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02日10:15 來源:猛犸新聞
大象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顏景獻 ■見習記者 張晚璐/文圖視頻 崔瑞淵/剪輯
8月31日,河南省濮陽市華龍區一老人街頭觸電送醫,目前尚未脫離危險。
目擊者回憶,當天晚上八點鐘前后,五一路與長慶路交叉口東北角位置有一名行人疑似觸電倒地,附近聚集了很多圍觀群眾。“當時是接孩子的時間,觸電的應該是一名家長,帶著孩子路過路口電源箱時觸電了。”張女士介紹。
據了解,事件發生后,圍觀民眾及時撥打急救及報警電話,后救護人員趕到現場,對老人進行了急救。
附近商鋪工作人員介紹,次日凌晨,涉事路口交通信號燈已停止供電,“事發時是雨下的最大的時候,事發路口排水不行,水深得有50、60厘米,漏電加暴雨不注意就觸電了,今天早上路口的紅綠燈已經停了,替換成了可移動的紅綠燈擺放在路口中間。”
基衛派出所值班民警證實,觸電事故確有發生,事發后,派出所派遣民警趕赴現場維持交通秩序,觸電老太太尚在ICU搶救。
9月1日,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來到了事發路口,路面因暴雨所產生的積水已全部排空,一移動交通信號燈替代原有信號燈工作,交通正常,群眾所說的涉事電箱位于交叉口東北角,標記“交警專用”字樣,下方窖井蓋上標記“公共交通信號燈”。
記者聯系濮陽市供電公司了解相關情況,工作人員表示當晚有收到“配電箱故障危險,希望盡快斷電”的情況反映,該電箱非供電公司維護范圍。
對此,中原油田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喬警官表示,該電箱為城市管理局安裝,尚未移交給交警支隊。
9月19日,盤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民警,在進行網上巡查時,在勝境大道發現了,危險又尷尬的一幕。該路段監控顯示,一名男子欲翻過車道中間的護欄“橫穿馬路”,結果“跨欄”失敗,被卡在護欄中,進退兩難。
電動車在鄭州,那簡直就是家中必備,不可缺少的出行工具。在你騎著電動車超速行駛、載人行駛、違法行駛的時候,危險就已經來到你身邊了。拒絕超載:一旦超出電動車承載重量后,對于車輛的制動距離產生很大影響,從而帶來安全隱患。
3、各行其道:不亂走機動車道,要在規定車道內行駛并保持安全車速。4、安全裝備:電動車上路行駛一定要佩戴安全頭盔,定期檢查剎車是否靈敏。5、拒絕超載:一旦超出電動車承載重量后,對于車輛的制動距離產生很大影響,從而帶來安全隱患。
5月25日,鄭州市召開“‘三公一租’做示范、斑馬線前顯文明”專項行動暨城區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常態化治理工作新聞發布會。5月27日的早高峰,記者跟隨鄭州交警六大隊民警一起來到鄭州市農業南路與熊兒河路交叉路口,針對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行為進行現場執法。
4月3日晚,據武漢市交管局消息,4月4日上午10時至10時03分,武漢市主次干道交通信號燈統一調至紅燈3分鐘,悼念新冠肺炎疫情犧牲烈士和逝世同胞。武漢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在此時間段,理解、支持并自覺遵守交通管控措施,停止行駛,在10時03分解除管控后有序恢復通行。
3日晚,長江日報記者從武漢市交管局獲悉,4日上午10時至10時03分,全市主次干道交通信號燈統一調至紅燈3分鐘,悼念新冠肺炎疫情犧牲烈士和逝世同胞。武漢交警提醒請廣大駕駛員在此時間段,理解、支持并自覺遵守交通管控措施,停止行駛,在10時03分解除管控后有序恢復通行。
11月18日,大河報以《30米直線距離需繞行1公里,鄭州這個路口行人橫穿馬路成“日常”》為題,報道了鄭州市嵩山南路南彩路路口無交通信號燈,附近居民出行極為不便的問題。” “支隊曾經先后在2018年4月和2019年9月,向鄭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致了兩次公函,建議打開南彩路中心花壇,并設置信號燈。
開發區交警大隊曾回應稱,該大隊已經把達不到安全通行標準的路口作為重點交通安全隱患,多次報告給開發區管委會,“安裝、規劃、審批、資金都在開發區政府。這位陳姓工作人員說,在紀委的督促下,交警部門已安排交警在現場指揮交通,需要安裝信號燈的路口已安置了臨時信號燈。
道路施工作業或者道路出現損毀,未及時設置警示標志、未采取防護措施,或者應當設置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而沒有設置或者應當及時變更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而沒有及時變更,致使通行的人員、車輛及其他財產遭受損失的,負有相關職責的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近日,鄭州市民經過中原路與嵩山路都會有不一樣的感覺,路面上的信號燈除了之前的直行、左轉、右轉的向位指示以外,還多了一塊屏幕,原來這是鄭州新上線的智能交通信號燈的計時提醒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