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6日07:30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繼日前云南省紀委監委通報馮家聰等5人涉孫小果案的違紀違法問題后,12月15日,19名涉孫小果案公職人員和重要關系人職務犯罪案公開宣判。
“絕不姑息,依紀依規依法嚴肅處理”。19人獲刑,不僅讓人看到了相關部門一查到底的決心,更感受到一查到“頂”的果決。
事實上,早在今年5月,全國掃黑辦將孫小果案列為重點案件,由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依法加快孫小果案辦理進度,切實把案件辦成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的鐵案”,就給公眾吃下了法治定心丸。
而在此前,孫小果案在輿論場中備受關注。無數人追問,21年前,因強奸等罪被判死刑的孫小果,為何上演“亡者歸來”,搖身變為昆明夜場的“黑老大”?再聯系到昆明早年間流傳“白天政府管,夜晚小果管”,更駭人而顯怪誕,也給公眾帶來了極大的想象空間,孫小果究竟有何來頭?誰是他的保護傘?
一方面,輿論的質疑,媒體的報道,乃至大眾的不安,推動了孫小果案再審,也讓孫小果背后的“保護傘”付出應有代價。另一方面,那些認為孫小果只手遮天足以顛覆法治進程的看法,經不起推敲。隨著案件推進,19人獲刑的結果,傳遞出再明確不過的信號,掃黑除惡動真格,依法治國有行動。
相關公職人員和重要關系人被依法嚴懲,清晰地告訴我們,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堅持公正司法,絕不是說說而已;對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徇私枉法的要嚴肅問責、依法懲治,絕不是說說而已;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絕不是說說而已;確保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絕不是說說而已……所有這一切,從根本上說都是夯實依法治國的根基。
具體到孫小果案,由于涉及掃黑除惡,宣判結果不僅能夠彰顯依法治國的決心,還能重塑公眾的法治信念。一個過了很多年的陳年積案,一個涉及不少官員的案子,能不能徹查?徹查后會不會嚴肅處理?相關部門給出了最明確的答案。
“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無論法治信心還是法治信仰,都不是憑空而成,它體現在對每一個案件公平審理上,體現在遏制司法腐敗上,體現在通過掃黑除惡維護公平正義上。
今年7月15日,中央政法委秘書長、全國掃黑辦主任陳一新主持召開全國掃黑辦第七次主任會議強調,堅持以“破案攻堅”開路、以“打傘破網”斷根、以“打財斷血”絕后、以“問題整改”提質,再掀掃黑除惡強大攻勢,推動下半年“深挖根治”取得更大成效。從湖南“操場埋尸”案,到孫小果案,相關部門不僅回應了輿論關切,更維護了公平正義,不僅提振了公眾的法治信心,更塑造了公眾的法治信仰,意義重大而深遠,值得激賞。
“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的鐵案”,這是法治社會的題中應有之義。建設法治國家的步伐正堅定前行,公眾的法治信心必將日益增強!
6月8日,湖北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稱,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孫應征被查。上述報道顯示,2011年7月27日,武漢市城郊檢察院出具同意林明學假釋的意見;同年8月10日,林明學被武漢市中院裁定假釋,考驗期至其刑滿之日。
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云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20日對罪犯孫小果執行死刑。
從21年前的一審被判死刑,到今天再次被判處死刑,孫小果在這20多年里,從死刑到死緩,從減刑釋放到涉黑涉惡再落法網。2019年10月14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孫小果強奸、強制侮辱婦女、故意傷害、尋釁滋事一案依法再審開庭審理。
2004年至2009年,在孫小果服刑期間,時任云南省監獄管理局政委、省司法廳副廳長羅正云受李橋忠、孫鶴予請托,并收受其賄賂,安排、指使時任云南省第一監獄政委劉思源等監獄干警對孫小果予以關照。
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再審審理查明,孫小果因1994年犯強奸罪,于1995年12月被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上訴后被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該判決已經生效,所判處的刑罰應與本次再審確定的刑罰合并執行,決定對孫小果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記者同時獲悉,玉溪市江川區人民法院審理的李爽等22名涉孫小果案被告人開設賭場等犯罪案一審宣判后,部分被告人上訴至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另據了解,孫小果強奸、強制侮辱婦女、故意傷害、尋釁滋事一案,已于2019年10月14日由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再審開庭審理,將于近日宣判。
新華社昆明12月17日電 12月17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孫小果等13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一案二審公開宣判,對上訴人孫小果等4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上訴人楊朝光等4人二審期間自愿認罪認罰,法院依法改判,從寬處罰。
12月17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孫小果等13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一案二審公開宣判,對上訴人孫小果等4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上訴人楊朝光等4人二審期間自愿認罪認罰,法院依法改判,從寬處罰。
對昆明市五華區城管局原局長李橋忠(孫小果繼父)以徇私枉法罪、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對云南省監獄管理局原副局長朱旭以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零六個月。
11月8日,云南省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繼續公開開庭,對孫小果等13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犯罪一案當庭宣告一審判決,以被告人孫小果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妨害作證罪、行賄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