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7月15日11:09 來源:至誠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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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企業的網絡紅包也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了。今年1月1日起,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正式實施。為做好有關政策銜接工作,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印發公告,對個稅法2018年修改前部分原按“其他所得”的征稅項目進行了調整,并對網絡紅包等收入是否需要繳納個稅進行了明確。
根據公告,網絡紅包納入禮品范圍,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20%個人所得稅。不過,并非所有在網上搶的紅包都需要繳稅。此次調整僅限于企業向個人發放的帶有中獎性質的網絡紅包,并不包括親戚朋友之間互相贈送的網絡紅包。
企業按“偶然所得”繳稅
近年來,網絡紅包成為一種常見的營銷方式。不少企業通過發放網絡紅包開展促銷業務,一些平臺也通過紅包來刺激消費者重復消費。除此之外,由于操作便利,不少企業還通過網絡紅包來轉款,甚至有的單位還通過紅包來發放工資。
隨著多元化的支付方式出現,支付寶、微信收付款、搶紅包等在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今年春節,除了爺爺奶奶發的是傳統紅包,家里會使用智能手機的長輩發的都是微信紅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從性質上看,企業發放的網絡紅包,屬于公告所指禮品的一種形式。網絡紅包的征免稅政策按照公告規定的禮品稅收政策執行,即企業發放的具有中獎性質的網絡紅包,獲獎個人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從性質上看,企業發放的網絡紅包,屬于公告所指禮品的一種形式。網絡紅包的征免稅政策按照公告規定的禮品稅收政策執行,即企業發放的具有中獎性質的網絡紅包,獲獎個人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收取企業的網絡紅包也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從性質上看,企業發放的網絡紅包,屬于公告所指禮品的一種形式。網絡紅包的征免稅政策按照公告規定的禮品稅收政策執行,即企業發放的具有中獎性質的網絡紅包,獲獎個人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收取企業的網絡紅包也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從性質上看,企業發放的網絡紅包,屬于公告所指禮品的一種形式。網絡紅包的征免稅政策按照公告規定的禮品稅收政策執行,即企業發放的具有中獎性質的網絡紅包,獲獎個人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從性質上看,企業發放的網絡紅包,屬于公告所指禮品的一種形式。網絡紅包的征免稅政策按照公告規定的禮品稅收政策執行,即企業發放的具有中獎性質的網絡紅包,獲獎個人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從性質上看,企業發放的網絡紅包,屬于公告所指禮品的一種形式。網絡紅包的征免稅政策按照公告規定的禮品稅收政策執行,即企業發放的具有中獎性質的網絡紅包,獲獎個人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從性質上看,企業發放的網絡紅包,屬于公告所指禮品的一種形式。網絡紅包的征免稅政策按照公告規定的禮品稅收政策執行,即企業發放的具有中獎性質的網絡紅包,獲獎個人應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