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23日08:27 來源:央視網新聞
6月22日,浙江義烏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婦聯、市公安、市民政和市數據管理中心等部門下發《關于建立涉家庭暴力人員婚姻登記可查詢制度的意見(試行)》,將于7月1日起實施。該制度在國內尚屬首創。
“很多時候,婚姻當事人只能在婚后才知曉對方是否存在家暴行為。通過建立查詢制度,可以讓婚戀對象在婚前就了解對方是否存在家暴的記錄,考慮是否進入一段婚姻,達到預防和減少家庭暴力的目的。”義烏市婦聯副主席周丹瑛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
根據《意見》,家庭暴力注冊簿的登記范圍為:2017年以來因實施家庭暴力行為被處刑罰的人員、被法院裁定受人身安全保護令限制的人員、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處罰的人員,并實時更新。
“家暴行為指的是對任何家庭成員進行施暴。在《意見》制定過程中,我們充分考慮到公民隱私的保護,對查詢條件進行了規定,查詢人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結婚對象身份證信息、申請書、真實性和保密性責任書等,向婚姻登記處申請,經審核后方可查詢。”周丹瑛說。
據介紹,《意見》規定查詢人須依法使用查詢信息,嚴格遵守保密條款,查詢結果只作為對其結婚對象是否曾有家暴行為真偽情況的參考,不得用于非法和不正當用途。非法使用注冊簿信息給他人造成損害的,需承擔相應法律后果;嚴禁任何單位、個人利用注冊簿信息牟取非法利益,不得拷貝、復制或傳播注冊簿信息;注冊簿提供的信息僅供查詢人參考,如有爭議,以法院、公安有關法律文書為準;查詢人需提供婚戀情況真實性聲明書,確保不存在弄虛作假和其他目的的情形,查詢注冊簿一年不超過2次,查詢人數一年內不超過2人。
2020年9月,河南鄭州56歲女子蘇敏收拾行李開著小車自駕游,她一心想要遠離窒息的婚姻和生活狀態,不刻意制定計劃不定歸期,只想往溫暖的南方去。蘇敏女婿:我岳母出去旅游之后,我岳父就搬回去住了。
“十三五”期間,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站在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的高度,統籌謀劃婦女事業發展。女性平等獲得土地權益的背后,是“促進婦女全面發展”首次作為專章的專節被寫入了我國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
11月25日是“國際反家庭暴力日”。據悉,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國法院共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5749份,有效遏制了家庭暴力的發生,維護了家庭暴力受害人特別是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嚴。
脫貧攻堅戰場、抗擊疫情前沿、教書育人講臺……巾幗英雄在一個個時代舞臺寫下精彩篇章,中國婦女事業取得了歷史性成就。自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中國婦女以“巾幗不讓須眉”的昂揚斗志,在疫情防控中展現“半邊天”的力量。
在傳統觀念里,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往往是女性和兒童,然而在司法實踐中,男性遭受家庭暴力的情況也時有發生。人身安全保護令同樣適用于男性受害者,當男性遭受來自妻子的暴力行徑時,要學會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用法律制止暴力。
民法典的審議通過特別是婚姻家庭編的編纂完成,實現了婚姻法和收養法內容的法典化,完善了我國婚姻家庭制度,回應了社會生活和司法實踐的難點問題。離婚冷靜期屆滿的后果包括,雙方仍自愿離婚的,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雙方未共同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6月22日,浙江義烏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婦聯、市公安、市民政和市數據管理中心等部門下發《關于建立涉家庭暴力人員婚姻登記可查詢制度的意見(試行)》,將于7月1日起實施。婚前可查詢婚戀對象是否存在家庭暴力記錄,則有利于戳穿家暴者的偽裝,也有利于促使有家暴傾向的人有所忌憚、有所收斂。
結婚登記前,想知道對方是否曾有過家暴行為,有地方可以查詢嗎?答案是肯定的!6月22日,浙江義烏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婦聯、市公安、市民政和市數據管理中心等六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建立涉家庭暴力人員婚姻登記可查詢制度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將于7月1日起正式實施。據了解,該《意見》的實施在國內尚屬首創。
3.注冊簿提供的信息僅供查詢人參考,如有爭議,以法院、公安有關法律文書為準。4.查詢人需提供婚戀情況真實性聲明書,確保不存在弄虛作假和其他目的的情形,查詢注冊簿一年內不超過2次,查詢人數一年內不超過2人。
22日上午,2020年全國兩會首場“代表通道”開啟,邀請部分全國人大代表通過網絡視頻方式接受采訪。” 朱國萍代表介紹,虹橋街道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基層立法聯系點,在這幾年當中,參與了反家庭暴力法、國旗法、國歌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35部法律修改,提出了610條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