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8月08日22:25 來源:健康報
近日,遼寧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要求該省各類各級醫療機構全面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意見》要求,改革完善國家基本藥物配備使用統計考核辦法,實行配備使用數量比例和采購金額比例雙線統計考核。原則上,公立和納入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管理的非公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村衛生室國家基本藥物配備使用數量比例應達80%、采購金額比例應達60%;二級綜合醫院及中醫院應分別達65%和35%;三級綜合醫院及中醫院應分別達53%和20%;專科醫院及婦幼保健院國家基本藥物配備使用數量比例應達53%,采購金額比例比照同級別綜合醫院可下調5%。公立醫療機構要將國家基本藥物使用情況作為處方點評的重點內容。
《意見》提出,建立優先使用國家基本藥物激勵機制。衛生健康和財政部門要將國家基本藥物使用情況與基層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的撥付掛鉤。繼續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間“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激勵和風險分擔機制。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通過制定藥品醫保支付標準等方式,引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合理診療、合理用藥。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平臺要對國家基本藥物進行標識,提示醫療機構優先采購;醫療機構信息系統也應對國家基本藥物進行標注,確保醫生優先使用。(記者閻紅 特約記者車晨菲)
(記者李紅梅)近日,國家醫保局公布《2020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和《2020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申報指南》,明確與新冠肺炎相關的呼吸系統疾病治療用藥、國家基本藥物等7種情形的目錄外藥品,可納入2020年藥品目錄擬新增藥品范圍,調整后的新版藥品目錄將于年底公布。
國務院深化醫改領導小組昨天印發《關于以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為突破口 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了15個方面的改革舉措,推動醫改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進一步深化,確保群眾從改革中受益。
《藥品目錄》中的中藥飲片、各省(區、市)調整的民族藥品、中藥飲片和醫院制劑的支付管理辦法由省級醫療保障部門自行制定。本目錄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15號)同時廢止。
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國家醫保局表示,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試點實施效果總體上好于預期,中選藥品質量平穩、供應充足,明顯減輕了患者負擔。國家醫保局副局長陳金甫:扎實做好試點組織實施,加強試點情況監測和指導,做好試點地區中選藥品的質量和供應保障,促進中選藥品優先使用,讓患者充分享受改革的紅利。
在國家衛健委25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衛健委體制改革司副司長薛海寧介紹了藥品領域改革總體的進展和成效。各地抗癌藥降稅降價政策逐步落地見效,所有省份都全部實現掛網采購,并且納入醫保支付。
國家醫保局17日發布《2019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目錄調整旨在優化藥品結構,提升醫保藥品保障水平,緩解參保人員用藥難用藥貴問題。
見習記者張勝坡時隔兩年,國家醫保目錄即將再次調整。意見稿指出,本次目錄調整涉及 西藥、中成藥、中藥飲片三個方面,包括藥品調入和調出兩項內容。醫保目錄歷次調整中,外界對“專家遴選原則、標準、方式及評價指標權重設定 ”等信息是否應對社會公開存在爭議。
今天國務院新聞辦召開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國家衛生健康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我國進一步加大癌癥防治用藥保障力度,將臨床急需的12種抗腫瘤新藥納入2018年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使抗腫瘤藥物的種類達到38種,其中不乏小分子靶向藥等創新藥物。
會上,針對零關稅抗癌藥的使用情況、醫療改革落實效果、健康扶貧具體政策等熱點話題,衛健委也作出了回應。
昨日,國家衛健委發布將于11月1日起實施的《2018年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北京青年報記者注意到,新版目錄中基本藥物增加了165種,從原來的520種增加到685種。新增品種包括腫瘤用藥12種、臨床急需兒童用藥22種等。今后目錄將實行動態調整,調整周期原則上不超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