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6月03日07:56 來源:法制日報
近日,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侵犯商業秘密案件引起社會關注。
經審理查明,北京麒麟合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麒麟科技)是麒麟合盛網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麒麟網絡)的全資子公司,兩家公司主要從事提供海外移動互聯網服務方面業務,其公司核心技術以及商業模式均應用在海外市場。
黃禮強、錢振鵬、李嫻、裴智松4名被告人曾受雇于麒麟科技,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保密和競業禁止條款。在職期間,4名被告人事先合謀,利用工作時掌握的產品源代碼、商業運營資料等商業秘密,研發與公司類似的手機安卓系統清理軟件產品營利,并在離職前將資料帶走。
2016年10月26日,4名被告人籌備設立上海厚乘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厚乘公司),公司營利性業務為手機安卓系統清理軟件,包括Color Booster等產品,這些軟件基本功能相同。
經鑒定,Color Booster軟件源代碼中,至少存在67個函數與麒麟科技兩款軟件源代碼相同或實質相似,且這些都屬于不為公眾所熟知的技術信息。厚乘公司的Color Booster等軟件由4名被告人上傳至某國外應用市場供用戶下載使用,并通過與多個網絡平臺合作的廣告費用營利。
麒麟科技于2017年1月6日向廣州市公安局進行控告。廣州市公安局立案偵查后,認為上述4人的行為已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罪,并經進一步調查取證后由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4人提起公訴。經查,自2016年8月9日起,厚乘公司賬戶實際獲利共計98975.3美元(以當日匯率折算,約合人民幣680059.29元)。
5月16日,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認為黃禮強等4名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侵犯商業秘密罪。歸案后均能供認主要犯罪事實,并自愿認罪認罰,可以從輕處罰。據此作出一審判決,判處黃禮強有期徒刑2年4個月15天,并處罰金24萬元;對錢振鵬、李嫻、裴智松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年3個月15日,并處罰金15萬元;追繳4名被告人以及厚乘公司違法所得680059.29元,予以沒收。同時,麒麟科技保留追究民事法律責任的權利。
對于本案所涉的焦點問題,《法制日報》記者與相關專家進行了對話。
對話人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 劉俊海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信息網絡與高新技術專業委員會副主任 陳際紅
記者:離職員工帶走公司的商業秘密(軟件源代碼)并牟利。請簡要分析一下這種行為。
陳際紅:這是一起典型的侵犯商業秘密案件,在這起案件里受法律保護的標的是軟件的源代碼。軟件源代碼受雙重保護,一方面,受著作權法保護;另一方面,如果源代碼本身沒有公開,那么也受反不當競爭法里面的商業秘密保護。
此案中的違法行為屬于在反不當競爭法中對商業秘密保護的一種違法形態:通過披露、使用、傳播非法獲取的商業秘密,侵犯商業秘密的表現形式。此外,離職員工還涉嫌觸犯了刑法中關于商業秘密犯罪的條款。
劉俊海:這種行為涉嫌侵害原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也觸犯了刑法。此行為侵害了商業秘密所有權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也造成企業和企業之間的不公平競爭,惡化了誠實守信的商業生態環境,同時顛覆了雇主和雇員之間的勞資關系。
記者:商業秘密在法律上如何界定?
陳際紅:商業秘密認定通常包含三性:秘密性,保密性和實用性。秘密性是指商業秘密的標的本身沒有公開;保密性是指在公司里對于商業秘密本身要采取保密措施;實用性是指商業秘密本身能為權利人帶來利益。三者皆具備,就構成了商業秘密。
劉俊海:商業秘密在反不正當競爭法里有界定,一是技術秘密,二是經營秘密。
記者:員工與公司簽訂保密協議,離職后還需要對相關內容保密嗎?
陳際紅:公司和員工簽訂保密協議的相應義務,不會因為員工的勞動合同關系終止而終止,即使勞動關系終止后,只要員工簽訂的保密協議還在有效期,那么離職員工仍要遵循保密協議規定。員工離職后,如果違反原來簽署的保密協議,仍構成違法。
近日,一段“扔證件”的視頻在網上流傳。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9月7日擬就員工離職及公司生產情況采訪昆山世碩,多次致電均未能接通。
李洪元妻子則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暫時還沒有考慮到是否會起訴華為,但還是希望有個道歉。
11月24日,個人微信公眾號“你的游戲我的心”發布文章《網易裁員,讓保安……噩夢》,稱自己(網易稱其為“員工J”)在網易游戲身患絕癥時,遭遇了威脅、暴力驅趕、裁員等不公正對待。
網易就暴力裁員事件發表回應稱,關于身患重癥員工離職前的遭遇一事,相關人員確實存在簡單粗暴、不近人情等諸多不妥行為,對此,向這位前同事及其家人致歉。
據《紐約時報》剛剛消息,兩名知情人士透露,特朗普的私人助理馬德萊娜·韋斯特豪特(Madeleine Westerhout)于當地時間8月29日辭職。《紐約時報》稱,一名知悉韋斯特豪特離職的人士表示,她立即被視為一名“離職員工”,周五(30日)將不被允許返回白宮。
陳先生收到了一張銀行的轉賬圖,截圖顯示,老板李海龍向他轉賬1萬元,“剩下200多元他說下次再轉”。無法忍受老板以各種理由拖欠工資,今年3月,陳先生從成都宏宇盛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宇傳媒)辭職,尚余兩個月工資未領到。
陳先生收到了一張銀行的轉賬圖,截圖顯示,老板李海龍向他轉賬1萬元,“剩下200多元他說下次再轉”。無法忍受老板以各種理由拖欠工資,今年3月,陳先生從成都宏宇盛世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宇傳媒)辭職,尚余兩個月工資未領到。
11月17日當天,多名客戶陸續向某網購平臺投訴,有的客戶稱他們雙十一時網購的是蘋果手機,收到的商品卻是華為手機或小米手機。” 通過監控視頻可以看到,11月15日晚上8點多,一名穿著某網購平臺員工服裝的男子出現在物流傳送帶邊上,專門挑一些包裝比較小巧的包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