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2日11:15 來源:新華網
新華社北京11月21日電(記者魏玉坤)記者21日從交通運輸部獲悉,交通運輸部近日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深化道路運輸價格改革的意見》,明確網約車平臺公司調整定價機制或者動態加價機制,應至少提前7日向社會公布,將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意見指出,道路運輸經營者應實行明碼標價,公示服務項目及價格,并保持價格基本穩定。班車客運實行政府指導價的,還應在客票(含電子客票)標注或者通過售票渠道公示上限票價。
意見指出,健全巡游出租汽車運價形成機制。鼓勵各地逐步建立完善運價調整機制,對運價調整機制進行聽證,達到啟動條件時應及時實施運價調整并向社會公告,實現運價調整工作機制化、動態化,增強價格時效性、靈活性。
意見明確,春運和節假日期間,班車客運票價不得實行正常定價水平以外特殊的加價政策。鼓勵汽車客運站、班車客運經營者向旅客免費提供改簽服務。
在特殊旅客權益保障方面,意見指出,傷殘軍人、傷殘人民警察、殘疾消防救援人員乘坐客運班車享受客票半價優待。除9座及以下客車外,符合條件的兒童享受免費乘車或者客票半價優待。具體條件為:每一成人旅客可攜帶1名6周歲(含6周歲)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且不單獨占用座位的兒童免費乘車,需單獨占用座位或者超過1名時超過的人數執行客票半價優待,并提供座位;6至14周歲或者身高為1.2至1.5米的兒童乘車執行客票半價優待,并提供座位。在客車滿載情況下免費乘車兒童數量不得超過核定載客人數的10%。
為進一步深化道路客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激發道路客運市場活力,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安全、便捷、高效的出行需求,近日,交通運輸部修訂發布了《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20年第17號,以下簡稱《客規》),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6月24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就核酸檢測有關情況以及端午假期公眾健康提示舉行發布會。
3月6日,國新辦就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支持交通運輸業和物流、快遞領域發展情況舉行發布會。交通運輸部副部長劉小明在會上表示,無論是物流業的復工復產還是快遞業的復工復產,都需要員工返崗,這個過程中同樣也需要各地制定相應的復工復產返崗政策。
在今天(6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交通運輸部副部長劉小明表示,鼓勵各地采取階段性減免出租車“份子錢”等措施,切實維護出租汽車駕駛員的合法權益。
3月6日(星期五)上午10時,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支持交通運輸業和物流、快遞領域發展有關情況,并答記者問。
交通運輸部2月28日發布通知,要求湖北省要繼續實行嚴格的離漢離鄂通道管控措施。北京市的省際道路客運服務,按照首都嚴格進京管理聯防聯控協調機制的決策執行。除湖北省和北京市以外,其他暫未恢復省際道路客運服務的地區,不得阻礙其他非高風險縣(市、區、旗)發出的客運車輛進入或者途經本地。
“咱倆約好,誰也別說我們要去武漢。”來自交通運輸部官方微信公號上的這篇人物特寫,終歸還是感動了疫情當下的我們。
2月1日,交通運輸部印發《關于切實保障疫情防控應急物資運輸車輛順暢通行的緊急通知》(簡稱《通知》),就做好應對疫情各類應急物資、生活物資、重點生產物資、醫護及防控人員的運輸保障工作作出部署,全力保障應急物資運輸車輛的順暢通行。
根據《國務院關于批轉交通運輸部等部門重大節假日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12〕37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1號)要求,現決定將收費公路免收小型客車通行費政策截止時間延長至2月2日24時。
新華社北京12月12日電(記者魏玉坤)記者12日從交通運輸部獲悉,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工程建設已進入收尾階段,年底前基本具備取消全國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