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8月15日08:58 來源:央廣網
日前,因為禁止游客攜帶食品入園且要翻包檢查,上海迪士尼樂園被一位法學專業大學生告上法庭。這一事件引發廣泛熱議。上海迪士尼方面對此回應稱,外帶食品與飲料的規定,與中國大部分主題樂園以及迪士尼在亞洲的其他目的地一致。
不過多家媒體報道稱,在美國和法國,多家迪士尼樂園并沒有禁止消費者攜帶食物進園的規定;而在日本東京迪士尼的中文官網上,也沒有完全禁止游客自帶飲食。那么,上海迪士尼“禁帶外食”的強制規定合理嗎?“翻包檢查”的行為是否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呢?對此,中國消費者協會相關負責人回應稱,“這起訴訟,是消費者行使自己監督權的行為,既維護了個人利益,也維護了公眾利益,中消協對此表示大力支持和提倡?!?/p>
中消協:企業的經營自主權不能建立在剝奪消費者權利上
根據上海迪士尼的規定,游客不得攜帶食品、酒精飲料、及超過600毫升的非酒精飲料入園,游客可在園區內選擇由迪士尼提供的餐飲服務,而自帶食物的游客則可在入口處吃掉食物,或將食物寄存在園區收費為80元/天的寄存柜內。
中國消費者協會法律與理論研究部主任陳劍表示,企業自主經營權無可厚非,但顯然企業的自主經營權是有邊界的:“企業的經營自主權,不能建立在剝奪消費者權利,限制公眾利益的基礎上來進行。其實消費者反對的是它園區內的這些價格過高,那么這種過高就影響到消費者的選擇權,如果你要去,就意味著要被迫接受這些要求。”
對于消費者質疑上海迪士尼餐食定價偏高的問題,中國消費者協會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企業經營者有自主定價的權利,但必須有兩個條件:第一,定價和它的成本比例是否合理,是否有暴利成分?第二,自主定價是否影響到了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
中國消費者協會法律與理論研究部主任陳劍分析:“實際上我們也可以看到園區內的餐飲是相當貴的,同時它的儲物柜收費也比較貴。如果這些東西是平價的話,消費者也可以選擇。所以這個問題涉及到經營者是單純考慮了自己的盈利空間,還是考慮了對方的承受力?是基于自己的強勢地位和單獨的經營權來考慮定價,還是說就要剝奪消費者的一切剩余價值?”
樂園搜身不同于安檢,違反法律有損人格
在這一事件中,另一個引發公眾不滿的細節在于,上海迪士尼入園的第一道關卡是檢查游客隨身攜帶的物品。陳劍說,如果這一行為實質上是為了限制消費者自帶食品,那這就是假借公眾利益為由,對一己私利進行保護:“我們知道一些公共場所也進行檢查,來看是否有危險物品。這是正常行為,是基于公共安全的考慮來進行。但如果是基于企業的私自的利益進行這種翻包、搜身。這樣的行為法律明確禁止,有損人格權、人身尊嚴、人身權益”
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對消費者進行侮辱、誹謗,不得搜查消費者的身體及其攜帶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費者的人身自由?!标悇μ嵝褟V大企業,經營者單方制定的格式條款,應考慮是否能符合社會公眾對于公平合理的普遍認知:“如果以泛化的方式來限制對方。首先就是所解釋的內容是不是實質和消費者安全權相關的。第二,警示是不是進行了顯著的提示和說明?公眾是不是可以接受。第三個,有沒有攜帶私貨,只是為了擴充自己暴利行為的一個借口?!?/p>
當然也有聲音認為,禁止攜帶食品可以保護園區環境,避免因亂扔垃圾導致的環境衛生污染問題。對此,中國消費者協會法律與理論研究部主任陳劍補充道:“作為一個開放園區,進行運營,垃圾清理是必須要盡的相應的義務。不能因為為了防止有人丟垃圾,就嚴禁任何情況之下的攜帶食品?!?/p>
記者:張明浩
對未經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隱私材料或以書面、口頭形式宣揚他人隱私,致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譽權處理?!薄 〉谝磺l規定:“行為人因侵害人格權承擔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的,應當與行為的具體方式和造成的影響范圍相當。
AI“換臉”給人們帶來歡樂的同時也造成了隱患。北京互聯網法院的數據顯示,自2018年9月9日至2020年8月31日,該法院共受理利用網絡侵害人格權糾紛6284件,其中涉網侵害肖像權糾紛4109件,占比約65.4%。
2016年,該明星以侵犯肖像權為由,將胡某及甲公司訴至法院,請求判令二被告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15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維權成本3000元。法院審理后認定胡某及甲公司使用原告表情包的行為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權,判決二被告書面向原告賠禮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及維權成本。
中國人民大學原常務副校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王利明近日以“民法典人格權編的立法亮點、特色與適用”為題,為法院干警授課。民法典人格權編,用了多款條文,規定了生命權、健康權、名譽權、隱私權等重要權利。
特別是從社會治理看,民法典作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全面規范民事關系,具有系統性、層次性、科學性的特點,是支撐我國社會治理的重要制度資源。民法典的頒布,為社會提供了更加系統、更加全面、更加權威的治理規則,能夠引導人們正確的民事行為,從而通過權威的治理規則使民事領域的社會治理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
作者:中國法學會民法典編纂項目領導小組副組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常務副校長 王利明 作為我國民事法律的集大成者,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第一部直接以“民”命名的法典。
首場宣講課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圍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牢牢把握民法典核心要義 確保民法典正確貫徹實施”這一主題,與干警們進行面對面交流。C.民法典的頒布實施,將龐大的民事法律規范按照完整邏輯體系予以整合,實現了民法體系的統一。
民法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開創了我國法典編纂立法的先河。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必須充分認識頒布實施民法典的重大意義,以切實實施民法典為契機不斷提高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我國民法典的編纂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推進同頻共振,從國家治理主體、治理路徑、治理模式和治理的現代化等多維度,詮釋和踐行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法治化,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奠定了重要的制度基礎。由此觀之,我國民法制度體系充分體現了國家治理智慧,依靠制度創新和有效的制度安排,有助于形成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內生動力。
5月28日下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召開第三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而民法典總則編第二條告訴我們,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