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13日10:03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香港8月12日電 香港警方12日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表示,香港警方一直十分尊重新聞、言論和出版自由,10日的行動完全是依法進行,保障國家安全。
香港警方10日在香港多區展開執法行動,拘捕9名男性和1名女性共10名犯罪嫌疑人,他們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串謀欺詐等罪行。該行動涉及一家傳媒機構,備受社會關注。
香港警方表示,10日的行動完全是依法進行。不論涉案人的身份或背景如何,警方都會一視同仁,按相關法例和實際情況,專業執法。
警方強調,10日的行動針對的是被捕人員涉嫌干犯的違法行為,并非針對個別傳媒機構。就10日的行動,警方已按法律規定和程序向法庭申請搜查令,并依照搜查令的授權在多個地點進行搜查,針對違法行為進行搜證。由于有的被捕人員的工作地點是一間傳媒機構,所以警方曾到該傳媒機構進行搜證。期間,警方多次出示搜查令,供相關機構人員及律師代表審視。
警方表示,新聞自由是香港的重要基石。在10日的行動前,警方已特別提醒相關人員,在搜證時避免觸及采訪資料。搜證過程也是在該傳媒機構人員的陪同下進行。
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介紹,此次在傳媒機構搜證的行動中,如果探員檢視時認為是新聞材料,該材料則不會被檢取;確認物品并非新聞材料,才可以考慮是否當作證物處理。同時,搜查行動過程中,警方盡量保持傳媒機構運作,比如容許員工繼續工作,希望不影響出版工作;加派警方人手,希望在極短時間內完成搜查。此次搜證行動在約6小時內完成。
就10日行動的采訪安排方面,警方重申,一向十分尊重新聞自由和傳媒采訪的權利,在不影響行動效能的大前提下,警方都會盡量配合和便利傳媒的采訪工作。
香港警務處警察公共關系科總警司郭嘉銓介紹,警方理解公眾對10日行動的關注,警察公共關系科因此還積極與負責行動的前線指揮官溝通,通過傳媒聯絡隊在現場協調,讓包括電視、電臺和報紙等在內的15家傳媒機構進入警察封鎖區內,在較有利的位置進行更近距離的采訪,增加警務工作的透明度。警方表示,此次讓傳媒在封鎖區內采訪是試行安排。
記者趙友平】據港媒消息,香港警方今(15日)晨到香港觀塘創紀之城搜查亂港頭目黎智英名下其中一個辦公室,帶走一批證物。報道稱,香港警方14名探員今晨到觀塘創紀之城搜查黎智英名下其中一個辦公室,并帶走一批證物。
圖為毒品調查科警司(行動)鄒旺忠(左)及毒品調查科總督察(行動)葉秀蘭(右)出席記者會。2020年8月30日下午,香港警方毒品調查科舉行記者會,交代27日晚上在上水進行的反毒品行動,行動中檢獲的多種毒品,總市值約一億七千萬港元。
據香港“東網”報道,25日上午9時38分,香港警方接到報警稱粉嶺地區發生一起珠寶店搶劫案。兩名身穿深色衣服的劫匪,手持牛肉刀和鐵錘闖進珠寶店,用鐵錘猛砸珠寶柜臺,作案時還有顧客在場。
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因被控涉嫌一宗刑事恐嚇案件,于24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根據香港《刑事罪行條例》,刑事恐嚇案件若經循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監禁兩年;若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監禁5年。
題:用手觸摸二戰炸彈的人——訪香港警方拆彈專家 2月29日在香港皇后大道東錫克廟附近工地挖掘出一枚重約500公斤的炸彈,長度大約1.3米、直徑0.4米,里面有炸藥250公斤。
日前,香港警方依據香港國安法和本地法律,對黎智英等人采取拘捕行動,令人拍手稱快。“一國兩制”的底線不容觸碰,法治不容挑戰,依法嚴懲反中亂港分子,是維護香港長治久安的必要之舉。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發言人12日表示,堅決支持香港警方對黎智英等人實施的拘捕行動。香港警方10日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及串謀欺詐等罪名拘捕10人,其中就包括亂港分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
香港警方昨天(10日)采取行動,拘捕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及串謀詐騙的10人,其中包括亂港頭目、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
針對歐盟對外行動署發言人就中國香港警方拘捕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發表錯誤言論,中國駐歐盟使團發言人10日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說,歐盟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執法機構依法履行職責說三道四,公然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中方對此堅決反對。歐盟對外行動署發言人當天發表聲明稱,香港警方拘捕黎智英“加劇了人們對香港言論和媒體自由的擔憂”。
香港警方10日晚通報,警方10日采取行動,拘捕了9名男性和1名女性共10名犯罪嫌疑人,部分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警方介紹,警方較早前開始調查一個積極參與要求外國勢力制裁香港的團伙,其中2名男性及1名女性負責運作該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