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7月02日20:59 來源:錢江晚報
近日,有網友爆料,在蕭山區的朝陽銀座,發生了一起狗傷人事件。
據網友提供的視頻和照片可以看到,現場比較血腥。
當事人:4條狗圍攻,太可怕!
昨天,記者聯系上了被狗咬傷的受害者的女兒楊女士,她向記者講述了事情經過。
楊女士是小區業主,她說,事發當時她和媽媽兩個人上頂樓收衣服,因為時間比較晚了,所以是打著手電筒上去的,結果一到頂樓就遭到了4條狗圍攻。她說,當時她的媽媽一直在她身前護著她,最后把她推出了頂樓的門,還一個勁叫她先離開。
回憶起當時的事發經過,楊女士表示太可怕,太令人絕望,同時還有些感動。她說,當時因為頂樓的門沒有辦法關嚴,擔心狗把門刨開繼續攻擊,所以她媽媽一直用身體抵住門。也是在后來,楊女士才發現,自己媽媽被狗嚴重咬傷,流了非常多血。
楊女士說,當時頂樓的4條狗分別是大金毛、斗牛犬、泰迪,還有一只狗因為太黑所以沒有看清楚,咬人的是斗牛犬。楊女士還提到,咬人的狗沒有辦理相關證件。
從頂樓下來以后,楊女士立馬到監控室向物業反映了情況,同時撥打了110和120。她說那是她經歷的異常漫長的10分鐘,當時她媽媽的血越流越多,止都止不住。
到了醫院以后,醫生對楊女士的媽媽進行了緊急處理,經過了一系列檢查、打針、輸液以后,她們從醫院回家。但剛到小區地下停車庫,她媽媽的傷口突然大出血,于是再次趕往醫院,這一次到醫院后,她媽媽已經因為失血過多出現了休克癥狀,被送進急救病房。
目前,楊女士的媽媽還在醫院住院,接受治療。
楊女士告訴記者,咬傷人的狗的主人并非小區業主,而是租客,對方表示只愿意承擔醫藥費,但拒絕賠償,讓楊女士直接走司法程序,截至目前,向她轉了3000元醫藥費。
楊女士說,她們被4只狗圍攻時,狗的主人就站在幾米遠的地方,卻沒有上前阻止。事后楊女士質問狗主人,對方說“管不了”。
另外,楊女士還說,昨天上午,蕭山城管派人過來處理此事,但起初對方并不配合,拒絕開門,最終是找了房東和中介協商,才開門,咬傷人的斗牛犬目前已被城管帶走。
小區業主:太嚇人了!
楊女士也將自己的經歷發到了小區群里,不少業主感嘆“嚇人”。
還有業主表示,如果連大人都被咬成這樣,那如果是小孩子遇到這樣的情況,豈不是更加危險。
物業:不回應此事
昨天下午,記者聯系上了小區的物業管理人員,相關負責人表示,對于這起事件他們不作回應。另外,該負責人表示,昨天上午,蕭山城管已經派人過來處理此事,咬傷人的斗牛犬也已經被城管帶走。
這位物業負責人告訴記者,平時對于不文明遛狗行為,因為沒有執法權,他們多以勸導提醒的方式為主,有時候也會電話提醒業主遛狗需要拴狗繩。對于小區里存在的野狗,他們也會聯系城管部門前來處理。
昨天,同屬一個物業公司的隔壁小區朝陽逸景苑小區群里,物業發出了一則聲明:
尊敬的各位業主:
關于銀座狗傷人事件,今天上午傷人的狗已被城管帶走,后續城管會對小區養犬進行登記,物業會積極配合城管部門,物業在此也呼喚:養犬業戶,文明養犬,定期注射疫苗,辦理好養犬證,讓我們攜手共建一個整潔、文明、和諧的美好的家園。如有需要,也可撥打舉報電話:82812345。
蕭山城管:已立案處理
記者也聯系了蕭山城管了解了最新情況。
據了解,因為咬傷人的斗牛犬是養在家里的,所以昨天上午,蕭山城管派人進行了入戶調查。目前,由于養狗人未經批準擅自養犬,違反了《杭州市限制養犬規定》,涉嫌違規養犬,被立案處理。
截至目前,具體情況還需要進一步的調查,處理結果還未公布。
事實上,這又是一起因為不拴狗繩引發的悲劇。據了解,圍攻人的狗是由狗主人帶上頂樓的,但沒有拴狗繩。
關于遛狗需要拴狗繩,這已經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了。不僅僅是因為不拴狗繩遛狗不合規,而且這的確對于很多周圍的人是一種威脅。
依據《杭州市限制養犬規定》第十一條、第十八條,對攜犬出戶未束犬鏈的,由犬類主管部門暫扣犬只,對養犬人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犬只,吊銷《養犬許可證》。
10月21日,記者從貴港交警部門獲取一條視頻,該視頻是因為一條狗引發的交通事故,該事故也引起了不少市民及養寵物人士的關注。10月22日,記者從貴港交警方面獲悉,該事故傷者受傷不嚴重,交警判定,此事故造成的損失由寵物犬飼養者羅某承擔。
烈性犬撕咬致陳女士右腿多處受傷。但羅威納犬兇猛異常,死死咬住陳女士不放,在陶先生施救過程中,羅威納犬在陳女士右腿膝蓋及以上部位撕咬了三次。
買菜回家途中,遵義市正安縣一位老人,被一條流浪土狗撞倒摔傷至十級傷殘,因此產生 7 萬元左右的損失。昝某家屬報警后,轄區派出所民警調查發現,這條土狗原系流浪狗,但住在附近的居民萬某,長期向該土狗投食喂養。于是,法院判令萬某賠償昝某各項損失共計 6 萬余元。
8月17日,廣東佛山順德杏壇鎮羅水村88歲老人被狗繩絆倒后頭部著地,搶救無效去世。19日,杏壇鎮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告訴北青-北京頭條記者,老人被狗繩絆倒后于17日晚去世,18日出殯。
8月17日,廣東佛山,一老人在街上被狗繩絆倒摔地后身亡。
“老人被狗繩絆倒后身亡”事件發生后,“牽狗女孩”小月(化名)因當時離開現場,面臨巨大的輿論壓力。
8月19日23時40分許,小月(化名)和小一歲的弟弟終于回家了。路口的轉彎處,老人被狗繩絆倒,地上的血跡已被清洗本文圖均為澎湃新聞記者 陳緒厚 圖不到13周歲的小月即將升入初中。
近日,廣東佛山。牽狗女孩系單親家庭。其父告訴澎湃新聞,尚未和死者家屬、狗主人協商;自己曾入獄14年;女兒曾有過偷東西行為,自己平常工作忙管不過來。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邢鑫也表示,根據此事的情況通報,如果“女孩擅自牽走了犬只”,則狗的主人不承擔責任。律師邢鑫也認為,若小狗的飼養人或管理人管理不善,應與女孩的監護人承擔連帶責任。
這意味著,市民在飼養寵物時未采取安全措施,如未按照當地規定拴狗繩等,造成他人損害的,必定有責任。由于該事件中的女孩才12歲,因此,老人家屬既能向狗主人索賠,也能直接找小女孩的監護人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