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7月02日09:18 來源:海外網
海外網7月2日電 據韓聯社2日報道,就韓國男藝人樸有天涉嫌吸毒一案,韓國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2年。
D站創(chuàng)始人溫博特以侵犯著作權罪獲刑三年三個月。徐匯區(qū)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溫博特在本案中系主犯,其余三人系從犯;四名被告人均自愿認罪認罰,可依法從寬處理;被告人溫博特未得到被害單位的諒解,不適用緩刑。
一份關于“浙江大學關于給予努××留校察看處分的決定”在網上引發(fā)熱議。2016級學生努××犯強奸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但只是被浙江大學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7月20日晚間,來自浙江大學黨委學生工作部、本科生院學生工作處網站的一份文件在社交網絡上引起軒然大波。
” 3月19日上午,閩清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五人涉保險詐騙犯罪案件并當庭宣判。綜合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實、量刑情節(jié)和悔罪表現,最終判處: 被告人吳某、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20000元;
經審查查明:該縣青駝鎮(zhèn)老石頭村從事飯店生意的個體老板許某春,一直以經營“野味”招攬顧客,生意曾經十分火爆。庭審中,5名被告人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具結悔過,對檢察官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不持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
經審查查明:該縣青駝鎮(zhèn)老石頭村從事飯店生意的個體老板許某春,一直以經營“野味”招攬顧客,生意曾經十分火爆。庭審中,5名被告人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具結悔過,對檢察官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不持異議,并自愿認罪認罰。
遼寧省大連等地的三家基層法院近日接連公開宣判3起涉野生動物犯罪案,3名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非法獵鳥的被告人均構成非法狩獵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等刑罰。
原標題:“兩高”批復:緩刑犯在考驗期滿后5年內再犯不應認定為累犯 最高人民檢察院微博1月20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緩刑犯在考驗期滿后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應否認定為累犯問題的批復》。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關于緩刑犯在考驗期滿后五年內 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 應否認定為累犯問題的批復
人民法院報12月19日消息,收買被拐賣的兒童不僅是一種破壞家庭和諧與幸福的行為,而且也是刑法規(guī)定的一種嚴重犯罪行為。梅列區(qū)法院經審理后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賴某槽、羅某橋、葉某英、林某犯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五個月至拘役三個月、緩刑四個月不等的刑期。
(原標題:臺女兵夜店狂歡遭男兵性侵25萬和解,網友怒:軍隊在干啥) 臺北地方法院早前依乘機猥褻罪,判男兵10個月徒刑,他不服上訴高院。高院審理時,男兵承認自己乘機猥褻,且與女兵以25萬新臺幣達成和解,最終被改判8個月徒刑,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