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23日09:52 來源:人民日報
20日,讀罷港區國安法草案說明摘要,有香港市民說,“久違的安全感終于要回來了”。能否捍衛住安全、能否保護好權利,草案說明一出,一些香港市民心頭的隱憂隨即煙消云散。唯有國家安全,才能保障人權。
事實上,草案說明中明確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币粍t,草案與國際公約精神相符,依法保護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于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游行、示威的自由在內的權利和自由。二則,草案與國際通行法治原則一致,比如罪刑法定、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無罪推定、一事不再審、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和公平審訊等原則。絕大多數奉公守法的香港市民都不必憂慮,國安立法非但不會損害而且最大程度保障人權。
真正驚慌的是誰?是那些“港獨”“黑暴”“攬炒”勢力。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面前,他們憂心無縫鉆、擔心被懲治,于是拿“人權”說事。一位律師嚴詞譴責“黑暴”,而暴徒的“私了”差點要了他的命;無辜市民如羅伯被當街砸死、李伯被點火焚燒,如此致命的、無情的刀槍棍棒留下了無盡痛楚。倘若他們不暴力觸法、沒做危害國家安全的事,何必慌到跳腳?香港市民已經看清了他們的偽裝、善變與欺騙,那些似是而非的觀點再難蠱惑人心,那些危言聳聽的言論更難奏效。國安立法,對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的極少數人是高懸的利劍,對愛港愛國、奉公守法的香港廣大市民則是人權的制度保障。
從草案說明來看,所有執法司法行為都會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符合法定職權、遵循法定程序。“不得侵害任何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是草案中明確規定的。反對派和一些外部勢力慣用污名化、妖魔化之法,去年“修例”時散播“人人都會被移交內地受審坐牢”的謠言,現又制造“在香港隨意抓人,送到內地受審”的危言。中國是法治中國,國安機構在內地辦案要嚴格依法辦事,有嚴格程序限制,在香港怎會無拘無束?事實已證明并將持續證明,所有相關的立法、執法和司法行為,都會切實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符合現代法治原則和精神。
支持國安立法,逐步成為香港主流民意,不少市民甚至翹首以盼。因為過去一年多來,沒有人比香港市民更渴望社會穩定、生活安寧。港鐵不能坐,店鋪難開張,學校無授課,市民不安樂……很多市民的生活陷入困頓,甚至連最基本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都得不到保障。他們期盼有不被黑暴滋擾、安寧生活的自由,有年輕人遠離黑暴“洗腦”、健康成長的機會,有“一國兩制”優勢更好發揮、解決深層次矛盾的愿景。正如有人說,有了國安立法,香港人權就打上了“安全補丁”,“一國兩制”就裝上了“殺毒軟件”。國家安全底線越清晰,香港越安定繁榮,香港的優勢越凸顯,自由發揮空間越大;安全屏障越牢固,社會創新活力越強,香港市民的發展權越有保障。
國家已經把“尊重和保障人權”寫進憲法,香港國安立法也必然會保障人權。正因為如此,如今的香港市民,多了一份放心,少了一份隱憂,大家期盼國家安全、香港安寧,更期待香港再出發、風采再煥然。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
香港特區政府22日推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頒布三十周年影片專輯。有關影片已上載至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網頁、《基本法》頒布三十周年專題網頁,以及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的Facebook專頁。
新華社北京8月11日電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決定 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了《國務院關于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運作作出決定的議案》。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依法產生后,任期仍為四年。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1日表示,衷心感謝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關于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決定,解決因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推遲一年而令立法機關出現空缺的問題。國務院港澳辦: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提供堅實法律基礎
聲明指出,鑒于香港疫情的嚴峻形勢,特區政府依法作出推遲選舉的決定,體現出對香港市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高度負責的態度,有利于保障公共安全和立法會選舉的公平公正。聲明強調,當前香港疫情仍在高位持續,廣大市民對盡快戰勝疫情、逐步恢復秩序、更好紓解民困抱有迫切期待。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發言人30日發表聲明,對選舉主任依法決定部分人士參選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的提名無效表示堅決支持。真誠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對香港特區從政者的基本政治要求,也是香港特區從政者理應遵從的政治倫理。
中國人權研究會常務理事、西南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執行院長張永和教授近日接受總臺記者專訪時指出,香港事務屬中國內政,香港國家安全法不容他國指手畫腳。張永和說:“香港國家安全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具體實施,其法律制定依《憲法》和《基本法》而來,頒布香港國安法的立法行為有上位法支撐,是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合法權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以下簡稱“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是香港由“大亂”重新走向“大治”的開端,為香港走向持久繁榮和長期穩定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也是“一國兩制”偉大實踐的又一個濃墨重彩的篇章。
香港回歸祖國23周年紀念日前夕,《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獲得通過并頒布實施,開啟了香港“一國兩制”實踐的新征程。清華大學港澳研究中心主任王振民說:“關鍵香港是全世界唯一一個沒有健全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地方。
當地時間7月1日,中國駐歐盟使團發言人再次就歐盟發表涉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聲明回答了記者提問。最后,我愿重申,香港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香港事務屬于中國內政。歐盟方面應切實遵守國際法和國際關系基本準則,立即停止插手香港事務,停止干涉中國內政。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1日晚發表聲明表示,解放軍駐港部隊堅決擁護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駐軍官兵將堅決貫徹中央決策部署,全面貫徹“一國兩制”方針,依法履行防務職責,完成好黨和人民賦予的各項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