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25日09:56 來源:新華網
新華社香港8月24日電(記者周文其)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因被控涉嫌一宗刑事恐嚇案件,于24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法院宣布,該案的表面證供成立,控辯雙方將于本月28日進行結案陳詞。
案情顯示,2017年6月,黎智英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一帶辱罵、威脅一名男記者,聲稱會使該記者人身遭受損害。
黎智英涉刑事恐嚇案于20日、21日、2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連日來,在法院大樓外,先后有數十位市民手舉寫有“起訴黎智英、嚴懲賣國賊”“勾結外國、亂港黑手”等字樣的標語,呼吁法院徹查黎智英。
根據香港《刑事罪行條例》,刑事恐嚇案件若經循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監禁兩年;若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監禁5年。
除此次提堂的一宗案件外,黎智英還涉嫌多宗案件,例如發生在去年8月、10月及今年早前的非法集結案件。
香港警方在2月28日拘捕了黎智英、李卓人和楊森,3人涉嫌參與一宗發生于2019年8月31日的未經批準的集結。4月18日,警方拘捕黎智英、李柱銘、何俊仁等15人,他們涉嫌與去年發生的未經批準的集結案件有關。8月10日,警方拘捕了黎智英等10名犯罪嫌疑人,部分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這是黎智英今年第三次被香港警方拘捕。
香港學者批黎智英死性不改,多次勾結外國勢力與外國政治人物唱衰香港,但其名聲早已臭掉了。陳偉強表示,黎智英的香港法律“被掃平”說法顛倒是非黑白,甚至試圖扭曲現實情況,令人誤以為香港司法制度沉淪。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發言人12日表示,堅決支持香港警方對黎智英等人實施的拘捕行動。香港警方10日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及串謀欺詐等罪名拘捕10人,其中就包括亂港分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
香港警方昨天(10日)采取行動,拘捕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及串謀詐騙的10人,其中包括亂港頭目、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
日本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對黎智英等人被捕“表示關切”,對此,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在11日的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不容任何外部勢力干涉。我們敦促日方認清現實,擺正位置,停止以任何方式干涉中國內政。
8月11日,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主持例行記者會。趙立堅表示,中國是法治國家,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人都沒有法外特權,我們支持香港特區執法機構依法履職盡責,任何機構任何人只要不觸犯法律就沒有什么可以擔心的。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10日主持外交部例行記者會。趙立堅表示,作為原則,中國是法治社會,既然香港國安法已經通過,中央政府支持香港特區政府依法采取行動。(總臺央視記者 吳汶倩 靳丹妮) (編輯 田宏煒 崔智琳)
香港警方10日公布,當日早晨采取拘捕行動,至少拘捕了7名犯罪嫌疑人。香港特區政府警務處的公報表示,被捕嫌疑人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并涉及串謀欺詐及煽動罪。
香港國安法實施超過1個月,據了解香港警方國安處今早(10日)拘捕亂港分子、“壹傳媒”黎智英等7人,涉嫌勾結外國勢力,違反香港國安法。
香港國安法實施超過1個月,“東網”剛剛消息稱,香港警方國安處今(10日)早拘捕亂港分子、“壹傳媒”黎智英等7人,涉嫌勾結外國勢力,違反香港國安法。
香港支聯會今年6月初不顧警方反對,在銅鑼灣舉行非法集結行動。黎智英又涉及另外3宗于2019年發生的未經批準集結案,因而被控2項未經批準集結,及2項參與未經批準集結,該3宗案件將于7月15日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