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20日16:47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微博1月20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緩刑犯在考驗期滿后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應否認定為累犯問題的批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緩刑犯在考驗期滿后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應否認定為累犯問題的批復》已于2019年11月19曰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 第1783次會議、2019年9月12日由最高人民檢查院第十三屆檢察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1月20曰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2020年1月17曰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關于緩刑犯在考驗期滿后五年內 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 應否認定為累犯問題的批復
(2019年11月19日展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83次 會議、2019年9月12曰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三屆檢察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自2020年1月20曰起施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解放軍軍事法院、軍事檢察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 近來,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請示緩刑犯在考驗期滿后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應否認定為累犯的問題。經研究,批復如下: 被判處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滿后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因前罪判處的有期徒刑并未執行,不具備刑法第六十五條規定的“刑罰執行充畢”的要件,故不應認定為累犯,但可作為對新罪確定刑罰 的的定從重情節予以考慮。 此復。
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微博
8月8日早晨7時許,江西省撫州市樂安縣山碭鎮山碭村,康女士的母親被刺死在廚房,在二樓睡覺的父親被錘擊頭部后死亡。康女士說,曾春亮于5月12日刑滿釋放,7月22日就威脅要殺人,然而,在一家人報案并尋求保護的過程中,警方沒有出具任何立案回執。
審理現場。3月20日,兩人又在習水縣三岔河天堂壩街道以同樣的詐騙手段作案,騙取被害人袁某某(女,73歲)3390元現金。
前兩天,一名男子在公交車上行竊不成想要打人,卻被全車乘客制止了。4月16日上午8點左右,公交225路駕駛員江師傅,開著公交車行駛到大渡口區鋼花路百花村車站附近時,車廂中部后門處突然傳來一陣喧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