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7月09日14:41 來源:中新網微信公眾號
作者:程春雨 邱宇
新城控股因實際控制人、原董事長王振華涉嫌猥褻女童被刑事拘留引發的影響繼續發酵。
8日,王振華被撤銷上海市政協委員資格后。9日,新城控股齊發7個公告,涉及股價異動、董事會變動,繼續切割與王振華關系。
同時,新城控股還回復了上交所包括案發確切時間、是否存在內幕信息泄露、公司運營以及內部風險等五大問題的問詢,還原王振華猥褻女童被拘后新城控股經歷的24小時。
王振華。截圖自新城控股官網。
王振華被拘后的24小時
公告顯示,7月2日,新城控股現任董事長、總裁王曉松接到上海市長風新村派出所(以下簡稱“派出所”)電話后,于當日23:00左右前往派出所,得知公司原董事長王振華被采取強制措施。
7月3日9:30起,為避免內幕信息擴散,王曉松逐一通知公司董事及主要高管要求召開緊急會議。公司董事(董事袁伯銀因出差未參加會議)及主要高管從各自崗位陸續到達會議室。
7月3日13:00-14:00,王曉松統一口頭告知與會董事及主要高管關于王振華被采取強制措施事宜。與會董事及主要高管建議盡快取得正式拘留通知書,以確定信息的真實準確性。
7月3日15:00左右,王曉松接到派出所通知,前往派出所。
7月3日16:30左右,王曉松領取了書面拘留通知書后回到公司。根據派出所于7月3日出具的《拘留通知書》,王振華于7月2日16:58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公司董事會自此確認董事長被刑事拘留事宜,董事會秘書陳鵬組織開展信息披露工作,并根據董事會要求準備相關信息披露材料。
7月3日19:20左右,公司董事會成員呂小平、王曉松、梁志誠、陳德力、袁伯銀、曹建新、AiminYan、陳文化共同提議召開董事會會議,選舉王曉松任公司董事長。
7月3日21:48左右,公司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傳信息披露文件,并于2019年7月4日刊載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
來源:上海市公安分局普陀分局官微。
繼續切割關系,王振華辭去新城控股所有職務
新城控股7月3日選舉王振華之子王曉松任公司董事長后,繼續切割與王振華的關系。
新城控股公告稱,7月8日收到董事王振華書面辭職報告:王振華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提名委員會委員、戰略委員會主任委員的職務。
王振華辭職后將不再擔任新城控股任何職務。
8日,上海市政協召開十三屆二十九次主席會議,決定撤銷王振華第十三屆上海市政協委員資格。
否認信披違規、內幕信息及違規交易
王振華案發后,近期市場上出現了有關新城控股“涉嫌信披違規、內幕交易”、“股權質押爆倉”等有關媒體報道。7月7日,兩名律師向證監會實名舉報,直指新城控股、董事、監事以及高級管理人員涉嫌證券違規。
對此,新城控股公告稱,公司現任董事長王曉松在知悉事項后及時向公司履行了通知義務,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及有關內幕信息知情人員在知悉該事項后,嚴格履行了有關保密義務,未進行違規交易(包括集合競價及大宗交易)。公司在收到正式的法律文書確認相關事實后及時履行了有關信息披露義務。
新城控股還表示,經公司及內幕信息知情人自查,公司及內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內幕信息提前泄露及違規交易(包括集合競價及大宗交易)的情況;公司及內幕信息知情人未與在6月29日至7月4日開盤前和公司有正常業務交流的股東、貸款銀行、債權人等,就相關內幕信息進行溝通與交流。
“有關媒體報道的7月1日至3日期間發生的5起大宗交易與公司及內幕信息知情人無關,公司及內幕信息知情人未參與相關交易。”新城控股稱,已按照上交所監管函要求于7月6日提交內幕信息知情人名單,積極配合有關內幕交易核查。
暫無股票質押違約處置及實控人變更風險
根據公告,新城控股實際控制人、原董事長王振華通過富域發展及常州德潤控制公司67.17%股權。
富域發展累計質押新城控股股份數量為706,195,580股,占其持有股份數的51.25%,占總股本的31.29%;常州德潤累計質押新城控股股份數量為65,200,000股,占其持有股份數的47.31%,占總股份的2.89%。
天眼查顯示的王振華關聯公司圖譜。
截至7月8日,新城控股連續3個跌停,收報31.12元。9日上午新城控股繼續下挫,截至發稿時跌逾8%。
新城控股稱,質押股份的補倉線較前一交易日收盤價具有較大安全邊際,如公司股票價格繼續下跌導致該等質押股份需要補倉的情況,富域發展及常州德潤合計持有未質押的公司股份數量744,404,420股可用于補倉,出現違約處置的可能性較低,暫不存在股票質押違約處置及實控人變更風險。
6月22日,俞敏洪點評王振華猥褻兒童案時表示,王振華判5年太輕了,但大家拼命罵辯護律師陳有西,大可不必。
宣判翌日,王振華的辯護律師陳有西在百度認證個人賬號上發出“千字聲明”,稱王振華已提起上訴,“請求二審判決他無罪”。
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區法院對新城控股原董事長王振華涉嫌猥褻兒童案進行不公開審理,并于6月17日一審宣判:王振華、周燕芬犯猥褻兒童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年、4年。
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普陀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王振華、周燕芬猥褻兒童案。去年7月3日下午,多家媒體曝出新城控股集團時任董事長王振華因猥褻女童,被上海警方采取強制措施。
據上海普陀法院微博消息,2020年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普陀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王振華、周燕芬猥褻兒童案。法院根據兩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等,經合議庭評議,于6月17日當庭對被告人王振華、周燕芬作出判決,以猥褻兒童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王振華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2020年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王振華、周燕芬猥褻兒童案。普陀法院受理該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
據江蘇省人社廳網日前發布《關于撤銷王振華“全國勞動模范”稱號的公告》顯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決定,決定撤銷王振華“全
7月8日,上海市政協召開十三屆二十九次主席會議。市政協主席董云虎主持。按照市政協委員資格條件和有關要求,會議決定,撤銷王振華第十三屆上海市政協委員資格。
新城集團原董事長王振華涉嫌猥褻女童并被刑拘,持續引發公眾關注。根據警方通報,周某,女,49歲,江蘇人,是她帶著兩名女童到上海的酒店,后女童被王振華猥褻,周某于7月2日自首后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
據《新民晚報》7月3日報道,市值近千億的房產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振華,因涉嫌猥褻9歲女童,于7月1日在上海被刑事拘留。7月3日,媒體在網上曝光該案件,當天晚9點,上海公安確認:新城控股董事長、57歲的王振華涉嫌猥褻兒童被刑事拘留;兩個小時后,新城控股正式公告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