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17日21:38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亂港分子、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位于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的廠房,早前經營一間“力高顧問有限公司”,該公司被指在未取得相關牌照情況下提供“公司秘書”服務,涉嫌違反《打擊洗錢條例》,之后搬遷至灣仔。香港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經調查后,懷疑該公司涉嫌違規,16日派人員到灣仔一處商業中心搜證,并帶走一批證物,警方表示行動仍在繼續。
據記者了解,香港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多名探員,16日上午11時許至灣仔駱克道193號東超商業中心內的“力高顧問有限公司”調查,其間帶走一批涉案文件。商罪科總督察陳國偉表示,警方5月上旬接獲報案,稱一間公司涉嫌以欺騙手段,把將軍澳辦公大樓分租予其他公司使用,涉嫌違反將軍澳工業邨地契條款,騙取廉價租金。陳國偉還稱,警方經調查后發現,涉事為一間管理及咨詢公司,1988年成立,2016年起涉嫌無牌經營秘書服務業務,疑違反《打擊洗錢條例》,案件仍在調查中。
黎智英1988年成立“力高顧問有限公司”,兩年后創立“壹傳媒”,前者多年來均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壹傳媒”大樓廠房內設立辦公室。該地段屬于將軍澳市地段第39號及其增批部分中的第一增批部分,承批人為香港科技園公司,有關地契條款訂明,該位置的建筑物必須用作工業或倉庫用途,稱其涉嫌違反地契條款,不久“力高顧問有限公司”搬往灣仔,但黎智英一直被外界炮轟,稱他將“力高顧問有限公司”設于“壹傳媒”大樓,享受地政總署低廉租金的優惠多年,曾有多個團體先后到灣仔警察總部舉報。據了解,“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目前的董事分別是黎智英及其助手Mark Simon,該公司2016年起擔任22家公司的秘書,包括為黎智英兒子黎耀恩旗下至少九家餐廳及公司提供“公司秘書”服務,該批公司也使用“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的注冊地址,但翻查“信托或公司服務持牌人登記冊”網站,未見“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為提供“公司秘書”服務而注冊。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公司服務提供者須向公司注冊處處長申請牌照,才可在香港經營提供公司服務的業務,除特定情況外,根據該條例,任何人在沒有牌照情況下經營公司服務,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六個月。(總臺記者 周偉琪 )
(編輯 崔智琳)
香港學者批黎智英死性不改,多次勾結外國勢力與外國政治人物唱衰香港,但其名聲早已臭掉了。陳偉強表示,黎智英的香港法律“被掃平”說法顛倒是非黑白,甚至試圖扭曲現實情況,令人誤以為香港司法制度沉淪。
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因被控涉嫌一宗刑事恐嚇案件,于24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根據香港《刑事罪行條例》,刑事恐嚇案件若經循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監禁兩年;若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監禁5年。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發言人12日表示,堅決支持香港警方對黎智英等人實施的拘捕行動。香港警方10日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及串謀欺詐等罪名拘捕10人,其中就包括亂港分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
香港警方昨天(10日)采取行動,拘捕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及串謀詐騙的10人,其中包括亂港頭目、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
日本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對黎智英等人被捕“表示關切”,對此,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在11日的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不容任何外部勢力干涉。我們敦促日方認清現實,擺正位置,停止以任何方式干涉中國內政。
8月11日,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主持例行記者會。趙立堅表示,中國是法治國家,香港是法治社會,任何人都沒有法外特權,我們支持香港特區執法機構依法履職盡責,任何機構任何人只要不觸犯法律就沒有什么可以擔心的。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10日主持外交部例行記者會。趙立堅表示,作為原則,中國是法治社會,既然香港國安法已經通過,中央政府支持香港特區政府依法采取行動。(總臺央視記者 吳汶倩 靳丹妮) (編輯 田宏煒 崔智琳)
香港警方10日公布,當日早晨采取拘捕行動,至少拘捕了7名犯罪嫌疑人。香港特區政府警務處的公報表示,被捕嫌疑人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并涉及串謀欺詐及煽動罪。
香港國安法實施超過1個月,據了解香港警方國安處今早(10日)拘捕亂港分子、“壹傳媒”黎智英等7人,涉嫌勾結外國勢力,違反香港國安法。
香港國安法實施超過1個月,“東網”剛剛消息稱,香港警方國安處今(10日)早拘捕亂港分子、“壹傳媒”黎智英等7人,涉嫌勾結外國勢力,違反香港國安法。