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01日08:08 來源:大河報·大河客戶端
建筑垃圾露天堆放,遲遲不清運,清運過程中大量遺撒的現象,在鄭州市區時有發生。建筑垃圾如何處置,誰來處置?鄭州市政府法制辦公布《鄭州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廣大市民的意見。
沒有資質處置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堆放過程中造成污染,渣土車輛運輸過程中出現遺撒,業主裝修垃圾亂堆亂放,都將受到有關部門的處罰。有關單位和個人如有意見和建議,可在11月30日前反饋至市政府法制辦。
裝修垃圾亂堆亂放?最少罰1000元
和其他垃圾不同,裝修垃圾與市民的日常生活關系更為密切。辦法規定,鄭州要實行裝修垃圾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住宅小區實施物業管理的,物業公司為責任人;未實施物業管理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為責任人。
裝修垃圾投放管理責任人應當設置專門的裝修垃圾堆放場所。同時,保持裝修垃圾堆放場所整潔,采取措施防止揚塵污染。另外,還需明確裝修垃圾投放規范、投放時間、監督投訴方式等事項。
業主在裝修過程中未按規定投放裝修垃圾的,物業公司應當及時制止,不聽勸阻的,物業公司應當向所在轄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報告。相關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及時依法處理。裝修垃圾投放管理責任人未按規定設置專門的裝修垃圾堆放場所,建筑垃圾亂堆亂放,造成環境污染的,由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建筑垃圾造成污染?罰5000元~5萬元
根據規定,(處置核準)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或個人,應當向所轄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申請辦理鄭州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證,獲得處置核準后,方可處置。而未經核準擅自處置建筑垃圾的,或者處置超出核準范圍的建筑垃圾的,由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對施工單位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處罰,對建設單位、運輸單位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處罰。
施工單位未及時清運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環境污染的,由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施工單位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或者未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處置的,由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渣土車沿途遺撒垃圾?最高可罰5萬元
渣土車清運垃圾,卻沿路遺撒垃圾,自身產生揚塵,給城市帶來了次生環境污染。為此辦法規定,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如果在運輸建筑垃圾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建筑垃圾,將由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建筑垃圾運輸車輛運輸過程中,車體不潔,車輪帶泥行駛的,由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記者 劉瑞朝)
今天(5月25日)下午,鄭州市委宣傳部新聞發布辦召開“‘三公一租’做示范、斑馬線前顯文明”專項行動暨城區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常態化治理工作新聞發布會。
4月27日,阿里巴巴集團公布了蔣凡事件的調查處理結果。
各地應根據人口的增長速度,增加出租車的數量,減緩私家車的增長速度,把更多的道路資源留給出租車,使城市堵車現狀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