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4日13:50 來源:映象網
一袋垃圾扔下,丟失的或許是素質;
一塊硬物扔下,傷害的可能是生命!
高空拋物,不僅是不文明行為,
更是一把懸在市民頭上的“利劍”。
最新消息,最高法對這一行為
出臺了相關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發《關于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規定,對于故意高空拋物的,根據具體情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特定情形要從重處罰。意見同時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處罰,一般不得適用緩刑:多次實施的;經勸阻仍繼續實施的;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后又實施的;在人員密集場所實施的;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高空拋物:“懸在城市上空的痛"
今年7月份
鄭州一名13歲男孩16樓扔下倆滅火器
全樓要求其家人搬離
7月8日晚上7點半,鄭州市民徐女士和家人下樓散步。剛出單元門不遠,突然身后傳來“砰”的一聲巨響。回頭一看,一個滅火器從高層掉下來了!正當她驚魂未定時,又見一個滅火器從樓上扔了下來……
事發地為鄭州市經開區遠大理想城小區,36號樓。當時,不少業主都目睹了這一場景。
△遠大理想城36號樓
另一個滅火器砸中了一輛電動車。
△掉落變形的滅火器
經業主們一層層地排查,16層的滅火器不在了。業主們逐個詢問,其中一家住戶承認滅火器是他們家13歲的孩子扔下去的。
△16樓被取走的滅火器
了解到他們是租戶后,業主持一致意見:要求他們搬離。
最終,涉事租戶致歉并同意搬離!
該小區也正在逐步加裝防止高空拋物的攝像頭。
△警示標語
僅隔一周,7月14日晚
鄭州秦嶺路與淮河路附近一小區
又發生高空拋物!
這次是從30層高的樓上掉下來一口鍋和一個包,事發時王女士的母親正帶著兩個孫子在樓下乘涼,鍋和包就落在距離他們不足2米處,所幸沒有被砸到,突如其來的高空墜物,當場嚇得倆孩子哭起來。
聞訊趕來的王女士正在安撫母親和孩子時,小區30樓住戶一女子和一男子下來找包。王女士上前詢問對方,兩人承認包和鍋都是他們家的,當時二人在家里吵架,但不承認自己扔東西了,而且推脫是對方扔的,后來兩人被警方帶走。
而7月2日,貴州貴陽
一位39歲女性在小區內行走時,
被樓上10歲男童
高空扔下滅火器砸中頭部,
不幸身亡!
而她的二兒子當時就在身邊……
死者的大兒子說,之前就有一個滅火器從樓上掉落,所幸當時無人在樓下。大概間隔半小時后,母親被第二個滅火器砸中。
還是在鄭州
7月7日
鄭州市中原區的盛潤美麗源小區天降兩瓶冰鎮飲料瓶
砸爛了樓下停放的無辜寶馬車。
車主當時稱,先去尋找看有沒有人承認,沒人承認就起訴整棟樓。
據悉,該小區共6棟樓,是開放式小區,都是沿街的小高層。來來往往過往行人很多,高空拋物很容易傷害到人。高空墜物成話題熱門。
7月7日,武漢一業主正煮粥,大便從天而降飛進廚房,業主氣炸:驗DNA找兇手。
6月19日,南京一女童行走時,被樓上一8歲男童拋物砸傷。
高空拋物,
制造了太多悲劇,
讓人深惡痛絕!
卻又屢禁不止。
您知道
高空墜物威力有多大嗎?
一個實驗
看清高空拋物的危險有多大!
↓↓↓
用一串鑰匙狠狠砸向一塊8毫米厚的玻璃板,玻璃板無動于衷。但如果將鑰匙從30米的高空拋下,情況會是怎樣呢?
感受一下單手拋物的殺傷力!
公認的7種最危險的高空拋棄物:
1.垃圾設定場景:用完的食品包裝或者包裝盒子順著窗戶隨手往樓下一丟。
殺傷力:堆積的垃圾遇上未熄滅的煙頭極可能引發火災,且嚴重影響樓下業主生活環境。
2.煙頭
設定場景:抽完香煙,往后一甩--看來瀟灑,可煙頭還沒滅呢。
殺傷力:未滅的煙頭落入易燃物中,極可能引發火災。廣州也發生過類似原因引起的火災。
3.菜刀(以及其他鐵器)
設定場景:大多發生于家庭成員爭執、打斗中。飛刀往往直接飛下樓去。
殺傷力:刀具下墜,如遇上人體,后果不堪設想。
4.啤酒瓶(以及其他玻璃瓶)
設定場景:酒后亢奮,摔啤酒瓶來發泄。
殺傷力:啤酒瓶高空著地后會產生爆裂、碎開,碎片飛濺
5.花盆
設定場景:臺風到來、小孩玩鬧導致花盆墜落事件發生。
殺傷力:花盆砸到路上,輕則嚇人,重則致命。
6.磚石
設定場景:市民裝修后石材堆放在陽臺或者窗臺上,遭遇臺風或者小孩玩鬧互扔。
殺傷力:輕則致傷,重則致命。
7.爆竹
設定場景:孩童玩爆竹,喜歡從上往下扔。
殺傷力:輕則讓途人受到驚嚇,重則引發火災、傷害幼童。
8.晾衣竿
設定場景:遭遇臺風或者晾洗衣服時不注意,容易脫落。
殺傷力:晾衣竿帶著金屬彎鉤,彎鉤如襲入人體特別是頭部,將造成致命威脅。
你支持嚴懲高空拋物行為嗎?
來源:映象網綜合荊楚網、人民日報、
高空拋物行為近年來屢見不鮮。江蘇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 王丹:拿的是人家裝水的凈水桶,還有鍛煉的杠鈴,以及陶制且種有植物的花盆,從樓上扔下去。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這一條強調了高空拋物是一個違法行為,強調了實際上事件的性質,不單純是一個民事侵權,有可能是一個刑事犯罪。
多次故意從18樓拋物,居然還扔下25公斤的杠鈴,無錫男子獲刑3年 來到樓下,蔣某遠遠看到礦泉水桶的碎片,不過沒有造成人員受傷,便放心地回家睡覺去了。次高空拋物有驚無險,讓蔣某更加有恃無恐,他用力將重達25公斤的杠鈴扔了出去。
最近,一則“天降鐵球砸死女嬰,整棟樓判賠”的消息,再次引發大家對這個經典法律問題的討論。2016年四川遂寧市油坊街127號樓,一只從天而降的鐵球,砸中了樓下嬰兒車里一名不滿一歲的女嬰,經過9小時全力搶救,女嬰還是不幸離世。
猛犸新聞 東方今報記者了解到,在事情發生后,張女士一家立即報了警,物業也很快趕到了現場。” 趙經理表示,在加裝朝空攝像頭之前,物業工作人員會加強小區的巡邏頻次等,同時會做好高空拋物危害的宣傳力度。
高空拋物本身就是非常不文明的行為,可是竟然有人還從高空扔下大便,這種滋味,想想就十分可怕。24日,記者在富春山居小區走訪了解到,在警方和物業公司介入后,通告發出不久,肇事者登門道歉。
畫說民法典|第二期:高空拋物、墜物危害大
7月28日上午,記者從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獲悉,《河南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提請會議二次審議,記者從會場了解到,擬將高空拋物的法律責任從一項修改補充為一條,內容為“違反本條例規律,高空拋物的,有公安機關給予警告或者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造成他人損害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近日,南京市公安局建鄴分局青奧警務站接到群眾報警,稱樓上有住戶往下扔水袋,已經扔了10多次,其中好幾次差點砸到小區居民。民警調查后發現,這些水袋是住在28樓的一名11歲男孩扔的,最后民警將男孩及其家長帶到派出所,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
@新華視點消息,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28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擬從六個方面修改補充刑法。草案同時規定,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奪駕駛操縱裝置,干擾 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高空拋物要追責?胎兒也有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