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05日10:13 來源:新華網
為了貫徹民法典有關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民政部近日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了調整,在離婚程序中增加了“冷靜期”。針對社會關注的“冷靜期規定是否不利于保護受家暴當事人”問題,民政部4日回應:“冷靜期”只適用于夫妻雙方自愿的協議離婚,對于有家暴情形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離婚并沒有“冷靜期”的規定。
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近日,有關“離婚冷靜期”的熱議備受關注。” 針對公眾關注的“冷靜期規定是否不利于保護受家暴當事人”問題,楊宗濤回應,民法典關于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只適用于協議離婚。
明年1月1日,民法典即將實施,民政部出臺相關通知對婚姻登記程序作出調整。王金華介紹,根據現行《婚姻登記工作規范》規定,調整后的離婚登記程序為“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于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為貫徹民法典有關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民政部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調整,在離婚程序中增加冷靜期。調整后的離婚登記程序包括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等。
12月3日,離婚冷靜期實施條款出爐,消息一出,便沖上微博熱搜。
在多地試點之后,離婚冷靜期制度下月起將在全國鋪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于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為了貫徹民法典有關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民政部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調整,在離婚程序中增加冷靜期。關注離婚權、離婚自由,折射出公民法治觀念的進步,但圍繞離婚冷靜期的一些過度、跑偏解讀,也有必要澄清。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調整后的離婚登記程序包括這五個步驟: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離婚冷靜期并沒有違背“離婚自由”的原則,他只是為沖動離婚開了一副“后悔藥”,而非對婚姻自由增加了一道“枷鎖”。
健身卡沒辦多久,卻遭遇健身房“跑路”,不少消費者遭遇類似負面消費體驗。近來,針對健身房等預付卡消費帶來的行業亂象,深圳、上海等地推出“后悔藥”,一段時間“冷靜期”內可予退費。
近日,民政部、全國婦聯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新時代婚姻家庭輔導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其中提到的探索開展婚前輔導、將頒證儀式引入結婚登記流程并實現頒證常態化等舉措,引發輿論廣泛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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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5月28日下午舉行閉幕會,表決各項決議草案、法律草案和決定草案。對網絡上多發的涉及侵害他人隱私、名譽、肖像等行為,在民法典人格權編中都有相應的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