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31日10:38 來源:新京報
新京報快訊 據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檢察院消息,“女顧客遭男同伴‘下藥’”事件經網絡傳播后,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2020年7月22日,福田警方以犯罪嫌疑人趙某某涉嫌強奸罪移送我院審查逮捕。我院高度重視,認真對案件進行了審查,現對相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案發當晚,本案的關鍵物證,水杯的藥物被倒掉、水杯被清洗,直接物證已滅失;根據法定鑒定機構對嫌疑人趙某某身上繳獲的藥物作出的鑒定意見,并結合扣押的藥物說明書,證實該藥物含“他達那非”成份,目前證據不足以證實該藥物會使人失去意識或者陷入迷幻,從而達到不知抗拒或者不能抗拒的狀態。另外,現有證據難以認定嫌疑人有“意圖違背女方意志,強行發生性關系”的主觀故意。綜合證據看,本案尚達不到批準逮捕的證據標準,因此,本院依法以證據不足對嫌疑人趙某某作出不批準逮捕的決定。
二、檢察機關在作出不逮捕決定前,認真聽取了被害人意見,向其進行了釋法說理,并向其詳細告知了不服不捕決定后可采取的法律救濟途徑。
三、檢察機關以證據不足作出存疑不捕的決定后,案件尚未終結,偵查機關可以繼續偵查,取得新的證據后,可以再次提請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福田區人民檢察院
2020年7月30日
事件回顧
女孩吃飯疑遭男伴下藥 店員發現后換走水杯保護她
廣東深圳,一篇女孩在餐廳吃飯差點被男同伴下藥的網帖引發關注。據當事女生描述,店員發現男同伴下藥后及時告知了自己。餐廳店員說,發現女生水杯被下藥后,一直站在女生身邊,隨后以添水為由把水換掉了。目前女生已報警。
當事人發文截圖
“綜合證據看,本案尚達不到批準逮捕的證據標準,因此,本院依法以證據不足對嫌疑人趙某某作出不批準逮捕的決定。檢察機關以證據不足作出存疑不捕的決定后,案件尚未終結,偵查機關可以繼續偵查,取得新的證據后,可以再次提請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7月15日晚,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通報“女顧客遭男伴‘下藥 ’”事件,“下藥”男子涉嫌強奸被刑拘。該餐廳和店員固然值得贊賞獎勵,實際上,他們的行為不僅僅是見義勇為,也是在行使法律賦予的職責和義務。
兩起針對女性的案件,讓我氣悶,再一次敲響了女性自我保護的警鐘。復盤整個事件,假如當時沒人看到趙某溪“下藥”;或者即使有人看到他往杯子里倒粉末,但沒有多想;難以想象,假如趙某溪“下藥”得逞的話,那個深圳女孩是不是也會像這些女孩一樣任人擺布。
7月12日,深圳一名女網友發微博稱,自己和朋友在深圳一自助餐廳吃飯時,朋友趁其離開期間在他的杯中下藥。所幸,該自助餐廳店員發現后及時將杯子收走,避免她飲用。記者從深圳福田警方獲悉,警方已介入調查此事。
原標題:在餐廳吃飯遭男伴暗中“下藥” 女子回應:這段經歷很后怕,拒絕接受道歉 幾天后,小雪將事件經過完整敘述了出來,并向警方報案,趙某給小雪打電話,道歉并交代了“下藥”的經過,稱感受到了負罪感,希望能夠得到原諒。
在日前召開的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全面強化穩就業舉措。網上招商、網上項目推薦、網上創業等等,無一不是與就業有關,在疫情防控時期,運用互聯網牽線搭橋,無縫對接,讓招工和求職無障礙、一線通。
1月6日,一條“人販子欲拐走小學生”的消息在南京溧水區各個家長群里傳播,內容大致為:一名小學六年級學生,在學校大門附近被人販子喂藥后帶走,在途中逃脫。當天上午10時許,市民程先生撥打了110報警電話,稱自己13歲的小侄子康康(化名)在上學途中差點被人販子拐走。
以前,消費者投訴維權,需要給不同部門打電話;今后,拿起手機,動動手指就能找到“娘家”。日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要求整合原工商、質檢、食藥、價監、知識產權等投訴舉報熱線及平臺,組建新的投訴受理平臺,拓展受理渠道。實現“一號對外”之后,消費者投訴維權就方便多了。
1月31日,愛山派出所聯合吳興刑警大隊分別在桐鄉的出租房和賓館客房內抓獲湯某、鄭某、吳某、商某。作案時,商某將事先準備好的、俗稱“賭博粉”的東西交給吳某,趁戴先生離開包廂時,吳某把“賭博粉”放入一瓶啤酒內,并晃動啤酒讓粉末溶解。
因沉湎于網上非法競彩,一天就輸掉近兩萬元,擔心無法向家人交待,遵義播州區一男子竟然報假警,謊稱自己在回家路上被人下“迷魂藥”實施搶劫。真相大白后,8月28日該男子被警方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