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4月23日16:53 來源:澎湃新聞
浙江一男子加薪要求被拒后辭職離開打工十幾年的老東家,因求職屢受挫,再想返回又被前老板拒絕,他由此怨恨實施放火燒前老板廠房泄憤——澎湃新聞4月23日從浙江臺州市黃巖區人民法院獲悉,18日,該院開庭審理并一審宣判一起縱火案件,被告人陳某因犯放火罪被該院判處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被告人陳某,57歲,浙江麗水人。2001年從老家到臺州務工,供職于黃巖區沙埠鎮某工藝品公司,負責做鐵件樣品,每月工資5000多元。
去年初,陳某認為憑自己的技術老板該給他漲工資,遂向老板陶某提出漲薪要求,遭拒絕。陳某覺得沒面子,一氣之下辭職。此后陳某求職屢屢碰壁,幾個月過去仍處在失業中。
陳某稱,其身份證在前單位工作時已丟失,此前他咨詢過前老板陶某,對方說沒身份證不影響工資發放,后來陳某一直沒去補辦身份證。辭職后找新工作時,沒有身份證成了陳某求職失敗的重要原因。
求職失敗后,陳某想回原單位工作,但陶某稱現在廠里沒合適他的崗位。陳某表示,他因此對前老板陶某充滿怨恨,并把自己身份證丟失,求職不順等怨氣全推到陶某身上。
檢察機關指控,2018年6月26日晚,陳某潛入陶某的工藝品公司廠區,在明知東側廠房三樓有工人在上班的情況下,仍不顧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先后在該廠區西側廠房四樓、三樓、二樓及東側廠房的二樓、一樓,利用隨身攜帶的打火機點燃酒精放火,導致廠房倉庫內部分貨物燒毀、廠房損毀。
經當地價格認證中心認定,陳某放火致損的工藝品價值共計4992435元,廠房損毀價值無法認定。事發后,陳某潛逃,同年6月28日被警方抓獲,隨后由黃巖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已構成放火罪,依法應予懲處。鑒于歸案后當庭自愿認罪,可從輕處罰,遂做出上述判決。
王女士和陳先生認識了有十多年,在王女士的印象中,這個陳先生算是一個成功人士,不僅有好的教育背景,還有體面的工作。去年9月份,這個陳先生突然告訴王女士,說自己手上現在有一些好項目,邀請王女士投資。
“我們發現,店口鎮在一周內發生兩起交通事故,建議對諸店線店口鎮路段的路燈亮化提升。除了通過分類矛調數據開展“源頭治理”外,在諸暨市矛調中心,還有不少通過“人機協同”的數據服務窗口。
(原標題:河南女老板投資明星演唱會1200萬被騙 要錢未果后買菜路上遭人連捅6刀) 2017年12月19日凌晨,被告人周某駕車攜陳某、被告人楊某、被告人張某、李某從周口前往鄭州市鄭東新區黃河南路與熊兒河路被害人居住地附近。
2019年12月31日晚人民大會堂有活動,男子醉酒后騎電動車到天安門廣場西側安檢棚外,假裝志愿者維持驗票秩序。據了解,此前,陳某曾多次因盜竊罪、故意傷害罪、嫖娼、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判刑及拘留。
10月29日,一段“出租車司機與乘客發生肢體沖突的視頻”在網上傳播,引發關注。廣安市公安局廣安區分局官方微博廣安區公安10月30日通報,經向轄區派出所核實,系10月29日21時許,在廣安區建安中路出租車司機王某與乘客何菜、黃某、陳某三人因糾紛發生肢體沖突。
按照兩人的離婚協議約定,四胞胎的監護、撫養、教育都歸羅先生負責,唐女士則分得幾套房產和100萬元現金。唐女士稱,當時羅先生承諾未來會將大部分財產留給四胞胎,為了孩子她放棄了分割更多財產。
近日,北侖春曉街頭發生一起機動車遇到交警設卡檢查時,司機加速強行沖卡事件,造成路邊停放的車輛損毀嚴重。為確保安全,設卡交警沒有駕車追緝,而是立即開展視頻監控查緝,隨后,中隊組織警力在車輛落腳點周邊展開地毯式搜索。
作者:王韻婕 胡佳 轉自:湖北高院 特別提示:凡本號注明“來源”或“轉自”的作品均轉載自媒體,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
張某逃至二樓,譚某持刀追趕并與其發生打斗,譚某想問其要錢私了此事,后張某用三叉鐵叉將譚某叉傷后逃離現場,譚某被送往醫院搶救,因為失血過多搶救無效死亡。張某供述:“陳某丈夫拿刀對著我揮砍,我頭頂掃出一道傷口,開始用刀向我腹部捅。如果譚某發現其妻陳某被張某強奸,那么譚某就可傷害張某,而且譚某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
其實,現實生活中,人們常見的搶險救災、救助他人的見義勇為行為,在刑法或民事法律中,將其視為緊急避險或者正當防衛。具體到緊急避險行為中,避險人在不得已的緊急情況下,采取損害較小的合法權益而保護了較大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