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7月09日17:18 來源:澎湃新聞
(原標題:老板盯上工人血汗錢,偷偷轉賬13次并刪微信記錄被判8個月)
一個雇主竟惦記上了自己手下工人的“錢袋子”。
7月9日,澎湃新聞記者從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檢察院獲悉,徐某趁手下工人老吳搬貨離開時,偷偷以微信轉賬的方式盜竊十幾次,涉案金額近1萬元人民幣。近日,犯罪嫌疑人徐某因盜竊罪被該院依法提起公訴。
今年48歲的老吳在老板徐某手下干活,徐某負責開車,老吳就跟著她到各地送貨。每到一處,徐某留在車上,老吳下車卸貨、送貨。
2018年9月,老吳的女兒開學需要用錢,老吳聽說微信轉賬很方便,但苦于不會使用這項功能。出于信任,老吳請求老板徐某幫忙轉賬,他把手機的解鎖密碼和微信支付密碼都告訴了徐某,徐某也按老吳的要求操作了。
誰知轉完賬后,徐某萌生了歪念頭。她偷偷用老吳的微信給自己轉了一個120元的紅包,并刪除了轉賬記錄。手機“小白”老吳自然沒有識破,嘗到甜頭的徐某自此一發不可收拾。老吳每次下車干活時會把手機留在車上,掌握密碼的徐某便一次又一次像“老鼠搬家”一樣轉移老吳的“米倉”。
2019年1月,老吳發現微信錢包里的錢少了不少,他翻看了微信賬單,被嚇了一跳。從2018年底開始,就有十幾筆自己毫不知情的轉賬記錄,老吳立馬報警。經查,截至案發,被告人徐某轉賬次數多達13次,涉案金額近1萬元人民幣。
承辦檢察官認定,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定,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日前,經青浦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徐某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記者 鐘夢哲)2019年6月25日凌晨,西安市北郊某小區一兩歲男童被人打傷致死。因涉嫌故意殺人罪于2019年6月26日被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9日經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次日由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執行逮捕。
17日晚,雷州警方通報稱,犯罪嫌疑人徐某科(62歲,紀家鎮人)對其實施強奸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其已被依法刑事拘留。陳芳和徐某科親屬均表示,今年,孩子父母曾報警徐某科性侵孩子,“因為沒有證據,加上對方年紀大,警方就沒立案。
在丈夫和兒子、兒媳離開家約3個小時后,55歲的徐某先后將年僅3歲和5歲的兩名孫女推拉入糞坑,致兩個孫女溺亡。據辦案民警介紹,當天民警趕到現場后,徐某主動承認殺害了兩名孫女,并稱要跳水庫自殺給兩個死去的孫女抵命。
鄭州的梅女士在網上認識了一位“白馬王子”,對方聲稱自己在省直某單位上班,父親是某軍區司令員,母親是某軍區醫院院長,還在北京市有一套四合院的房產。隨后,梅女士從徐某的手機中發現,原來上當受騙的不止自己一人……
8月17日下午,浙江省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嘉善星悅城地下車庫殺人案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陸某偉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此后,徐某麗離開星巴克店,被告人陸某偉跟隨在后,二人在星悅城地下車庫入口處附近發生爭執,被告人陸某偉奪取徐某麗手機,引徐某麗至星悅城地下車庫負二層,繼續對徐某麗進行糾纏,再次遭到拒絕。
2月24日,汝南縣公安局依法查處一起網絡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案,涉事嫌疑人徐某、胡某被依法行政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汝南縣公安局以其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對違法嫌疑人徐某予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對胡某予以罰款處罰。
戴口罩大概率可避免 2020年2月5日0-24時,杭州市新增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10例,其中有1對夫妻(丈夫徐某某、妻子王某某)同時被確診,目前在定點醫療機構隔離治療。經流行病學調查,這對夫妻發病前14天內無疫區居住及旅行史,未有野生動物接觸史,與之前確診患者不相識。
近日,安徽涇縣的徐某酒后將街頭的垃圾桶踢翻敲爛。在監控記錄中,徐某手拿棍棒,在中村街道對著垃圾桶狂踢,并用棍子打砸,行為惡劣引路人驚嘆。隨后記者了解到,在涇縣公安局云嶺派出所民警依法傳喚徐某時,其拒不配合,還當場撒潑,踢抓、咬傷民警。
當天,徐某和張某還真的“約撞”,并且如約趕到一個地方,開車對撞。” 聽到徐某發號施令,陳某便開車上前,車頭對車頭,撞了一下張某的車。在派出所里,徐某承認是他叫陳某開車撞了張某的車子。
(原標題:南京一女子25樓扔外賣盒后拒絕承認:我沒點,我減肥) 7月21日,南京建鄴區某小區有人高空拋物,扔下了一袋垃圾。因為徐某高空拋物未造成惡劣的影響,又取得了報警人的諒解,最終,徐某在派出所寫下了保證書,并支付了一樓人家的玻璃清洗及維修費后,雙方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