外就醫期間又多次犯罪。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于1998年2月以強奸、強制侮辱婦女、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罪判處其死刑。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1999年3月二審改判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2007年9月再審改判其有期徒刑二十年。
2010年4月11日,孫小果經多次減刑后刑滿釋放,實際服刑十二年零五個月。出獄后,孫小果先后擔任云南咪兔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銀合投資有限公司、昆明璽吉商貿有限公司等企業股東,以及原昆明昆都M2酒吧等多家酒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
辦案機關查明,2018年7月21日晚,孫小果受李某邀約,先后組織楊某光、馮某逸等7人趕到昆明市官渡區金汁路溫莎KTV,對王某濤等人進行毆打,致王某濤重傷二級,其他人不同程度受傷。
案發后,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于2018年7月30日對其立案偵査,于8月30日對其取保候審。案件于2019年1月3日移送至官渡區人民法院后,辦案部門發現孫小果系1998年一審被判處死刑的罪犯,昆明市委遂及時向云南省委報告。省委高度重視,要求對該案深挖徹查,依法辦理。官渡區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8日決定對其逮捕,公安機關對孫小果2010年4月刑滿釋放后涉嫌違法犯罪全面開展偵查,發現孫小果及其團伙成員先后有組織地實施了聚眾斗毆、開設賭場、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涉嫌黑惡犯罪。
2019年4月,中央掃黑除惡第20督導組進駐云南后,將該案作為重點案件進行督辦; 5月,全國掃黑辦又將該案列為掛牌督辦案件,并派大要案督辦組赴云南指導督促案件辦理工作。7月26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決定,依法對孫小果強奸、強制侮辱婦女、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案啟動再審。2019年10月14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孫小果強奸、強制侮辱婦女、故意傷害、尋釁滋事一案依法再審開庭審理。
6月8日,湖北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稱,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孫應征被查。上述報道顯示,2011年7月27日,武漢市城郊檢察院出具同意林明學假釋的意見;同年8月10日,林明學被武漢市中院裁定假釋,考驗期至其刑滿之日。
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云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20日對罪犯孫小果執行死刑。
2004年至2009年,在孫小果服刑期間,時任云南省監獄管理局政委、省司法廳副廳長羅正云受李橋忠、孫鶴予請托,并收受其賄賂,安排、指使時任云南省第一監獄政委劉思源等監獄干警對孫小果予以關照。
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再審審理查明,孫小果因1994年犯強奸罪,于1995年12月被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上訴后被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該判決已經生效,所判處的刑罰應與本次再審確定的刑罰合并執行,決定對孫小果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記者同時獲悉,玉溪市江川區人民法院審理的李爽等22名涉孫小果案被告人開設賭場等犯罪案一審宣判后,部分被告人上訴至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另據了解,孫小果強奸、強制侮辱婦女、故意傷害、尋釁滋事一案,已于2019年10月14日由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再審開庭審理,將于近日宣判。
新華社昆明12月17日電 12月17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孫小果等13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一案二審公開宣判,對上訴人孫小果等4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上訴人楊朝光等4人二審期間自愿認罪認罰,法院依法改判,從寬處罰。
12月17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孫小果等13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一案二審公開宣判,對上訴人孫小果等4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上訴人楊朝光等4人二審期間自愿認罪認罰,法院依法改判,從寬處罰。
對昆明市五華區城管局原局長李橋忠(孫小果繼父)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對云南省監獄管理局原副局長朱旭以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零六個月。
繼日前云南省紀委監委通報馮家聰等5人涉孫小果案的違紀違法問題后,12月15日,19名涉孫小果案公職人員和重要關系人職務犯罪案公開宣判。具體到孫小果案,由于涉及掃黑除惡,宣判結果不僅能夠彰顯依法治國的決心,還能重塑公眾的法治信念。
11月8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繼續公開開庭,對孫小果等13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一案當庭宣告一審判決,以被告人孫小果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妨害作證罪、行賄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