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1日06:53 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記者段偉朵
核心提示丨行政案件,老百姓俗稱“民告官”,一直是大眾關注的焦點。為避免行政干預,從2014年開始,河南在全國率先開始實施行政案件異地管轄。昨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進一步擴大異地管轄行政案件范圍,本月起開始實施。
【公布】行政案件異地管轄進一步擴大范圍新增再審等三類行政案件
第一類:省轄市政府部門作被告,今后實施異地管轄
“民告官”案件,老百姓最擔心的就是“官官相護”,異地管轄,讓這種顧慮得以打消。此次擴大范圍的第一類,就是對設區的市政府部門作為被告的案件實施異地管轄。
省高院行政庭庭長宋爐安介紹,行政案件異地管轄改革的初衷是要解決“縣法院審不了縣政府”這個突出問題,而不是政府部門作被告的案件。雖然縣區基層法院級別較低,但市政府各部門與所在轄區的基層法院沒有制度上的工作關系,難以對行政審判實施干預,因而以前沒有對這類案件實行異地管轄。
不過,從近年審判實踐看,這些行政機關與所在轄區的法院實際存在較多間接的工作聯系,對審判的公正性可能產生一定的干預和影響,因此,從更高的司法公正要求看,應將這些行政機關作被告的案件從所在轄區法院分離出來。其中,省政府各部門作被告的案件已于2015年全部交由鄭州鐵路法院管轄,實現了司法與行政的分離。
第二類:縣級政府作被告、標的2000萬以上,其他城市中院管轄
為解決“縣法院審不了縣政府”這個問題,目前縣政府為被告,則不由該縣法院審理,而由轄區中院審理。從制度上看縣級政府干預不動中級法院。
但近幾年群眾反映,對一些重大的縣級人民政府作被告的案件,由于縣級政府與所在轄區的中級法院存在一些間接的工作關系,人脈關系多,因此擔心轄區中級法院難以做到公正審判。為了解決群眾的顧慮,這次改革將這類案件中爭議標的2000萬以上的以及其他重大案件實行異地管轄。
第三類:省高院指令再審行政案件,鄭鐵中院集中管轄
對于一件案子而言,對一審判決不服進入二審程序,二審為終審。對二審終審的判決不服的,當事人可直接到上級法院申請再審,但上級法院在確定進行再審時可以由本院直接審理,也可以指定原二審法院再審。
“對于普通老百姓而言,再審可以說是他們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后希望了,再審是糾正錯誤的審判,應當從程序上給予更多的公正保障。”宋爐安說,從實際情況看,讓一個法院糾正自己的裁判當然更難些,但省高級法院的審判任務很重,還是需要將一部分進入再審的案件交給原審中級法院再審。為了避免中級法院作自己案件的法官產生不公正,此次改革決定將省高院指令再審的行政案件,由與全省各市無體制上工作關系的鄭州鐵路中級法院集中管轄。
【回顧】
將選擇管轄的權利交給群眾群眾到異地起訴法院必須受理
從2014年開始,我省在全國率先開始實施行政案件異地管轄。3年多來,行政案件異地管轄改革已實現三個方面的覆蓋。第一是使司法管轄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行政案件由被告行政機關所在地之外的法院審理,排除行政干預;第二是通過調整管轄規則的方式實現異地法院對行政案件的管轄,把選擇管轄的權利直接交給群眾,只要行政相對人愿意,就可以直接到相關的異地法院起訴,異地法院必須受理;第三是異地管轄案件的范圍包括所有行政機關可以利用工作手段干預審判的行政案件。
宋爐安介紹,實施行政案件異地管轄后,老百姓很歡迎,基本沒有怕遠的,都跑到指定的異地法院去立案。
線索提供趙棟梁
數說行政案件異地管轄
從改革開始到現在的3年半的時間里,行政案件異地管轄效果如何?省高院昨日也公布了一組數據。
1
全省法院受理一審行政案件數量持續增長
2014年:12881件,居全國第三位;
2015年:18178件,居全國第一位;
2016年:20770件,保持全國第一位。
2
一審行政案件原告勝訴率持續提升
改革前:2013年為10.17%;
改革后:2015年為17.55%;
2016年為19.38%。
每年都高出全國平均值4至6個百分點。
3
生效裁判的服判息訴率提高
改革前:2013年為84%;
改革后:2014年為87.8%;
2015年為95.4%;2016年為96.2%。
每年高出全國平均值2至7個百分點。
4
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率提升
2014年為6%;2015年為18%;2016年為26.7%。
行政訴訟法實施以來,行政案件呈井噴式增長。針對這一問題,近日,川匯區法院結合行政案件新形勢、新發展,提前介入,采取措施,有效預防和減少了行政案件的發生。
記者從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從即日起,河南全省法院開展行政案件異地管轄工作,以打破地方保護,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這次河南省開展的全省行政案件異地管轄工作,起源于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司法探索。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最高人民法院今日發布《關于規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通知明確,行政案件案由的構成要素和確定方法、案由適用范圍和確定時間及難以確定案由情況的處理。
我省試行行政案件相對集中管轄制度,今后民告官案件可實行異地審理。第一案7月30日在商丘市虞城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開庭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高院,以及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開展行政案件相對集中管轄工作的通知精神。”
行政庭法官多次深入區直單位講解新《行政訴訟法》,促進依法行政,以維持、駁回訴訟請求等方式判決案件59件,經審查裁定準予行政機關執行45件。
河南法院自2014年6月以來推行行政案件異地管轄改革,取得明顯成效。8月6日上午,為進一步深化行政案件異地管轄改革,河南高院召開行政案件異地管轄改革座談會,邀請專家、學者、最高法院領導、行政機關領導、媒體、律師、當事人等參與研討。
去年7月,鄭州中院明確四類案件實施異地管轄,6月11日,鄭州中院再次向媒體通報,對各基層法院管轄的所有一審行政案件,全部實行異地管轄。根據省高院通知精神: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管轄以鄭州市金水區、中原區、二七區、管城區、惠濟區、上街區等6個區人民政府為被告的一審行政案件。
去年7月,鄭州中院明確四類案件實施異地管轄,6月11日,鄭州中院再次向媒體通報,對各基層法院管轄的所有一審行政案件,全部實行異地管轄。根據省高院通知精神:鄭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管轄以鄭州市金水區、中原區、二七區、管城區、惠濟區、上街區等6個區人民政府為被告的一審行政案件。
從2014年上半年開始,河南省法院系統將以縣級政府和地市級政府為被告的行政案件和所有環境保護類行政案件實行異地管轄。2013年9月,在河南省法院系統多年排名不佳的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率先“破冰”,在全市基層法院試行行政案件異地管轄,取得明顯效果。
一直以來,因在民告官案審理中,群眾擔心“官官相護”,甚至出現了“冤死不告狀”、“民不與官斗”、“縣法院審不了縣政府”等說法,而隨著河南法院昨日全面推行行政案件異地審理,群眾的憂慮將得到緩解。根據我省推行的這項行政審判改革措施,今后在民告官案中,群眾選擇在哪兒告將會擁有主動權。
1.對于下級法院管轄的案件,當事人直接向上級法院起訴的,上級法院可以在受理后將案件指定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或者其他法院管轄。3.當事人認為被告所在地法院難以公正審理的,可以向受案法院申請其他法院管轄,受案法院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3日內報請上級法院決定。
一直以來,因在民告官案審理中,群眾擔心“官官相護”,甚至出現了“冤死不告狀”、“民不與官斗”、“縣法院審不了縣政府”等說法,而隨著河南法院昨日全面推行行政案件異地審理,群眾的憂慮將得到緩解。根據我省推行的這項行政審判改革措施,今后在民告官案中,群眾選擇在哪兒告將會擁有主動權。
1.對于下級法院管轄的案件,當事人直接向上級法院起訴的,上級法院可以在受理后將案件指定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或者其他法院管轄。3.當事人認為被告所在地法院難以公正審理的,可以向受案法院申請其他法院管轄,受案法院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3日內報請上級法院決定。
”記者昨日從省高院獲悉,從即日起,全省法院開展行政案件異地管轄工作,以打破地方保護,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化解“民告官”難題。”專家認為:民告官異地審理,有利于進一步改善行政審判司法環境、統一司法標準、促進司法公正,回應和保障人民群眾的司法訴求,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7月7日,記者從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據該院發布的《2013年全省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審查報告》顯示,2013年,全省法院一審行政案件審結率為99.85%,行政機關直接敗訴率出現大幅度下降,顯示我省各級行政機關的行政執法行為明顯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