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5月30日21:01 來源:北京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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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浙江寧波象山縣一網友發文稱,5月24日自己正常行車途中,一只白色薩摩耶突然沖到馬路上,自己躲閃不及撞死小狗,被狗主人索賠3000元。該網友稱象山交警開出責任認定書,認定車主主責,狗主人次責。關于在行駛時撞寵物狗的責任劃分問題引發網友熱議。
對此,浙江寧波市象山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30日通報稱,經過重新全面調查,發現該起事故責任認定與事實不符,象山交警大隊于5月30日對該事故認定予以撤銷,并于當日作出了重新認定:小型轎車方(吳某)負本起事故的次要責任,寵物犬的主人方(陳某)負本起事故的主要責任。目前,雙方在經濟賠償上也已達成了協議。
5月24日,寧波市象山縣一女車主駕車行駛途中,突然一只未牽繩子的白色小狗從人行道跑道馬路上,該網友躲閃不及將狗撞死。該網友的行車記錄儀視頻顯示,小狗沖出來時,女車主驚叫一聲后停下車子。
該女車發微博稱,狗主人表示需賠償3000元,女車主方面則認為最多可賠償2000元。29日,該車主陳女士告訴北青報記者,象山交警認為車主應該采取措施但沒有采取,認定車主主責,狗主人次責。在陳女士出示的象山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道路交通責任認定書上,“交通事故事實”一欄上寫著,“甲車南往北行駛,與路上小狗相撞,狗繩未牽?!?
警方通報稱,2019年5月24日晚,在浙江省寧波象山縣城區萬象路與丹南路路口發生一起小型轎車與寵物犬相撞,造成寵物犬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經象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丹城中隊根據當事雙方陳述,按照簡易程序作出認定,轎車方(吳某)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另一方(陳某)負事故的次要責任,雙方均表示無異議并在認定書上簽字。后因轎車方當事人對本起事故的責任認定提出異議,象山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查看轎車方的行車記錄儀視頻后,經過重新全面調查,發現該起事故責任認定與事實不符,象山交警大隊于5月30日對該事故認定予以撤銷,并于當日作出了重新認定:小型轎車方(吳某)負本起事故的次要責任,寵物犬的主人方(陳某)負本起事故的主要責任。目前,雙方在經濟賠償上也已達成了協議。
10月21日,記者從貴港交警部門獲取一條視頻,該視頻是因為一條狗引發的交通事故,該事故也引起了不少市民及養寵物人士的關注。10月22日,記者從貴港交警方面獲悉,該事故傷者受傷不嚴重,交警判定,此事故造成的損失由寵物犬飼養者羅某承擔。
烈性犬撕咬致陳女士右腿多處受傷。但羅威納犬兇猛異常,死死咬住陳女士不放,在陶先生施救過程中,羅威納犬在陳女士右腿膝蓋及以上部位撕咬了三次。
買菜回家途中,遵義市正安縣一位老人,被一條流浪土狗撞倒摔傷至十級傷殘,因此產生 7 萬元左右的損失。昝某家屬報警后,轄區派出所民警調查發現,這條土狗原系流浪狗,但住在附近的居民萬某,長期向該土狗投食喂養。于是,法院判令萬某賠償昝某各項損失共計 6 萬余元。
8月17日,廣東佛山順德杏壇鎮羅水村88歲老人被狗繩絆倒后頭部著地,搶救無效去世。19日,杏壇鎮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告訴北青-北京頭條記者,老人被狗繩絆倒后于17日晚去世,18日出殯。
8月17日,廣東佛山,一老人在街上被狗繩絆倒摔地后身亡。
“老人被狗繩絆倒后身亡”事件發生后,“牽狗女孩”小月(化名)因當時離開現場,面臨巨大的輿論壓力。
8月19日23時40分許,小月(化名)和小一歲的弟弟終于回家了。路口的轉彎處,老人被狗繩絆倒,地上的血跡已被清洗本文圖均為澎湃新聞記者 陳緒厚 圖不到13周歲的小月即將升入初中。
近日,廣東佛山。牽狗女孩系單親家庭。其父告訴澎湃新聞,尚未和死者家屬、狗主人協商;自己曾入獄14年;女兒曾有過偷東西行為,自己平常工作忙管不過來。
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邢鑫也表示,根據此事的情況通報,如果“女孩擅自牽走了犬只”,則狗的主人不承擔責任。律師邢鑫也認為,若小狗的飼養人或管理人管理不善,應與女孩的監護人承擔連帶責任。
這意味著,市民在飼養寵物時未采取安全措施,如未按照當地規定拴狗繩等,造成他人損害的,必定有責任。由于該事件中的女孩才12歲,因此,老人家屬既能向狗主人索賠,也能直接找小女孩的監護人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