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7日10:15 來源:南方都市報
南都訊 記者趙青 通訊員李爽 趁室友不注意,拍下同學“丑照”發到班級微信群,室友之后被診斷出抑郁癥,同學之間一個無心的惡搞,是否構成侵權?是否是造成室友抑郁癥發作的導火索?行為人又是否應承擔侵權責任?近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
小亦被室友小云拍“丑照”發到班級微信群 不久后服用安定試圖自殺,被診斷為重度抑郁癥發作
小亦與小云(均為化名)是某中學高三學生,兩人還是同一寢室的室友。2019年2月某日,小云用手機將拍到小亦穿著校服躺在床上照鏡子的照片發到班級微信群,小亦發現后,認為小云侵犯其隱私權,要求小云撤回,但因超過撤回時間,小云未能撤回。同年3月上旬,小亦因頭暈到醫院治療,初步診斷為抑郁癥。同日,小亦服用安定自殺,幸好被家人老師及時送院救治。
兩天后,小亦到另一家醫院治療,病歷載明:患者因為被同宿舍的同學在班級群發布她私人的照片,大受打擊,稱同學發布她“丑陋的照片”,很多人笑話她,從此自卑、消極。小亦在當地就診,診斷抑郁癥。隨后兩個月時間里,小亦又先后兩次到醫院住院治療,出院診斷為重度抑郁發作。
小亦索賠9萬余元 小云是否承擔賠償責任成為案件爭議焦點
住院期間,小云曾發短信向小亦道歉。在這期間,小亦的父親曾向公安機關報案,稱其女兒被同學欺負。經司法鑒定,小亦右前臂三處劃傷是自己所為,損傷程度未達輕微傷。
由于雙方的矛盾并未化解,小亦將小云訴至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交通費、誤工費、后續治療費、營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9萬余元,其中精神損害撫慰金6萬元。小云偷拍小亦的照片并發到班級微信群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小云對于小亦的抑郁癥發作后果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這些問題成為案件爭議焦點。
一審判決小云承擔次要責任 賠償30%醫療費、交通費
一審法院認為,首先,根據小亦病歷,其在醫院治療時病歷載明“既往史抑郁癥病史”,對此可確認小亦有抑郁癥病史。其次,兩人在相處過程中,小云種種行為對小亦抑郁發作有刺激和觸發作用,且小云并無及時向小亦道歉,小亦的心理壓抑沒有及時得到釋放,小云對小亦的重度抑郁發作有一定的過錯,應承擔次要責任,小亦抑郁發作,自身身體狀況原因較大,應自負主要責任。
一審判決,小云應賠償小亦醫療費、交通費的30%,合計3540.1元;駁回小亦的其他訴訟請求。
小云侵犯小亦隱私權 二審判決小云賠償50%醫療費、交通費
一審判決后,小亦不服,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二審訴訟中,小亦向法庭提交了《初診病歷記錄》及《檢查申請單》,擬證明其沒有家族史、既往史。二審期間,小云明確表示同意向小亦補償人民幣10000元。
廣州中院審理后認為:小云應賠償醫療費、交通費的50%,及精神撫慰金3000元,合計8900.17元。因小云在二審訴訟期間明確表示同意補償10000元,此為其真實意愿,故判決:小云應向小亦支付補償款10000元;駁回小亦的其他訴訟請求。
該案的主審法官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四級高級法官黃嵩表示,小云作為成年人,用手機拍攝小亦穿著校服躺在床上照鏡子的照片并發到班級微信群,屬拍攝、公開他人私密活動的行為,侵犯了小亦的隱私權。綜合相關病歷資料,難以認定小亦有抑郁癥病史,小云的偷拍行為與小亦抑郁癥發作的損害事實之間確存在一定因果關系。
根據本案具體情況,考慮到小亦是在涉案事件發生后出現情緒低落而逐漸起病,該事件對發病具有一定誘發作用,再結合本案影響范圍、當事人過錯程度以及行為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考慮,酌定應由小云對小亦的損害后果承擔50%的賠償責任,而小云在二審訴訟期間明確表示同意補償10000元,法院予以認可。
《民法典》明確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
即將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p>
第一千零三十三條更是明確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一)以電話、短信、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p>
法官提示廣大學生,學生宿舍雖然是學生集體生活的區域,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每個學生的床鋪位置又是自己相對的私密空間,并非公共場所,對該空間的支配,形成個人的隱私。另外,在自己床上休息、換衣、照鏡子等活動也具有私密性,若本人不愿將個人活動為他人所知曉,他人不應拍攝、錄制、公開。
綜合相關病歷資料,難以認定小亦有抑郁癥病史,小云的偷拍行為與小亦抑郁癥發作的損害事實之間確存在一定因果關系。小亦請求的誤工費、后續治療費、營養費缺乏證據支持,根據計算,小云應賠償小亦醫療費、交通費金額的50%,即8900.17元(含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